北京法院首次确认单个业主可提行政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7:04:02 174 人看过

世纪城业主告海淀建委分区违法

北京市首例业主不服建委重新划定物业区域案被海淀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后,日前,市一中院裁定海淀法院应予审理此案,并首次认可单个业主个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世纪城东区分区纠纷始于2003年11月,业委会的前身物业管理委员会试图招聘更换物业,部分业主不同意,萌发分区的念头。2005年底,市建委批复同意世纪城东区一分为二,将原属于东区的3、4、6区拆分为3区和4、6两个社区。原东区业委会主任杨某某等业主认为,东区从规划到建成都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其资产价值依附于这个整体,分区意味着资产的贬值和流失。后杨爱秋等3名业主将海淀区建委、曙光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要求将小区恢复原来的状态。

海淀法院认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目的是确立物业管理的联合体,确定业主团体的范围,不影响业主的财产权,不影响业主对相关公用配套设施的使用,业主仍可选聘物业以及行使其他权利。所以小区办和街道办事处分区并没有对杨爱秋等3名业主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由此驳回他们的起诉。

3名业主不服裁定,上诉至一中院。昨天上午,一中院裁定,杨某某等3名业主作为世纪城东区业主,认为分区公告违法,其行政行为影响了自己的具体权益,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裁定分区对3人的权利义务未产生实际影响的认定根据不足,裁定驳回起诉有误。由此,一中院撤销海淀法院的行政裁定,并指令其继续审理此案。此案的代理律师李律师表示,一中院的裁定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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