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8:43:02 169 人看过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一、签订合同没给合同是否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注意事项

《民法典》

第八百五十八条

【技术开发合同风险负担及通知义务】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八百五十九条

【委托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林地承包合同终止及经营权转让
    本文介绍了林地经营权的几种流转方式,包括转让、转包、互换、入股租赁等。每种方式都有其特点和规定,如转让需经承包方申请发包方同意,转包需在原林地承包经营关系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互换需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而出租则需签订书面合同等。最后提醒,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林地的经营权可以通过转让、转包、互换、入股或租赁等方式进行流转。转让指的是经承包方申请发包方同意,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转包则是指承包方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农户从事经营,转包后原林地承包经营关系不变,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互换指的是承包方之间对同意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的经营权进行交换;入股指的是承包方之间为了发展农业经济,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指的是承包方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
    2023-11-08
    290人看过
  • 承租人能否提前终止土地租赁合同
    承租人能否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的条件。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建立合同,其主要内容是废除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的债权债务消灭。所谓协议终止,是指双方必须同意终止合同,才能导致合同终止。法定解除是指只要有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不经对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在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只要有法律规定,那么当事人可以不经对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因此,在法定终止的情况下,土地合同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是:(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原土地合同,不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二)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或者合同生效后,一方无故违约,致使原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给无过错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且该损失不能弥补的,无过错方有权终止。(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
    2023-05-07
    483人看过
  • 土地合同能否随意终止
    土地承包合同能否随意终止?不,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不得因承办人、负责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者终止合同,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而变更或者终止合同。承包人或者发包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生效的农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协议解除,另一种是法律解除。协议终止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行为。只要承包人和发包人真正表达了自己的意思,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共识,签订了解除合同,那么农业合同自然终止。法定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任何一方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有权解除合同。农业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是:(1)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2)合同期满终止合同;(3)合同约定的农业合同终止条件终止;(4)因未达到农业承包目的而终止合同的;(5)承包人不履行合同而终止合同的;(6)承包人不能经营并自愿解除合同的;(7)承包人死亡,合同期内无人
    2023-05-31
    73人看过
  • 政府转让承包地合同终止获补偿
    2008年12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为承包户挽回了13万余元的损失,维护了承包户的合法权益。2003年6月9日,原告东某与被告农六师五家渠市猛进水库管理处下属林业工作站签订了《退耕还林土地承包合同书》一份。合同约定:为了响应国家退耕还林号召,处、站决定将站里在师建委规划范围内的稻田地实行退耕还林优惠政策,其中面积为45亩,承包期限为2003年6月9日至2032年6月9日。合同第5条第7项约定:承包期内如遇国家统一规划土地,主要土地承包人应按照统一规划执行。2004年3月7日,五家渠市政府将划拨给被告使用的包括原告承包的45亩土地在内共计千余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昌吉吉瑞祥公司。2008年2月20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合法有效,但在履行过程中,遇政府统一规划
    2023-04-22
    229人看过
  • 承包合同被终止咋赔偿
    一、承包合同被终止咋赔偿如果是违约终止,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违约责任构成要件1、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不发生违约行为。2、过错即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也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因此,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
    2023-05-03
    327人看过
  • 终止承包合同算辞退吗
    终止承包合同不算是辞退。辞退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而承包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
    2023-03-24
    256人看过
  • 终止耕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耕地终止合同的内容有:1、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2、耕地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主要包括当事人于何时签定耕地合同、承包位置、承包年限、使用年限等内容;3、终止时间、终止方式;4、其他内容。一、正规出租房屋合同书包含哪些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设施;租赁目的;租赁期限;租金和交付方式;房屋修理责任;转租协议;变更和终止合同的条件;还需要写清楚违约的赔偿金等。《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六条: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二、双方终止合同协议怎么写合同终止协议的内容应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撰写,主要包括:原合同各方主体,原合同名称、终止原因、承担责任、时间、违约等主要条款,总之在合同要素上与一般的合同基本相似,在合同内容上也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
    2023-03-23
    464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条件有哪些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
    2023-07-23
    393人看过
  •  承包合同条款终止的含义及影响
    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如果有赔偿条款,则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则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如果有赔偿条款,则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则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 法 典 合 同 赔 偿 规 定民法典合同赔偿规定主要涉及民事责任中的合同责任。根据该规定,当一方违反合同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2023-09-03
    228人看过
  • 承包土地补偿条件
    土地征收补偿
    承包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划分标准如下: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2、安置费: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3、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一、出嫁女是否享有土地补偿款若户口未迁出,出嫁女有土地补偿款。我国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出嫁女若户籍未迁出,仍属于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土地补偿款。若户口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
    2023-06-26
    197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可以签订终身
    一、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可以签订终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到期后,土地应交回发包方处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请续期,发包方如果同意,则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另外《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只能在一定年限内进行,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限。所以土地的承包合同是不可以签终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土地承包的违约行为,可以分为发包方的违约和承包方的违约行为,对于承包方,如果承包方没有
    2023-05-06
    79人看过
  • 承包人犯了罪承包合同能终止吗
    承包人犯了罪致使不能履行的承包合同能终止。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一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且承包经营权的提前终止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可以终止承包合同。一、土地承包权只能有偿退出吗土地承包权一般可以通过有偿的方式退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包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二、发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是什么发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有:1.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发包人可以与一个总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几个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但却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2.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
    2023-03-07
    115人看过
  • 如何条件下承包人可以终止建设工程合同?
    以下情形承包商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1、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2、承包人不能施工,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是怎样的首先,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应为法人单位。作为发包人,应为计划机关批准的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新筹建单位,发包人可为筹建机关或经批准成立的工程筹建机构等。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进入建筑市场进行建筑业务活动而实际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具备这种资格的承包人一般应为建筑企业法人。一般情况下,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承揽合同的主体。二是资质证书。所承包的工程
    2023-07-12
    88人看过
  • 中止合同和终止合同适用条件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一、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区别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
    2023-06-22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终止土地承包合同期间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8
      一方提前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
    • 村集体如何终止土地承包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20xx年3月13日承包租赁的黄岭岩花椒地,自从甲方转租给乙方耕种,我乙方一直无经验培植好这花椒地,现造成很大损失,无法继续发展下去,经双方协商条例如下: 一、于20xx年2月23日正式终止承包租赁合同。 二、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 三、在我乙方承包过程中,修了临时房一套,现暂时给平永贵居住。如有特殊变动的情况下,由我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四、本合同签字之
    • 承包土地什么条件可以签终身承包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14
      土地承包合同不可以签终生。农村耕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 合同终止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2
      一方提前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