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自己栽种的林木还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出于对林木资源的保护,任何人都是不能开采过度的,否则的话就有构成滥伐林木罪。此时建议委托律师提供辩护,那么律师一般是怎么来写滥伐林木罪辩护词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滥伐林木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律师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作为本案被告人龙某的辩护人,依法参加今天的审理活动,现本辩护律师依据案件的事实真相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行使律师的辩护权利,为本案被告人龙某,向法庭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关注并考虑采纳。
一、公诉机关向法庭宣读的湘会检林诉字[2XXX]第8号起诉书所列内容,尚不足以指控本案被告人龙某构成滥伐林罪。
依据公诉机关今天向法庭宣读的起诉书,指控龙某所实施的行为主要为以下两点:第一点,即龙某与梁春华等六人以2.2万元的价格合伙承包(实为购买)了老师田山林,并与洞溪村委签订了承包合同。第二点即龙某与张建林、粟明星、梁春华、梁荣辉六人重新合伙,并于同年八月,将所购得老师田山林以230
元/m3买给粟明星一人。买卖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了相关的权利义务。以上两点仅是本案事情的起因,对本案的滥伐结果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与实质影响。因为山林买卖合同本身不能够造成滥伐林木这一必然结果产生。而且法律也允许自由买卖山林行为。而起诉书在指控本案主要犯罪经过的内容部分,对于龙某是否参入办理采伐证过程,是否知道采伐指标为多少,是否组织、指挥民工砍伐了老师田山林等,对龙某均没有提到只言片语。因此辩护律师认为既然起诉书没有写明指控被告人龙某参与过滥伐老师田山林的犯罪事实,那么本案龙某所涉嫌的罪名也应当依法不成立。而如果说仅仅是因为龙某曾参与老师田山林的买卖行为而获罪,那么在本案中牵涉到的买方与卖方的相关参与人员不仅仅只有龙某一人,尚有其余多名人员及相关单位。那么公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就应当对其余买卖人员作出明确结论。或依照法律进行追诉或在起诉书中明确列出其余人员另案处理,否则相对于本案龙某而言就显失公正了。
二、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的证据,无法指证龙某构成滥伐林木罪。
1、庭审质证的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龙某在主观上具有滥伐老师田山林的故意。本案中要指证被告龙某主观上有滥伐林木的故意。必须向法庭出示证据,证明龙某明知老师田山林的林木采伐指标不够,而积极意图超标采伐。纵观本案的庭审过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龙某在老师田山林采伐时知道了或应当知道木材指标不够,或采伐时超标采伐的情况。而且事实也表明龙某在与粟明星签订合同后,便外出做生意。办证情况与采伐过程龙某一概不知,也从未参与过。
2、无证据证明龙某在客观上实施了滥伐林木的行为。
2XXX年8月31日的砍木协议签订时,龙某当时根本未在现场。其合同中的签名系他人代签的。其后进山的砍木工人,龙某也未召集与组织过任何一个人。而且龙某在砍木时也未到过现场,因此整个砍伐过程,龙某既无从知晓指标下了有多少,该砍伐多少。也不曾有在现场组织指挥过砍木工人,对于木材被砍伐的结果,既然龙某自始自终都没有参与过,当然也就无从谈起,龙某在客观上实施了滥伐林木的行为。
三、本案处理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行政权与刑事司法权相冲突的问题,因而是否应将各被告人订罪量刑,请法庭慎重考虑。
本案事发后的各当事人发现存在超标砍伐后,积极主动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超标的木材指标150m3,并且交纳了所有国家税费。因此意味着林业主管行政部门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追认了本案超标采伐的木材为合法行为。到目前为止,尚没有证据表明,作出具体行政追认行为的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它有权单位,重新作出具体行为撤销本案所补办的150m3的木材指标。因此刑事办案机关在对本案已经合法的行为再作为刑事案件侦查并移送至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很显然是刑事司法权与行政权存在着严重冲突的,同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严重程序不当问题的。正常途径应当是行政机关在查处过程中,认为构成犯罪时由行政机关移送司法处理,同时作为滥伐林木罪而言其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既然林业管理部门依法追认了本案的超标砍伐行为合法行为,那么严格意义上来说,本案犯罪客体也因此消失。其于上述情况,请法庭对本案的罪与非罪之间予以慎重考虑,以维护司法公正。
四、本案被告人龙某在整个事件过程,所起作用最小。请法庭判决时,予以减轻处罚。
湖南五溪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海山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律师在为涉嫌滥伐林木罪的被告人提供辩护时,需要将书面辩护与口头辩护相结合。而在不管是书写滥伐林木罪辩护词还是进行庭审辩护,此时都要掌握一定的辩护技巧,这样才能让法官采纳辩护意见。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辩护词
280人看过
-
涉嫌盗伐滥伐林木罪二审辩护词范文
239人看过
-
犯滥伐林木罪如何辩护,其辩护词是什么
469人看过
-
辩护词滥林木从轻处罚应如何写?
409人看过
-
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454人看过
-
如何写滥伐林木罪起诉状,滥伐林木罪起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84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滥伐林木罪如何写辩护词和注意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31林业站的监管区域和你问题中所使用的“伐区”如果是同一概念,站长不承担责任。如果被滥伐的是林站监管的区域,可能会被追究责任,但不一定是刑事责任。《采伐许可证》是对某一具体采伐主体的行政许可,林业站有义务监管其在批准的区域内采伐,如果超出批准的区域,且该超出的区域又在林业站的监管区域之内,站长是有责任的。
-
滥伐林木罪辩护词具体应该是哪些呢,求解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9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的证据,无法指证龙某构成滥伐林木罪。 1、庭审质证的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龙某在主观上具有滥伐老师田山林的故意。本案中要指证被告龙某主观上有滥伐林木的故意。必须向法庭出示证据,证明龙某明知老师田山林的林木采伐指标不够,而积极意图超标采伐。纵观本案的庭审过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龙某在老师田山林采伐时知道了或应当知道木材指标不够,或采伐时超标采伐的情况。而且事实也表明龙某在与粟明星签订合同
-
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2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
-
滥伐林木罪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律师收费指导价标准,但具体诉讼律师收费数额还需要当事人与律师协商决定。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案件的标的额、案件的难易程度、律师的工作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