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2条的具体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6:44:55 435 人看过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其他有关人员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第五条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内设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第二章管辖第六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第八条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以派出机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除外。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第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平台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第十条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情况移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于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对广告主自行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主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第十一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先立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第十二条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第十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移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十四条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本部门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案件交由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依法由其管辖的案件存在特殊原因,难以办理的,可以报请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第十五条报请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确定案件的管辖部门。第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所查处的案件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第三章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第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第十八条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及时进行案件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首次向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申请回避的权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对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保密。第十九条办案人员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第二十条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证据。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立案前核查或者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取得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对于移送的案件,移送机关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上述证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证据的规定,并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二十一条收集、调取的书证、物证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也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件、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复制件、影印件、抄录件和照片、录像由证据提供人核对无误后注明与原件、原物一致,并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同时签名或者盖章。第二十二条收集、调取的视听资料应当是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调取视听资料原始载体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第二十三条收集、调取的电子数据应当是有关数据的原始载体。收集电子数据原始载体有困难的,可以采用拷贝复制、委托分析、书式固定、拍照录像等方式取证,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系统或者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用来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的互联网信息系统或者设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保证所收集、固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辅助办案人员对案件关联的电子数据进行调查取证。第二十四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取得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

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程序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内设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其他有关人员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第五条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内设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第二章管辖第六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第八条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以派出机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除外。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第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平台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第十条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程序相关文章
  • 市场监督局管理范围行政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市场监督局查到商标侵权处罚多少钱市场监督局查到商标侵权处罚几千元到几万元都是可能的,因为具体的处罚的罚款金额应当根据违法金额的所得数额来进行一个计算,比如说违法的金额数额已经达到了5万元以上的话,是可以除以这种违法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的。工商局商标侵权会先被判处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
    2023-07-21
    269人看过
  • 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具体刑罚规定
    扰乱市场秩序罪处罚标准是:1、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别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别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扰乱市场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扰乱市场秩序罪的构成要素如下:1、侵权对象是刑法保护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2、客观要素如下:(一)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土地、商检、劳动等市场管理法规;(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情节严重或者数额较大或者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害后果;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社会有害的行为和结果的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中华人民共
    2023-07-11
    40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第二百一十条
    本条是对告知程序的规定。告知程序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告知”,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其法定的权利;而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则是其法定的义务。实施行政处罚,无论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适用一般程序,如果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即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就违反了本法规定。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必须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这是保障当事人享有的告知权利的需要。如果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才予以告知,则属于违反了法定程序。告知的内容包括:告知当事人其违法事实、对其给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告知当事人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请求行政赔偿等权利。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已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
    2023-07-03
    152人看过
  • 质监行政处罚移送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在对企业或者的个体工商业者进行检查时,如果发现其有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是举报人以事实证据举报相关违法违纪行为,国家质检部门经过调查后,决定将相关证据已交到行政处罚处理机关,两方并不是简单的手续交接,而是有严谨的法律规定,那么质监行政处罚移送的具体规定有哪些?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其他罪,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
    2023-06-02
    370人看过
  • 行政处罚非现场执法有哪些规定条款
    一、行政处罚非现场执法有哪些规定条款在行政处罚非现场执法中,行政机关需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1.行政机关在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时,必须确保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并且设置地点应向社会公布。2.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所记录的违法事实必须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需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要求。若记录未经审核或不符合要求,则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3.行政机关应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提供查询、陈述和申辩的便利。《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二、执法人员回避规定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的回避是确保公正执法的重要制度。1.当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时,应当回避。2.当事人也有权申请执法人员回避,行政机关需依法审查并作
    2024-07-27
    300人看过
  •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一、公司法有没有废止公司法没有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现行有效的法律。公司法自通过以来经历了四次修改,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二、行政处罚法宣传标语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2、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3、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4、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5、依法行政,执法为民。6、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7、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
    2023-02-11
    370人看过
  • 刑法规定第196条的具体规定
    刑法第196条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开展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2、使用无效信用卡;3、冒用他人信用卡;4、恶意透支。刑法规定造谣是第几条一、刑法规定造谣是第几条1、我国刑法关于造谣的犯罪,规定在第二百四十六条中的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2023-07-04
    411人看过
  • 证券市场行政监管者的三个局限条件
    陈志武教授在两期《财经》证监论衡栏目发表的文章提出了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三种模式:纯法院模式、纯行政监管和法院与行政相配合模式。并且他认为,在这三种模式中,以法院与行政相配合模式为最优。特别是,在上期的《法院如何进行证券监管?》一文中,陈教授详细论述了由法院与行政相配合监管证券市场的必要性问题-因为有的时候行政监管当局往往缺少激励去行使监管职责而法院恰恰可以通过受理受害股东或检察官起诉,通过调动看不见的手来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可以说法院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纯行政监管模式所必然伴随的缺少激励的缺陷。但也必须看到的是,法院监管模式与行政监管模式相比也存在一定的劣势,比如在专业化方面,解决法律问题的普通法院就要逊于主要处理专业问题的证券监管当局;在效率方面,法院更多的是强调公正因而一个案件可以长期审理不得结论而行政机关则更多是倾向于效率要求问题的及时解决;在介入方式上,司法的被动性
    2023-06-06
    5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执行具体怎么规定
    执行行政处罚的规定: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则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拍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等方式来予以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的,则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公安分局交罚款不交会怎么样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可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拒不缴纳,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不能采取上述措施的,公安机关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是做什么用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载明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
    2023-03-31
    174人看过
  • 专利法第29条第2款规定
    《专利法》第29条第2款对专利权的国内优先权作出了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我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我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能够享有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对《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的理解1、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第二款关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的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依法享有申请专利和取得专利权的权利。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依法取得专利后,同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一样,对其专利享有专有权,可以自己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并获得报酬,也有权转让其专利权并取得转让费等等。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这些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
    2023-08-04
    462人看过
  • 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条例的规定包括什么?
    一、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条例的规定包括什么?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二、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什么?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1)同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
    2023-04-13
    241人看过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
    行政处罚决定
    海淀区大明饭店:本机关于2002年3月20日查明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1名厨师未取得健康证明。以上行为有现场检查笔录(3.20)为证。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8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地址×××路××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卫生局或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15内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决定书于2002年3月20日收到,卫生监督员签名丁××王××卫生监督员在处罚前
    2023-06-06
    210人看过
  •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都有什么规定
    一、监管目的政府监管的目的不是取代市场,而是为了矫正市场失灵。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政府监管是同市场化相伴随的,而不是有你没我的二元对立关系。二、区别于行政管理行政管理乃是在同一个行政体系内部上级对下级所管辖事务的干预,只适用于某一行政体系内部。三、区别于司法监管指行政机关对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的有效监管,方式有:制定规章制度、敦促、禁止、限制行为。比如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下属制药行业乃至具体企业备案、审批、抽检、审验的监管就属行政监管。四、处罚原则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2、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
    2023-04-03
    290人看过
  • 谁来监管行政处罚罚款?
    一般情况罚款路径:违法人员银行国库。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缴相分离原则,就是说执法单位开出了罚款执法单位不会接受这个罚款,这个罚款国家有规定一律上缴国库,并且有固定账号,到指定银行缴纳,这个缴纳地点以及账号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有注明,也可以直接询问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行政处罚就是罚款吗罚款只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
    2023-07-07
    47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制度。... 更多>

    #行政处罚程序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