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之债给付的形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1:12:41 221 人看过

合同之债给付的形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交付财物。

2、支付金钱。金钱在法律上被视为特殊的物,在债的履行以及不履行时的责任构成上具有自身特点,故应作为给付的独立形态。

3、移转权利。是指不伴随物的交付而单独将某项权利移转于他人。

4、提供劳务或服务。

5、提交工作成果。

一、合同债权的职能具体是什么

合同债权的职能有:

1、请求履行的权利。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

2、接受履行的义务。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所以,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

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二、合同债权的职能有几种

合同债权的职能有:

1、请求履行的权利。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

2、接受履行的义务。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所以,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

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三、合同债权的职能有什么呢

合同债权的职能如下:

1、请求履行的权利。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

2、接受履行的义务。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所以,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

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之债相关文章
  • 非法贷款的形态有哪些
    形态1:高息诱饵平台的建立目的就是为了诈骗,虚构借款(享低息贷款)人信息,以高利率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秒标等形式,吸引投资者大量投资后卷款而逃。形态2:涉嫌自融自融平台是指平台上的借款项目均为关联企业或者平台虚构借款标的,将募集的资金挪为己用。很多自融平台成立的目的就是为平台母公司或负责人筹集资金,一旦母公司或负责人不能及时归还本息,就会造成资金链断裂,平台就会面临倒闭或负责人跑路的危险。形态3:资金池在实际互联网金融行业中,问题平台出现的违规操作往往就是通过发布虚假标的,建立资金池,最终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挪用资金进行其他投资,一旦投资失败出现坏账或逾期,损失则由投资者承担。这使得投资者在这个过程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弱势地位。形态4:庞氏骗局庞氏骗局,在国内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简单来说就是借新还旧,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这类平台
    2023-03-13
    127人看过
  • 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非合同之债包括哪些
    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首先要看是否有相对应的专门法条,若没有的再适用有关债权债务的一般法律规定或者通则的规定,还需要注意非合同之债中是否存在不适用普通债务关系的情况。非合同之债包括一般侵权之债、特殊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一、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规定,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关于此条可以做如下解释:1.首先适用有关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2.没有相关法律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必须是在法律缺失相关规定时,才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3.有关规定:并不是本编通则的所有规定都适用非合同之债,而仅仅是限于有关规定,即属于债法总则的规定。4.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例如:关于抵消的规定,可以适用于债法整个领域。但是,因故意侵权
    2023-06-05
    57人看过
  • 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力度有哪些形态
    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力度的形态有:其一,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不予保护。这多发生在公司债权人故意或过失地违反强行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场合。例如,在公司债权人与公司的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公司与其债权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应与公司的代理人一起向公司负连带责任。再如,公司与其债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公司不向其债权人清偿债务时,公司提供的抵押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该抵押合同无效。其二,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给予部分保护。这主要发生在合同部分无效、公司债权人违反不真正义务、公司债权人与有过失等场合。例如,当无效的原因只是存在于合同的部分内容,且确认合同部分无效时并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据此处理公司与其债权人订立的购销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无效,其余条款只要违反强行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均应有效。再如,在某公司与其债权人订立的刀鱼购销合同中,公司交付的刀鱼质量不合格,债权人拒绝
    2023-04-17
    123人看过
  • 撤销赠与合同是给付之诉吗,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撤销赠与合同是给付之诉吗赠与人撤销赠与合同,不是给付之诉,撤销赠与合同是撤销财产给付行为,赠与合同撤销后,赠与人不需要给付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二、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
    2023-04-18
    376人看过
  • 合同各种付款形式的对待有哪些
    合同的付款形式有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以及其他的付款形式,例如易货交易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根据当地的交易习惯、交易方式等因素来协商确定付款的形式。一、公租房住满五年要怎样办公租房租满5年,可以继续申请租房。当承租人需要继续承租的,在承租条约期限届满前3个月前可以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回购。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
    2023-06-24
    359人看过
  • 外资企业有哪些形态
    外商投资企业有以下几种类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各方,共同投资经营,按照投资的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盈亏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和外国的合作者通过合作一家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有哪些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而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至今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体系,其中重要的法律、法规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资企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和相关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还颁布了大量的部门规章,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及其《
    2023-07-08
    305人看过
  • 关于逃汇罪的形态有哪些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对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及时调回境内按市场汇率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不得存放境外,不得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所谓经常项目收入,包括出口或者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境外贷款项目收入的外汇;国际招标中标收入的外汇;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交通运输、邮电、旅游、广告、咨询、展览、寄售、维修、保险等业务及各类代理业务提供商品或服务收入的外汇;行政、司法机关收入的各项规费、罚没款等;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向境外出售房地产及其他资产收入的外汇;境外投资企业的外汇利润;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对外索赔收入的外汇;退回的保证金等。违反上述规定,将应调回国内的外汇不调回国内,而存放境外就
    2023-03-16
    424人看过
  • 抽逃出资的形态都有哪些
    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违反《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
    2023-08-02
    416人看过
  • 合同债务给付义务
    合同债务的给付义务可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和原给付义务和次给付义务。1、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2、从给付义务,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其存在的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满足。3、原给付义务,是指合同上原有的义务。如名马之出卖人交付该马并移转其所有权(主给付义务),交付该马的血统证明书(从给付义务),均为原给付义务。4、次给付义务,是原给付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因特殊事由演变而生的义务。它主要包括:因原给付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产生的赔偿损失义务;合同解除时产生的回复原状义务。合同债务人如何履行合同义务对于依法生效的合同而言,在其履行期限届满以后,债务人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实施履行行为。债务人在履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一些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一)
    2023-08-07
    434人看过
  • 非合同之债包括哪些,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非合同之债包括哪些非合同之债包括一般侵权之债、特殊领域的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作为民法上的概念,重要的有合同关系、因无因管理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不当得利返还产生的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系因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旨在实践意思自治的理念,它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和期待。因管理制度旨在适当界限禁止干预他人事务与奖励互助义行二项原则,使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之人,在一定要件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因为合同之债产生纷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
    2023-06-21
    232人看过
  • 非合同之债包括哪些
    非合同之债,包括一般侵权之债、特殊领域的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债,作为民法上的概念,重要的有合同关系、因无因管理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不当得利返还产生的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系因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旨在实践意思自治的理念,它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和期待。因管理制度旨在适当界限禁止干预他人事务与奖励互助义行二项原则,使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之人,在一定要件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无法律根据的财产变动,使受益人向受害人返还该项利益。侵权行为制度旨在填补不法侵害他人权利所生的损害,期能兼顾加害人的行为自由和受害人保护的需要。可见,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指导原则和社会功能各有不同,不足以作为债的共同构成因素。其构成债的内在统一性的,乃其法律效果的形式相同性。也就是说,它们在形式上均产生相同的法律效
    2023-02-12
    97人看过
  • 医疗费保险金给付的形式有哪些
    目前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方式一般包括以下几种:1、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金费用补偿性医疗保险金应在对医疗费用进行医疗审核后。对合理费用扣除免赔额后,乘以赔付比例,计算出应赔付保险金;学幼险附加住院医疗则采用分级累进制进行理算。被保险人医疗费用已获其他人或其他保险主体赔偿时的处理方式:保险金申请人向我公司索赔时,必须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保险金申请人向其他保险人提请赔付后,就差额部分向我公司索赔时,必须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的复印件及医疗费报销分割单。对于差额部分求偿的,按照三步法理算,具体如下:(1)计算被保险人在未获其它赔偿情况下,在我公司可获赔的金额;(2)计算被保险人未获赔偿的医疗费用(即医疗费用总额减被保险人在其他方已获赔偿金额)(3)比较以上两数额,以较小者为我公司应赔偿保险金。2、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金主要为津贴类保险,一般按照每日津贴乘以住院天数计算应赔付保险金,具体住院天数上限及金额限制
    2023-05-08
    71人看过
  • 合同效力状态有几种,分别有哪些具体情形
    合同效力有三种,即:无效,可撤销,待定。合同无效的情况:1、合同内容违法的。2、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联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3、当事人以合同手段掩盖犯罪活动。4、当事人有一方或双方无相应缔约能力且不能为追认的合同。5、需要法定形式的某些特别合同未满足形式要求的。合同无效都是自始无效。可撤销的合同:1、因乘人之危,胁迫订立的合同。2、因欺诈订立的合同。3、因重大误解,对误解方造成重大损失的。4、因显失公平。合同效力待定的:1、未成年人订立了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需要其监护人追人的。2、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2023-08-10
    72人看过
  • 支付给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支付抚养费的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离婚后协议的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下: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周期支付。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儿子抚养费如果不给会怎么样儿子抚养费如果不给会被强制执行,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
    2023-06-23
    24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能债权债务关系的必须是有效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 更多>

    #合同之债
    相关咨询
    • 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形态有哪些呀?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2
      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债之发生原因,对于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如其中之一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即因为债权人债权之实现而归于消灭的法律关系。 1.数个独立债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不真正连带债务。 2.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而其不履行行为与他人债务不履行行为有因果关系,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 3.一人的债务不履行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
    • 合同是否有负合同责任的形态之一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30
      1、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一般认为,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违反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法律责任。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构成合同履行不当,即债务人履行义务有缺陷或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以义务不履行为由要求损害赔偿,但这种责任并不完全相同于违约责任。债务人不履行附随义务时,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这也是附随义务的一个显著特征。3、违反合同义务的法律责
    • 合同诈骗罪的形态有哪几种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
    • 有哪些违约形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为不能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 2、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
    •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形态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19
      1、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