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51:40 409 人看过

1.人的因素

规章制度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明确,部门之间、个人之间对工作互相推诿、扯皮,造成医疗事故。思想重视程度低,不按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违章操作是造成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精神因素,如医护人员情绪过度兴奋或压抑时,都会造成注意力难以集中,自身控制失常,导致差错和事故发生。医疗技术水平低下,经验不足、技术能力差、缺乏协调能力者易发生事故,这一点在进修、实习大夫中表现尤为突出。有功能性缺陷或传染性疾病者,如色盲等,在特殊岗位上也容易造成医疗事故。

明知自己业务水平低,不足以处理疑难或危重病人,但为逞能好胜、炫耀个人,未向上级医师请示即擅自行动而致严重后果者,应列为责任事故。例如,有个吞铁钉企图自杀的罪犯,经外科主治医生检查分析后,认定被吞下的钉子不长(一寸)、不锐,又有一定的重量,可以通过吃药使之从粪便中排出。但一位刚从医专毕业从事外科工作时间不长的医生,却不听上级医师的指导,擅自在晚上进行剖腹取针。由于他不熟悉消化道放射学的诊断,误认为其实在胃内的钉子在小肠内。然而在手术时却未在肠内找到铁钉;病人又因忍受不了手术的痛苦否认吞钉,要求停止手术。医生在又急又恼之下竟打了病人耳光。此后病人吱吱唔唔,一时承认,一时又否认。医生吃不准情况,只好缝合腹腔,准备再行透视检查。后来虽在上级医师参与下取了了钉子,却给病人腹腔先辈了严重污染。事后病人控告医生一刀二开,要医生对腹腔严重污染及肠粘连后遗症负完全责任。

手术与检查的唯一目的是治病救人,唯一的依据是病情的需要,而不是别的什么理由。要以社会主义医德和医学原则支配自己的行为,不能为自己练技术而滥施手术。有的医生为了拼湊某一科研课题的病例数,或探索新的检查方法,竟然不顾病人健康,在病人身上练刀、练操作技术或作实验等,以致造成严重重后果的,亦应作责任事故。例如,有位作腹腔镜检查而致死的女性病例,主诉低热、腹痛、血沉快2~3月,临床拟诊断为结核性腹膜炎。一位内窥镜医师因在100多例腹腔检查中发现,两例同样拟诊的二患者经镜检证实系卵巢癌,因而他也把这位妇女姓病人作为腹腔镜检的对象,以此充实其论文中的论据。但是不料病人在检查中死亡。事后临床讨论分析认为,死者原有的腹膜粘连应是腹腔镜检的禁忌症,故此病人死亡是在原有疾病基础上与医生违反检查指征硬作检查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2.机器设备因素

检查、诊疗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过程中存在重大缺陷和隐患,会造成医疗事故,如我国不久前发生的高压氧仓着火特大事故,就是空调电火花引起的。调备超负荷、超龄运行,没有定期校验、维修、保养,也是事故发生的温床,如有些老式生化分析仪开机两小时后会发生零点漂移,造成测试结果失真,严重者可能导致医疗事故。设备无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如漏电等都可能是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

3.物料因素

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等。药品制剂质量性能不符合要求,卫生材料和器械品种规格不配套不合标准,消毒不完全或二次污染都会造成医疗事故,医疗物资供应不足,品种不全有时也会威胁病人安全甚至死亡。

男,27岁。因下腹痛伴有阴囊出现肿块已10小时入院,诊断为腹股沟嵌顿疝。术前血压14.66/9.33kpa(110/70mmhg),脉搏90次/分.以1%普鲁卡因60ml做局部浸润麻醉,8分钟后患者出现全身阵发性抽搐,每次持续1分钟,呼之不应,呼吸困难不规则,紫绀,血压11.33~6.67/4.0~1.44kpa(80~50/30~10mmhg),脉搏摸不清,不律不齐。即予鼻导管给氧,静注50%葡萄糖、葡萄糖酸钙,以后又给西地兰0.4mg,10%葡萄糖,20分钟后心搏停止,行胸外心脏按压,气管内插管人工通气。6分钟后心搏恢复,30分钟后自主呼吸恢复,以后按心脏复苏后进一步处理,包括降温、脱水、冬眠、防止胸水肿、止痉、纠正酸中毒等。一周后因肺部感染,肾功能不全而死亡。事后发现,错取1%丁卡因当作1%普鲁卡因,共注入60ml。

4.环境因素

噪声、粉尘、烟雾、潮湿、缺氧、照明不足、放射源、交变磁场以及高低温环境会使人体自身调节困难,出现倦困乏力,严重时会损伤身体。危重病人,新生儿及老人的反应更加强烈。医院内昆虫、虱、蟑螂、苍蝇、老鼠等均可引起院内感染、甚至造成医疗事故。

5.时间因素

节假日前后,刚上班或临近下班,人们安全意识松懈,是事故多发期。如遇临时性突击工作,往往准备不充分,且时间紧、任务重,可能会放松安全防范要求,忙中出乱,乱中出错,从而酿成医疗事故。人体生物节律也可能影响到事故的出现。人体中存在着体力盛衰时期、情绪波动周期和智力周期、美国某保险公司对意外死亡事故调查后发现,事故的肇事者约50%正处于临界期,即两个以上循环点重合时期。此外生物钟,月亮周期及太阳黑子活动周期对人体的影响也时常见诸报端。

一、医院医疗差错是否赔偿

1、医院医疗差错情形发生之后一般医疗机构、或者是医疗人员需要支付赔偿金

医疗差错又可分为严重医疗差错和一般医疗差错,前者指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行为已给病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延长了治疗时间,增加了病人的经济负担,后者则指尚未对病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无任何不良反应。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未对医疗差错的处理做出任何具体规定,这是该法规的欠缺之处。但这并不意味着病人及其家属丧失了要求医院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医疗差错本身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它侵害的是病人的身体健康权利。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给病人造成了不应有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已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因此医疗单位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情形,而医疗差错则指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虽有诊疗护理过失,但尚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的情形。据此可以看出,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唯一区别在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即医疗差错所造成的后果是一般性的,未达到病人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2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刑事申诉产生有哪些原因
    (一)现行刑事法律在刑事申诉方面存在缺陷,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不足纵观刑事申诉立法现状,被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依据主要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条规定对被害人从被告人处获得物质损失赔偿的权利作了保障,但这种保障却极其有限。2000年12月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在司法实践中,很多被害人提出的物质损害赔偿请求,虽然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但由于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而使得法院的判决书成了“法律白条”。申诉人通过其它途径又难以得到救济,导致刑事申诉的产生。(二)部分办案人员急功近利,重实体轻程序,执法责任心不够一方面随着法律制度
    2023-02-28
    339人看过
  • 造成医疗过失原因有哪些?
    一、医院管理方面的原因1、法制观念落后于社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在不断增强。但是面对社会整体法律意识的提高,部分医务人员却没有及时转变观念。同时医院的管理体制没有根本改变,医院除了收费水平提高外,医疗服务意识远没有跟上时代步伐,特别在用法律手段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方面,与社会大环境相比显得十分落后,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医院一方往往处境被动。2、部分制度被人为废止医院早已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这些制度对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预防事故差错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三级检诊制度、会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但部分医院并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些制度,特别是病历书写制度。而随着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病人及家属有权复制部分病历资料,如果医生未依据病历书写要求及时、认真书写病历,一旦患者或家属发现病历记录与事实不符,很容易引起不满而产生纠纷
    2023-06-01
    321人看过
  • 口腔医疗纠纷有哪些原因
    一、口腔医疗纠纷有哪些原因口腔医疗纠纷的原因如下:口内:根管内断扩大针、拔髓针。根管侧穿、髓室底穿。失活剂或fc外露烧灼牙龈。口外:拔错牙;拔牙市误伤邻牙;拔牙时断根残留;拔牙时误伤软组织;手术效果不佳。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在医疗事故发生后,病员及其家属应保持冷静和克制,切忌冲动和过激行为,以免矛盾激化,妨碍问题的解决。实践中解决的办法有以下几种:第一、协商解决。患者及家属可以向医院提出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您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实践中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它可以为病员和家属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第二、技术鉴定。医患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2023-06-18
    256人看过
  • 导致医疗事故的原因及情形
    四级医疗事故的情形: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4、拔除健康恒牙;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9、一拇指末节1/2缺损;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障碍;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14、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15、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伤;16、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不认定医疗事故的情形有什么不认定医疗事故的情形如下: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
    2023-08-13
    450人看过
  • 有哪些产生错账的原因
    导致会计人员产生错账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如下几种:(一)记账方向错误。在记账时,在账簿中借方与贷方的记载颠倒,把借方记成贷方或把贷方记成借方。如果把应记的红字的数字误记为蓝字;或把应记的蓝字数字误记为红字,这也属于记账方向错误。(二)漏记。在记账时将某一凭证的金额的数字遗漏未记入账簿。(三)重记。将已经登记入账的金额数字,又重复记入账簿。(四)记错科目。在记账时“张冠李戴”,如将现金记入银行存款科目。(五)数字位数移位。在记账时将数字位数移动,即以大写小(少写1个或几个0)或以小写大(多写1个或几个0)。例如将100写成10,或将10写成100等。(六)数字位数颠倒。在记账时,将某一数字中相邻的两位颠倒登记入账。一是邻数颠倒。二是隔位数字倒置。如将12写成21,123写成132等。425记成524,701记成107等等。(七)其他不规则错误。一是会计原理、准则运用错误:这些
    2023-06-12
    314人看过
  • 医疗事故免责原因是什么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避免的医疗损害后果。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医疗事故侵权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与其他侵权责任一样,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免除。由于医疗活动和医疗事故的特殊性,医疗事故责任的免除事由与一般的侵权责任免除事由并不相同。下列事由为免责事由: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抢救垂危病患的生命时,采取紧急医学措施,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不认为是医疗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
    2023-07-05
    28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人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责任人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人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
    2023-04-18
    285人看过
  • 妇产科经常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有哪些?
    医疗实践中,妇产科经常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有以下主要方面:1、疑难重症,诊断不明延误治疗造成严重后果,如宫颈癌、卵巢癌。2、急、危症,诊断不明死亡,如宫外孕破裂、卵巢囊肿坏死破裂、围手术期高血压综合征等。3、急、危、重症抢救过程中死亡,如各种原因的产科大出血、羊水栓塞、子痫。4、漏诊合并内科疾病,在待产、分娩过程中,产褥期内科病恶化或死亡。5、计划生育手术操作造成并发症或意外。6、助产过程发生并发证或意外。7、妇产科手术并发症或意外。8、妇产科药物对妇女、胎儿的毒副作用。9、妇产科诊疗措施影响患者生育、性生活。10、胎儿产伤、新生儿疾病或意外。11、妇产科诊疗措施对妇女的心理、精神影响。12、暴露妇女隐私。一、如何认定手术科室的医疗事故手术科室经常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包括:1、患者手术前病情危重,来不及手术死亡。2、患者病情手术前诊断不明,观察过程中病情突然恶化,抢救无效死亡。3、对患者的病情
    2023-06-27
    395人看过
  • 哪些因素构成了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四方面,(一)主体:主体为特殊主体,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二)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上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具有过失,而且是重大过失。(三)客体: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以及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四)客观: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了病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后果。医疗事故鉴定要素有哪些?(一)、医疗事故鉴定要考虑哪些因素发生患者自认为医疗事故的纠纷之后,患者要求医疗事故鉴定的愿望可能非常强烈,但是医疗事故鉴定并不会替患者解决一切问题。两大门槛制约患者:第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过高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以四川省
    2023-06-30
    303人看过
  •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如何确定
    (一)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应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二)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情需要,经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病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嘱的伤病除外;(三)医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分割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四)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五)后续治疗费。包括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须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拆除内固定物产生的二次手术费用等。一、保险公司医药费全赔吗保险公司医药费一般不会全赔,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只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
    2023-03-22
    377人看过
  • 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原因有哪些
    1、按照企业性质的不同,根据损伤原因划分,一共20种,如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伤害。2、按照损伤程度划分,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种;3、按照伤残级别划分,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重,10级伤残等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
    2023-02-18
    362人看过
  • 具有哪些医疗事故特征的事故
    1、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其高位概念是医疗事件。医疗事故不仅包括错误的医疗行为,还包括损害结果。2、医疗事故是由过失引起的。医疗事故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医疗事故的简单性。也就是说,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是医疗事故。3、医疗事故是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引起的。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不仅指某一行为的结果,还包括行为本身,因此医疗事故可能发生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该过程之后。4、医疗事故是指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医疗事件。医疗事故是否以发生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大,笔者认为应以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医疗事故特征类型1、医疗事故的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非医务人员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2、医疗事故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3、医疗事故在客观上,必须有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实。4、医疗事故在时间上,必须是发生在诊断、治疗和护理工作中
    2023-08-05
    335人看过
  • 小产权房的产生原因有哪些
    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相对来说小产权房价格上的优势掩盖了其产生的风险,对于想去大城市,而又无力购房的人来说这无疑是非常好的过渡。2、地方政府的管理不到位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小产权房在房地产市场中能够存在这么长时间,能够从局部地区、个别城市扩展到全国,这恐怕应该是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失职,是一种管理上的严重缺位和行政不作为,乡镇政府实际上是这种行为的制造者和
    2023-04-01
    283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处理途径有哪些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医疗事故处理途径: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2、如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或协商不成患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一种情况可以由双方共同向市级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一种情况患方可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一、首次医疗事故鉴定标准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启动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启动医疗损害鉴定,两种都是技术鉴定,但鉴定机构有所不同,也用以解决不同的问题,前者说明患方走的是行政-刑事查处途径,后者说明患方走的是民事侵权责任主张途径。先说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
    2023-03-02
    6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处理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5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怎么处理才好?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当事人自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2、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并且当事人与医疗机构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
    • 民间纠纷有哪些引起医疗事故的原因?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0
      以下是医疗事故纠纷原因: (1)患者对专业医学常识了解甚少,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时,就对医疗过程或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怀疑、抱怨。 (2)参与医疗纠纷的对象不断扩大。有策划有组织干扰正常医疗工作,大造声势,漫天要价。 (3)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纠纷不进行司法处理。许多患者、家属明知自己无理取闹或医院无过错,偏要进行“协商”,对医院实行敲诈勒索。望采纳。
    • 医疗事故原因解释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31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
    • 医疗事故是否有赔偿原则?医疗事故有哪些赔偿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4
      医疗事故是否有赔偿原则?法律是为社会服务的,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求法律的有关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必需发生变化,任何僵固的规定都会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尤其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较快,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基本收入变化较快,用一种不变的规定限额长期作为医疗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我国的损害赔偿原则,确定了一系列的关于处理医疗事故的赔偿原则。那么,这些赔偿原则都有哪些?请看下文
    • 发生医疗事故医生有哪些责任?医疗事故中医生会有怎样的处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3
      医疗事故的发生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医护人员在诊疗的过程中,因为违反了相关的操守规则,从而给患者造成了损害,进而构成了医疗事故。此时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责任为,作为有过错的医护人员也是要担责的。那么医疗事故中医生承担什么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