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中的竞业限制如何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9 11:50:14 269 人看过

集体合同可以包括竞业限制条款,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协商约定的一种方式。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种条款可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利益,同时也可以保护员工的权益。

集体合同可以包括竞业限制条款。集体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协商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集体合同中竞业限制的具体规定

集体合同中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后,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等情况下,与用人单位竞争或者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需要向劳动者提供竞业限制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具体内容,并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竞业限制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解除。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最短为六个月,最长为二年。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期限内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延长。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在保护自身权益和激励员工方面的一项重要措施,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集体合同可以包括竞业限制条款,但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需要提供具体内容并给予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最短为六个月,最长为二年。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前款规定期限内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2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合同相关文章
  • 在职期间竞业限制如何界定
    一、在职期间竞业限制如何界定通常在职人员的竞业限制主要是不能到同行企业兼职、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等。而如果违反了在职人员竞业限制条款,比如到竞争对手企业担任兼职、或者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等,就视作违反了在职竞业限制条款,应该对公司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和在职劳动者也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二、关于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
    2023-04-20
    435人看过
  • 如何在合同中建立竞业限制
    如何在合同中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绝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方式胁迫劳动者,不仅是违法的,而且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向《竞业禁止协议》中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上诉,双方可以约定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间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赔偿金,以及劳动者违反本协议应支付的违约金比例>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雇主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
    2023-05-07
    300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中的限制期限如何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
    第一,什么是竞业限制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意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竞业限制条款规定,劳动者离职后不得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内进入与本单位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其次,劳动者离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单位应当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同时,对于竞业限制协议,单位有单方面任意解除权。第三,竞业限制协议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唯一能够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协议/另一个条款是服务期条款。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其他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
    2023-08-09
    311人看过
  • 如何界定受竞争限制的对象
    1、竞业禁止的对象如何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竞争上岗。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竞业限制协议的主要条款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一份完整的竞业禁止协议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竞业禁止人员的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仅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适用于每一个劳动者;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和地区应当限定在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区;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4。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协议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大缩小,甚至失业,
    2023-05-31
    132人看过
  • 竞业限制在劳动合同中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聘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两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如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受竞业限制条款的束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
    2023-07-06
    203人看过
  • 竞业限制在具体案例中如何解决
    本案用人单位的仲裁请求未获得仲裁委支持,最根本的原因是用人单位缺乏对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限制”等法律规定的理解、把握与运用。用人单位任意突破法律对竞业限制的“限制”,随意扩大竞业限制范围,将普通劳动者作为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与之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相关竞业限制条款,系其一厢情愿,最终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案情简介王某2014年3月入职到哈密市甲公司处从事会计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3月10日王某和甲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协议赋予了王某相关保密义务,并约定了王某在职和离职后的竞业限制内容。协议约定若王某违反该协议,应无条件向甲公司支付人民币30万元违约金。2014年10月16日,王某离开甲公司到乙公司工作。甲公司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要求王某依约支付30万元违约金。在遭到王某的拒绝后,甲公司向哈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解决其
    2023-12-23
    45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约定需要在合同中体现吗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约定需要在合同中有所体现。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而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并且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一、签署竞业限制的内容包括哪些(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原则上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3)用人单位给付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
    2023-04-05
    130人看过
  • 如何合法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有哪些分类
    怎样合法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分类法律解读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欠付的劳动报酬,并支付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者离任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的企业同类性质的行业,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尽管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和违反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该竞业限制义务就终止,即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因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该案例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拖欠的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同时,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3-11-25
    420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期限如何确定?怎么认识竞业限制的期限
    竞业限制的期限确定如何认识竞业限制的期限一、竞业限制的期限如何确定首先,竞业限制条款虽然是约定条款,但是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其签约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在谈判别能力上则存在巨大不同,为了平衡这种不同,法律为劳动合同设定了基准规范,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内容只能高于这些基准规范,而不能低于它们。这意味着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由当事人双方随心所欲的拟定。《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在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三年期限内,可以自由约定。其次,任何秘密都不是永恒的,只是有些保密时间长些,有些保密时间短些。在21世纪的今天,信息传播的速度如此之快,任何秘密都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被散布开来,变成一般的
    2023-02-26
    258人看过
  • 竞业限制如何提前中止
    1、一般竞业限制提前中止只有用人单位可提前要求解除。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可提前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解除竞业限制义务。2、竞业限制协议往往约定,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期间不能利用自己较占优势的从业技术进行劳动,从而获得劳动报酬。这种约定必将导致劳动者竞业限制期间收入的降低及生活质量的下降,因此按照公平原则,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故竞业限制中劳动者的主要义务是不得从事同类业务,而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支付经济补偿。3、但法律也赋予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权,即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同时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
    2023-06-13
    347人看过
  • 竞业限制怎样界定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协商确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劳动者离职后,不得到规定的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范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协商确定后在劳动合同或者竞业限制协议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4-05-14
    192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竞争关系如何认定
    一、竞业限制的竞争关系如何认定1、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相同或者类似;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虽不相同或者类似,但两家单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际经营项目相同或者类似(需举证证明实际经营项目);3、原单位和新单位是否有相同或者类似的客户群;参与的政府采购或者招投标项目的重合度是否较高(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刚竞业限制纠纷);4、原单位和新单位所处的行业和经营方式是否相同或者类似;5、原单位和新单位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相同或者经营相同、类似的业务。二、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区别1、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已有法律明文规定在先,只要是董事、经理,就必须履行竞业禁止的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只以约定为前提,如事先无约定,择业就不受限制。2、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经理,部门经理而普通员工无需承担义务;后者是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
    2023-06-16
    368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如何才能合法的制定
    竞业限制条款合法的制定应注意以下方面:(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3)用人单位给付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补偿数额应明确,支付方式是在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限内按月支付。(4)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要有明确约定。该竞业限制条款为何不受保护问:去年,我厂因职工恶意跳槽引发一宗不正当竞争案件诉至广州市中院,在对该职工违约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举证过程中,有一份是该职工在入厂之初,因其工作涉及本厂的一项技术秘密,与厂签订的保密协议,该协议包括一则竞业限制条款规定:签订保密协议的职工,在与本厂结束雇佣关系后,不得与本厂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但该条款在一审过程中,却未背作为证据予以认定。与职工签订竞业限制
    2023-07-26
    498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限制范围怎么界定
    竞业限制协议限制范围由单位和劳动和协商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4-04-24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以上参会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讨论,听取意见,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依法签订... 更多>

    #集体合同
    相关咨询
    • 集体合同也有竞业限制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02
      集体合同可以有竞业限制。 集体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但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竞业限制如何界定竞争企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界定竞业限制条款中的竞争企业的办法:查看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相同或者类似;经营范围虽不相同或者类似,但两家单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际经营项目相同或者类似;原单位和新单位所处的行业和经营方式是否相同或者类似;原单位和新单位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相同或者经营相同、类似的业务;其他。
    • 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5
      一是支付劳动者保密费或竞业限制补偿费。只约定竞业限制而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对于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来说无疑是显失公平的。二是限定竞业限制的主体。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应限制在有机会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决策人员、高级研究和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范围内。《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主体范围规定为: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将竞业限制扩大到全体员工,
    • 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认定,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5
      竞业限制补偿金由双方约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 如何才能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4
      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劳动者,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在竞业限制协议当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的竞业限制期间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以及劳动者违背协议的情况下,应该支付的违约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