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涉台遗产继承发生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6:15:57 190 人看过

继承台湾地区居民在台湾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如下:

1、配偶为任一顺序继承人。

2、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直系血亲卑亲属。如:子女(含婚生子女、非婚身子女、养子女及胎儿)、孙子女、曾孙子女等,以亲近者为先。

3、第二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等)。

4、第三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含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等)。

5、第四顺序继承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大陆居民须符合上述继承人范围方可申请办理继承其在台湾亲属在台湾的遗产。

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应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涉台遗产继承都需要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的证明。

3、若继承人立有遗嘱,则应当向法院提交遗嘱的原件。

4、被继承人主要遗产的数量、地址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涉台遗产继承是如何处理的
    涉台遗产继承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处理;1.按照大陆和台湾地区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确定时效及数额;2.按照遗产继承需要的公证事项,到有资质的公正机关办理涉台遗产继承所需的公证书。一、房产继承公证办理流程怎么走想要办理房屋承手续需要先确定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对继承人进行确定,继承人之间可以达成相关的协议,并按照该协议办理房屋继承公证手续,若协议不成的,则需要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确定好继承人后,房屋继承公证的手续主要有以下步骤:首先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法关系证明、相关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等到公证处进行房屋评估,拿到房屋评估报告书后再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到公证机构进行继承公证,最后进行继承登记,再到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办理遗产继承时可以根据公证机构的相关规定出示证明材料并按照公证机关的流程进行办理。
    2023-06-25
    86人看过
  • 继承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
    2023-02-22
    223人看过
  • 继承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继
    2023-06-14
    203人看过
  • 如何办理涉台遗产继承
    1、无论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在大陆或在台湾,其遗产(动产和不动产)在大陆,遗产继承应依据“民法典”,办理继承权公证书。2、大陆的继承人继承在台湾的遗产(动产和不动产),需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以证明在大陆的继承人与在台湾的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如果大陆的继承人不在同一地居住,其亲属关系证明应统一由一个公证处办理。3、遗嘱人生前在台湾立有遗嘱处分其在台遗产,遗嘱受益人在大陆,该受益人需在其住所地公证处办理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由受托人代为办理领取在台遗产手续。已在大陆定居的台胞,生前在大陆立遗嘱处分其在台遗产,遗嘱受益人在大陆,该遗嘱受益人需在其住所地公证处办理以下公证书后,由代理人向在台的遗产管理人承认继承或向台湾地方法院诉请确认或给付。公证遗嘱,遗嘱受益人需办理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代书或自书遗嘱,需办理声明书公证书,由遗嘱见证人或遗嘱人在大陆的亲属发表声明,证明该遗嘱系遗嘱人本人生
    2023-05-05
    131人看过
  • 涉台遗产继承怎样办理
    一、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1、无论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在大陆或在台湾,其遗产(动产和不动产)在大陆,遗产继承应依据“民法典”,办理继承权公证书。2、大陆的继承人继承在台湾的遗产(动产和不动产),需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以证明在大陆的继承人与在台湾的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如果大陆的继承人不在同一地居住,其亲属关系证明应统一由一个公证处办理。3、遗嘱人生前在台湾立有遗嘱处分其在台遗产,遗嘱受益人在大陆,该受益人需在其住所地公证处办理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由受托人代为办理领取在台遗产手续。已在大陆定居的台胞,生前在大陆立遗嘱处分其在台遗产,遗嘱受益人在大陆,该遗嘱受益人需在其住所地公证处办理以下公证书后,由代理人向在台的遗产管理人承认继承或向台湾地方法院诉请确认或给付。公证遗嘱,遗嘱受益人需办理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代书或自书遗嘱,需办理声明书公证书,由遗嘱见证人或遗嘱人在大陆的亲属发表声明,
    2023-05-05
    143人看过
  •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条件是什么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条件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一、继子女是法定的继承人吗继子女是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
    2023-04-02
    21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涉台遗产继承中的有关内容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3
      祖国大陆居民办理继承台湾居民在台湾的遗产,需了解下面有关内容: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大陆法律有关规定及台湾地区有关法规,继承台湾地区居民在台湾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如下:1、配偶为任一顺序继承人。2、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直系血亲卑亲属。如:子女(含婚生子、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胎儿)、孙子女、曾孙子女等,以亲等近者为先,可代位继承。3、第二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等)。4、第三顺序继承人为兄
    • 如何办理涉台遗产继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被继承人如生前立有遗嘱,可将遗嘱送有关部门审查,在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后,即可依据遗嘱继承;如没有遗嘱,则按法定顺序继承。继承人办理继承手续时,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然后交被继承人原来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再凭公证书办理继承手续。如是继承房产的,则凭公证书到遗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
    • 怎样办理涉台遗产继承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1-21
      随着海峡两岸人员往来和各项交流的不断发展,两岸同胞间的遗产继承事务日益增多。由于目前两岸处在分离状态,广大台属在办理涉台遗产继承时感到很不方便,有的因不了解有关规定或操作程序,不能正常办理涉台遗产继承;有的因不清楚台湾方面的有关规定,错过了有效时限,而使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为使广大台属能够顺利地办理涉台遗产继承,现将有关涉台遗产继承的部分规定提供给读者,以作参考。  一、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
    • 涉台遗产继承中的有关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1-21
      祖国大陆居民办理台湾居民在台湾的遗产,需了解下面有关内容: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台湾地区有关法规,继承台湾地区居民在台湾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如下: 1、配偶为任一顺序继承人。 2、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直系血亲卑亲属。如:子女(含婚生子女、非婚身子女、养子女及胎儿)、孙子女、曾孙子女等,以亲近者为先。 3、第二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等)。 4、第三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含同父母
    • 遗嘱继承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1
      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遗嘱的生效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 1、遗嘱作出即成立,但生效时一定是被继承人死亡时。 2、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