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有哪些内容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的内容如下:
1.在备案的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
2.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
3.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报告职业病诊断工作情况;
4.承担《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职业病认定有哪些程序
职业病认定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劳动者或者近亲属提出申请;
2.受理;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4.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5.送达。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得了职业病怎么赔偿
得了职业病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3.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4.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5.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6.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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