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争议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6:26:28 319 人看过

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金争议怎么解决

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经要求仍不支付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同样,上述规章又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放弃要求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即双方不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但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如果当事人双方在竞业限制协议尚未解除前因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首先,如果当事人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的期限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的,则根据“从其约定”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应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予以处理。

其次,如果当事人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支付形式,则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规定表明:双方当事人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但又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则视用人单位的意思表示予以处理: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则应当按相关标准及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放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则应当按相关标准支付劳动者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规定中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一般参照劳动者在职期间工资收入的适当比例确认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标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争议中涉及竞业限制解除争议的,解除部分按前款双方解除条款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李东东律师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案例背景】马某是上海一家高新技术公司的技术主管。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5年2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止。2006年3月初,马某因个人发展的原因离开公司,离职时马某与公司签订了一份《离职协议》,该协议中约定,马某不能在离职后2年内到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去上班,但该协议中却未约定原公司需给予马某经济补偿。且自马某离职后几个月,原公司一也直未给马某任何补偿。2006年6月,马某被另一家公司录用,该公司要求马某于2006年6月20日准时上班,但该公司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与此同时,原公司通知马某不能到新公司上班,否则,将按照原定协议追究马某的法律责任。马某不服,认为原公司与其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有失公平,遂将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解除与原公司签订的《离职协议》。【处理结果】仲裁委员会认为,马某在原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并不享有立即解除竞业限
    2023-06-10
    426人看过
  • 竞业协议限制多久不支付经济补偿就解除
    一、竞业协议限制多久不支付经济补偿就解除劳动者离职后遵守竞业协议,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而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
    2023-04-27
    443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中没约定经济补偿咋办
    1、劳动关系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忠诚义务演化出的保密义务,并进而扩展为竞业限制制度,蕴含了用人单位财产权益和劳动者劳动权利两者之间的矛盾,成为一个必须予以调整的法律问题。竞业限制的重要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二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2、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此时,如果认定竞业限制无效,则对劳动者不公平。因此,在承认双方的约定有效的前提下,责令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双方未事先约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因此,司法实践中可以借鉴市场实践中的一些既有做法,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参照计算的依据。一
    2023-03-27
    432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是经济合同吗
    竞业限制协议并不是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的一方主体一般是政府或者由政府或法律授权的机构,是具有经济目的或经济内容的合同;而竞业限制协议的主体通常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合同。一、劳务协议和劳务合同的区别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协议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2、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3、劳务协议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二、事业单位员工辞职会受竞业限制吗事业单位员工辞职是否受竞业限制,分以下情况:1、事业单位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不受竞业限制;2、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受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
    2023-04-02
    263人看过
  • 未经约定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问题
    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是能得到补偿的,前提是劳动者要主动向用人单位要,用人单位拒绝的,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支持劳动者的请求的。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有效吗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有效,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
    2023-07-22
    95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纳税,竞业限制适用条件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纳税目前对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怎样纳税是存在争议的,如果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一次性发放的,数额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不缴纳个税。《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二)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23-04-18
    195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如何确定,如何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一、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如何确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离职前月工资的30%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如何签订竞业禁止协议1、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对象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因此用人单位只需要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即可。当然,企业应根
    2023-06-17
    325人看过
  • 职场竞争中的竞业限制与补偿
    竞业限制期间给补偿金,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协议说明1、竞业限制合同的订约对象只限于掌握企业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企业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竞业限制的范围包括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3、竞业限制期限的计算,应当综合考虑乙方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能够在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甲方企业在该商业秘密的基础上进行后续开发的进度等情况,最长不得超过2年。4、将与甲方重要商业秘密直接相关的、可能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门类列出。5、
    2023-07-08
    302人看过
  • 不支付经济补偿竞业禁止条款无效竞业限制
    于某是寿光市某公司的总工程师,负责产品研发。2010年7月,于某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到另一公司任职,同样负责产品研发。该公司产品与某公司同类,于某的行为致使某公司产品滞销,效益下滑。某公司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于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20万元。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某公司虽与于某签有劳动合同,约定有竞业限制条款,但在终止劳动合同后,公司并未按照约定支付于某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某公司违约在先,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其要求于某承担违约金于法无据。仲裁委据此裁决驳回了某公司的仲裁请求。
    2023-06-09
    453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限制没有解除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可以要求获得补偿。竞业禁止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还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也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属于无效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权如何使用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权怎样使用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在《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中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解除权和劳动者的解除权。(一)用人单位的解除权现行《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第九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的无条件解除权,这样规定似乎仅认识到竞业限制协议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正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才有竞业限制的规定。(二)劳动者的解除权现行《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
    2023-07-26
    101人看过
  • 保密与竞业限制――保密费能否代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基本案情2008年2月6日,孙先生与上海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孙先生担任该公司销售经理职务,每月工资13600元,合同期限三年,同时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该协议约定:孙先生在科技公司工作期间及离职后,必须保守科技公司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孙先生在离开科技公司后的两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科技公司相竞争的业务;科技公司在孙先生在职期间每月的工资中增加1360元作为保密费及竞业限制补偿金;如孙先生违反双方约定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孙先生应向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70000元。合同签订后,科技公司每月除支付孙先生工资外另行支付保密费及竞业限制补偿金1360元。2008年5月,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科技公司为孙先生办理了退工手续。同月,孙先生至上海某信息公司工作,担任该公司销售经理一职。科技公司得知后,认为孙先生违反了双方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2023-06-10
    192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纠纷的解决
    金先生主管一家公司的技术部门,从事产品开发,与该公司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在工作中,金先生与主管部门的多名技术人员一起开发了新产品,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确保新产品的顺利开发,公司要求与金先生及其他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协议规定,参与产品研发的员工应对产品研发过程和结果保密。因任何原因离开公司的,一年内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性业务的单位工作,否则将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作为补偿,公司将对金先生和其他员工的合规行为给予经济补偿。金先生和他的部门员工对协议的内容没有异议,因此双方签署了保密协议不久,金先生的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到期。为了加强产品开发,公司计划寻找更合适的技术人员担任技术部门负责人。因此,公司通知金先生,劳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靳先生接到公司通知后,要求公司考虑过去的情况,让他留下来。不过,该公司表示,有合适的人选,希望金先生能理解。因此,金先生只能在合同到期后如期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在结算
    2023-05-07
    198人看过
  • 签订的经济补偿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因此,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是有效的。关于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之效力分析【案情回放】2014年2月,陈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陈某从事项目策划经理工作,第九条约定陈某不得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1年内服务于甲公司的合作方、合作方的上下游服务商或者同行,如有违约须10倍支付甲公司已付给陈某的所有劳动报酬。2014年9月,陈某从甲公司辞职后前往甲公司的合作方乙公司工作。事后,甲公司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陈某支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金。劳动仲裁委驳回甲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不服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甲公司的诉请。甲公司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
    2023-07-07
    322人看过
  • 员工离职受竞业限制应得到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在合同中与员工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员工离职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到同行业竞争单位去就业,不能使用相关的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等。但是员工在牺牲了自己的工作机会,来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同时,往往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限制条款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竞业限制条款是一个约定条款。我们知道,约定义务与法定义务是不同的,法定义务由法律明确规定,其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是明确的,但是约定义务则完全依赖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在约定时用的字眼不同都可能导致义务的不同。用人单位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立场出发,可以与员工就其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的任职情况作出约定,不允许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踏入同类用人单位。这对于某些人来说,不在同类用人单位工作就意味着无事可做,因此竞业限制条款就可能使他们断了生路。如何能够既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又不致于使保密义务的承担人
    2023-06-09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确定,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经济补偿金条款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竞业限制补偿金由双方约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 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支付经济补偿吗, 竞业限制期内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1
      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支付经济补偿。以下是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
    • 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认定,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5
      竞业限制补偿金由双方约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最高能赔多少?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其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因此,在竞业限制期内需
    •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要交多少经济补偿金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的对象和期限,同时规定了在协议中应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金。但并未明确规定,未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条款或单位未实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对劳动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各地也不尽相同。如上海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当事人对竞争业限制条款约定不清的处理”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员工应当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