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责任原则概念的界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2:14:15 378 人看过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只要行为人和所管理的人或物与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之过错在所不问,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概念的界定,有以下不同主张:

1、认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由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2、认为从各国关于无过失责任的立法与实践来看,无过失责任是指当损害发生以后,既不考虑加害人的过失,也不考虑受害人过失的一种法定责任形式,其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

3、认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加害行为或准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表述不仅解决了对无过错的理解问题,也解决了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案件构成要件问题,即侵害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4、认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为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发生后,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责任要件的归责标准,即不问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和所管理的人和物与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他就应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无过失责任不是绝对责任,行为人也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主张抗辩,只不过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而主张抗辩。

上述对无过错责任原则概念的界定中,将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无过错的态度,有不同的表述:一是说既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也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二是说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三是说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责任要件的归责标准。这三种主张中,后两种说法并不存在错误,但是其没有准确地解释客观的损害事实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归责的价值判断标准。实际上,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内涵是,就是以损害结果来确定责任;在这样的前提下,才可以说无论有无过错或者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的归责标准。对于不考虑过错的说法,是不够准确的。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时候,对于加害人即被告一方,是以其造成的损害结果为归责的标准,不考虑其主观过错;但是并不是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因为受害人之过错对无过错责任承担的范围是有影响的,只笼统地说不考虑当事人过错,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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