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债权转让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5:30:12 399 人看过

1、因银行不良债权剥离纠纷,从资产公司购买债权的受让人不得直接起诉银行;

2、根据国务院分配额度划转的不良资产,受让人不得以债权虚假为由提出返还或赔偿的要求;

3、受让人要求按虚假债权的全部数额支付价款,或请求可得利益的,不予支持。

虚假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

1、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

3、真债权假合同。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因借款合同等手续欠缺而伪造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

4、新贷还旧贷。银行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时失误将旧贷手续作为债权依据交付,或旧贷手续本不规范,在审计检查活动中为掩盖不规范贷款,自行划转资金还旧贷,但未订立新的合同,转让时仍将原手续作为债权依据。受让人受让债权后,以手续所表明的债权已清偿之由对银行提起诉讼。

5、法律上不能。债权转让前,因银行原因造成债权难以实现,但转让时未明确说明。受让人以银行未尽义务之由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6、转让后银行又接受债务人清偿而产生的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虚假转让债权是什么意思,虚假债权转让表现形式是什么
    虚假债权转让的意思指的是银行在处理不良资产的过程中将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务错误打包转让给其他人。虚假债权转让表现形式包括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变现抵押物,借款合同手续缺失以及新贷还旧贷的情形。一、虚假转让债权是什么意思虚假债权转让的意思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的债权进行转让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如果诈骗的金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二、虚假债权转让表现形式是什么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1.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2.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
    2023-06-05
    442人看过
  • 债权虚假转让是否违法
    一般不违法。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二)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三)真债权假合同
    2023-04-21
    201人看过
  • 虚假债权转让是否无效?
    虚假债权转让无效。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时虚构债权转让金额的,该行为是无效的,虚假债权转让金额是属于欺诈的行为。如果对方因此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4-05-08
    478人看过
  • 如何承担股权转让债务,如何处理股权转让债务
    如非个人债务,则应该由公司承担,而新的股东自然也无需承担刘律师: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知识——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因此,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
    2023-02-27
    126人看过
  • 虚假的债权能否作为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要合法,所以虚假的债权不可以作为债权转让。虚假债权违反法律规定,不具有合法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虚假的债权能否作为债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n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n 
    2022-06-28
    226人看过
  • 虚假债权转让是不是构成虚假诉讼?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决定逮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样也是由检察院来进行决定逮捕;但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提请,只要检察院在确定了之后那么就意味着此案件的证据基本上齐全,最后就可以直接进入到审判的阶段。一、虚假债权转让是否构成虚假诉讼?虚假债权转让是不构成虚假诉讼,《刑法》规定虚假诉讼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根据修正后《刑法》第三百
    2024-02-05
    144人看过
  • 虚假转让股权
    债权人
    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责任。(2)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即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亦具有契约性质,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的行为。2、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外部责任(1)各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法定最低限额时,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股东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2)各股东实缴出资之和未达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了独立法人人格,股东亦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资未
    2023-02-18
    63人看过
  • 债务人虚假转让房产如何认定
    债务人虚假转让房屋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财产转让行为,人民法院撤销后,房屋转让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债务人违约,债权人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行使优先受偿权。所谓“优先受偿权”,是指债权人就债务人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在债务人不履行或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从债务人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折价、拍卖
    2023-03-31
    190人看过
  • 虚假债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有:一、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二、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三、真债权假合同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因借款合同等手续欠缺而伪造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四、新贷还旧贷银行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时失误将旧贷手续作为债权依据交付,或旧贷手续本不规范;在审计检查活动中为掩盖不规范贷款,自行划转资金还旧贷,但未订立新的合同,转让时仍将原手续作为债权依据。受让人受让债权后,以手续所表明的债权已清偿之由对银行提起诉讼。
    2023-07-22
    252人看过
  • 认定债权转让虚假的情形
    1.剥离前债务人已全部履行,但由于债权人失误转让的;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3.真债权假合同;4.债权人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操作失误;5.法律上不能;6.转让后银行又接受债务人清偿而产生的纠纷。一、债权转让对外效力有哪些债权转让对外效力有:1、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无效;2、债务人不得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3、债务人在合同转让过程中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不会因合同权利的转让而消除;4、同一债权转让数人的,应当首先通知债务人转让或者在确定时间内首先接受的转让,效力优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有什么区别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是:1.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2.债权转让合同
    2023-03-02
    56人看过
  • 怎样认定债权转让确认为虚假转让
    认定债权转让是虚假转让如下:订立真债权假合同、由于债权人失误转让但剥离前债务人已全部履行的、剥离前变现抵押物的、债权人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操作失误的、转让后银行又接受债务人清偿而产生纠纷的、法律上不能的。债权转让的类型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1.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2.非货币型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3.有负债型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
    2023-08-14
    146人看过
  • 识别虚假债权转让的技巧
    1.剥离前债务人已全部履行,但由于债权人失误转让的;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3.真债权假合同;4.债权人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操作失误;5.法律上不能;6.转让后银行又接受债务人清偿而产生的纠纷。什么是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
    2023-07-06
    130人看过
  • 转让虚假债权的合同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虚假债权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仅仅是欺诈手段,属于可撤销的合同。一、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二)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
    2023-03-20
    370人看过
  • 虚假转让债权是否构成侵权呢
    律师解答:不违法。一般不违法。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二)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三)真债权假合同。(四)新贷还旧贷。《民法典》第555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2024-04-20
    42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对于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5
      对于接受虚假债权的当事人,了解司法实践中虚假债权转让的处理方式是十分必要的,那么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因银行不良债权剥离纠纷,从资产公司购买债权的受让人不得直接起诉银行; (二)根据国务院分配额度划转的不良资产,受让人不得以债权虚假为由提出返还或赔偿的要求; (三)受让人要求按虚假债权的全部数额支付价款,或请求可得利益的,不予支持。 (四)虚假债权转让合同中,银行因
    • 在我国对于债权转让虚假债权如何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24
      1、因银行不良债权剥离纠纷,从资产公司购买债权的受让人不得直接起诉银行 2、根据国务院分配额度划转的不良资产,受让人不得以债权虚假为由提出返还或赔偿的要求 3、受让人要求按虚假债权的全部数额支付价款,或请求可得利益的,不予支持。
    • 如何处理债务人转让债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2
      债务人不享有债权,所以不涉及债务人怎样转移债权的问题。债务人只能转移其所有的债务。并且,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民法典》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债权转让到底合法吗?如何处理债权转让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债权转让到底合法吗这个问题,我想说债权转让不需要公证也是合法的,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通知即可。 如果你负有债务,在这种情况下,转让债权,当然要进行核实,即你对你的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是不是真实的,你的债务是否到期等,如果是虚拟的债务来逃避正当的债务,当然构成恶意逃避债务。你的债权人有权利到法院申请撤销。
    • 虚假债权转让能判几年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2
      (1)因银行不良债权剥离纠纷,从资产公司购买债权的受让人不得直接起诉银行; (2)根据国务院分配额度划转的不良资产,受让人不得以债权虚假为由提出返还或赔偿的要求; (3)受让人要求按虚假债权的全部数额支付价款,或请求可得利益的,不予支持。 上述意见及处理原则与最高院的《答复》及认识是一致的,该意见也受到了大多数法律业界人士的认可。 2、以河南省高院为代表的处理方式 河南省高院的处理方式典型地体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