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最易出现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8:51:37 258 人看过

1:人工费的调整。

理由,国家或者省市会有单独的人工费调整相关文件及政策,但是有些不平等合同会强行约定你按照什么什么文件执行人工调整。

2:材料价格的调整。

一般工程会约定主要部分材料的价格包干的风险范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超出风险范围需要采取何种方式计算。按施工期间或者加权平均或者其他。其他材料由于量的比例,引起的总价变化不会太大。

3: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结算款。

一般预付款是可以拿到,但是不排除甲方拖拖拖的情况由此导致的工期问题需要注意由谁负责。进度款的相关条款一定要认真细读。结算款的计算方式就不用说了。

一、建筑工程价款结算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包括约定合同价款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价款结算两个方面。有约定按约定是价款结算的基本原则,没有约定才适用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发布的定额。

合同价款约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包括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计价模式(是清单计价或是定额计价);合同价款包括的具体风险范围、风险系数、风险费用,特别是材料价格、人工费的风险范围和风险幅度;对政策性风险、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如何适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的计算方法;预付款、进度款、竣工价款支付的时间、数额、条件。

二、劳保建安费是否属于工程款?

劳保建安费是否属于工程款这一问题需要看双方是否有约定,一般来说,工程款包含的以下内容: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

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

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

(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

(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

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承包相关文章
  • 二手车交易无合同,如何应对出现问题?
    如果受骗人意识到被骗,应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会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出警处理,如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冻结涉案资金,同时受骗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确定诈骗事实,一旦被确认,办案机关即可以正式通知相关金融机构追回被骗款项。购买二手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对二手车来说应注意的是:1、公里数不是考虑的依据(只是一个参考数据),最主要的是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及整车的技术状况,它包括:发动机是否修理过,其的动力性能如何;它的底盘性能如何特别是转向系统有无损伤;车身是否有过碰撞变形(后被修复)现象。2、对发动机的检查:启动发动机听是否有异常声响,将油门猛加到底,再猛松到底观察是否抖动、若发动机在瞬间能很圆滑地达到高转速(或降到怠速)并无异常声响,证明发动机良好。3、对车身的检查:要检查车上最为隐蔽的地方,看此处的漆面与外部的漆面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证明此车进行过大修或发生过大的事故进行过大的修
    2023-07-05
    380人看过
  • 工程竣工结算中常出现的问题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后,一旦发生结算纠纷,矛盾的焦点总是集中在结算依据上。如果协商不成,总是承包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按照结算文件上的工程价款,判令发包人承担相应的工程款支付责任。而发包人,要么抗辩自己从没有收到承包人提交给法院的结算文件,要么抗辩这些结算材料只是承包人的单方意思,尚未经过中介结构的评估和鉴定,自己也没有予以确认。这样以来,本来就已经拖了很久的结算,很有可能再走司法鉴定程序。承包人的权益就会因为合同约定的不全而遭受侵害,同时也使法院的审判工作造成被动。推荐阅读: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而且,在实践当中,发包人经常利用这一矛盾,找出种种借口,故意拖延结算。这不仅损害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一、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有哪些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下:1、结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自侵犯权利之日起计算,具体表现为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违约行为
    2023-06-27
    390人看过
  • 二手房交易合同中的出现质量问题要由谁来承担责任
    工程质量问题的一般原则是: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就施工方、承包方和施工方而言,承包方一般承担质量责任。在确定施工方对工程质量负责时,一般定义在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2、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造成工程质量问题。3、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中,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存在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和墙体的渗漏和开裂应归类为承包商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二手房交易合同流程中的哪些条款合同必备二手房交易合同流程中必备条款如下:1、合同双方当事人;2、标的物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3、约定房价和付款时间;4、交房期限;5、权利担保;6、违约责任等;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
    2023-08-08
    201人看过
  • 工程承包合同中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工程承包合同中,常见的问题主要有:1.因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合同签订后才发现合同中缺少一些必不可少的法律条款;合同虽已签字但不具备法律效力,使得因履行合同造成损失或发生经济纠纷后承包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订合同有些条款因考虑不周,含糊不清,难以分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合同的条款之间、不同的合同文件之间的规定和要求相互矛盾或不相一致。3.合同双方对同一合同的有关条款理解各异,而合同中未能做具体解释,使得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或争议,以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4.合同条款漏洞太多,对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未作充分估计,因而亦未能相应研究考虑一些补救的条款在合同中做出具体规定。5.合同一方在合同实施中才发现合同的某些条款对自己极为不利,隐藏着极大的风险,或过于苛刻,使工程合同无法履行。
    2023-06-08
    80人看过
  • 加工贸易合同的备案问题
    一、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一)申请备案的条件:1、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必须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2、加工贸易加工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3、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必须已经在海关注册登记;4、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已经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二)申请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1万美元以下的进口辅料除外);2、经营企业自身有加工能力的,应当提交其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备案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3、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供加工企业所在地县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给加工企业的《加工贸
    2023-06-06
    77人看过
  • 承包土地的交易问题探讨
    农村土地不能由承包方自己买卖。如果承包方要转让土地的,必须经发包方(一般是村委会)同意。不过,这种承包地一般是不允许拿去出卖的。但承包方可以采取转包的形式转包给他人,这种方式就是不用发包方同意,但承包期和相应权限不能超过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承包土地合同合法吗1、原则上,只要合同形式合法应确定合同的效力,特别是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2、多数村民因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主张村委会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的,如承包方种植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支持;承包方种植不足1年的,原则上认定合同无效;投入不大的可予以适当补偿;有大量投入的,主要针对承包费,必要时针对承包期限作出调整。3、确认合同效力后,如发包方主张增加承包费的,可视情增加。4、合同本身存在不明确之处,如“两委”成员口头答复,合同条款不全、原村委会成员以个人名义出具答复意见等,此情形下,做出不利于合同继续履行的解释。我国法律
    2023-07-02
    454人看过
  • 关于印花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问题
    一、关于印花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如果签订的合同已注明金额,之后又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即使最终的金额比原先签订的金额多,这部分也是不需要补缴印花税的。如所签订的合同是因特殊情况无法注明金额的,则需对实际发生金额补缴印花税。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税率是按购销金额0.3‰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税率是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
    2023-05-04
    384人看过
  • 处理出现问题的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有问题,可与对方协商修改,另签订合同并作出说明。如果合同出错只是因为单纯的笔误,那么当发现合同的相关事项与协商不同或有关基本信息有误时,可与对方协商修改,另签订合同并作出说明。因合同错误造成的侵权合同,如果地点、租金、设施等记录错误,对方可能会根据合同要求履行职责。这种情况需要证明实际合同事项。另修改合同,避免更多纠纷。如果发现合同错误,必须在第一时间修改合同,但为了防止对方侵权,可以通过电话聊天录音,然后解释合同错误的问题,这样即使对方想从中获利,也有足够的证据来处理。什么是专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
    2023-07-02
    486人看过
  • 股东会召集中易出现的问题
    一、股东会召集权难以实现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权人包括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少数股东,但在实践中,以上召集权人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却难以实现。(一)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变更。它的股东会的召集权常常受到公司股东的限制,尤其在大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完全由大股东来决定。(二)就监事会而言,虽然《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设置及职权的行使作了明确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观念、体制和立法等因素的的影响,我国监事的功能虚化严重。(三)少数股东的提案权是指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由于少数股东只有收益权,而没有决策权,因而少数股东的权益很容易受到控股股东的侵害,当然召集公司股东会的权利也不例外。二、股东会召集的通知难以确定在实践中,许多公司在发布股东会召集通知时,往往陷入这样的困境:(一)通知方式难以确定通知方式的选用应尽可能地给通知人提
    2023-02-26
    80人看过
  • 如何修改公司章程及容易出现的问题
    1、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修正案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以注册资本发行新股的,必须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章程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章程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充足的,必须依法或者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公告,修改公司章程,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如果涉及登记事项,修改必须由公司法人签字盖章大股东滥用“资本多数权”损害小股东利益。修改公司章程是特别决议之一,即必须经代表三
    2023-05-07
    130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中出现的问题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会祸害无穷。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企业的损失无从追究。应该有很多都是在哺乳期还没
    2023-03-24
    339人看过
  • 家庭装修完后最容易出现哪些质量问题
    1、因顶面整体或局部塌落,使吊顶变成“掉顶”这主要是因为吊顶与楼板,以及龙骨与饰面板结合不好,或承重过大造成的。按照规定,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安装好的龙骨应该牢固、可靠,四周水平偏差不得超过s弯米。超过3千克重的吊或吊扇,都不能悬挂在吊顶龙骨上,而应该另设吊钩。如果吊顶使用石膏板作饰面板,其厚度应该在9毫米左右。2、阳台封装固定不牢造成塌落由于目前的房屋设计中,阳台上没有预留封装材料的“落脚点”,给阳台封装造成一定难度。因此,在封装阳台时,门窗必须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外观无变形、开焊、断裂。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饱满密实。3、管道渗漏造成顶面损坏厨房、卫浴间中的上下水管道很容易出现问题,由干管道安装不易检查.因此所有管道施工完毕后,一定要经过注水、加压检查,没有跑、冒、滴、漏才算过关。4、暗埋线路不过关,目前许多居室都采用暗埋线路,因此中老年人不易对施工质虽进行检查。按规定,暗埋线路不能
    2023-04-06
    459人看过
  • 以公司名义签合同,合同履行出现问题谁承担
    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构成民法意义上的代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效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承受,法人的工作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效果由法人承担。所以,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法律效果归公司承担。一、合同委托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吗合同委托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委托代理人在处理被委托人交办的事务过程中所收到的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应当及时交还给委托人,不得随意转移、扣压、变卖有关物品,否则依法承担责任。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有什么效力?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1、合同被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2、合同不被追认的,合同不对被代理人
    2023-04-07
    53人看过
  • 装修大包出现质量问题能解除合同吗
    这种装修公司建议直接解除合同吧。可以先把卫生间防水做好后再解除。一、什么是全包装修全包装修也叫包工包料装修,也就是说所有材料采购和施工都由施工方负责,对于业主来说这是最省心的一种装修方式,同时这也是装修公司利润最大的一种装修方式。这种委托装修公司从设计、购料到施工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形式,被很多装修户所接受。二、装修的承包方式(一)清包清包既是包工不包料,也就是装修用的材料由装修户自己负责,装修公司仅按供料施工。这种承包方式适合于用户对装修比较精通,而且装修户有时间、有能力采购材料,装修工程比较简单,所需的料不是很多等情况。(二)半包半包则是用户自备装修所需的主要材料,如地砖、涂料、地板等。装修公司负责装修工程的施工以及辅材的采购,如水泥、石灰、砂等。轻工辅料包括:电线,线管,水管,砂子,水泥,细木工板,石膏板,石膏线,木方,油漆,乳胶漆,腻子粉。水路,电路,瓦工,木工,油工,力工等工人的人工
    2023-06-27
    10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承包是指企业(承包商)通过投标等方式承接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承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责任和风险的一种承包方式。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承包是一种常见的业务模式,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多个层次。 工程承包企业需要... 更多>

    #工程承包
    相关咨询
    • 工程出现问题怎么办?工程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分担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3
      工程出现问题怎么办?工程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分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 签的工程合同出现问题。工程合同中违约金怎么结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4
      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此比例调整到每日万分之二点一,2004年1月1日起又有所变化,即“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 工程承包劳务合同有问题怎样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7
      劳务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2、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等证件。 3、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
    • 合同履约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应对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6
      1、合同生效后,对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按相关条款或习惯确定。 2、合同成立后发生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商签工程承包合同注意的问题有什么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 “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