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鉴定的必须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20:30:45 315 人看过

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最好是会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的建筑造价工程师。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相关文章
  • 工程质保金是必须留么
    一、工程质保金是必须留么工程质保金是指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用来对工程可能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在工程合同中质保金不是必须要约定的,但是一般在合同中都会约定质保金的金额,用做工程质量的保证与保修。质保金也是工程款的一部分。根据规定,发包人应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的占比不高于工程结算价款的3%。二、工程质保金退还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2023-06-07
    161人看过
  • 一级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资质条件是什么
    一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2、从事房屋安全鉴定5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3、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10年以上工作经历;4、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10人(含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地质专业1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专业各2人。以上人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70%;5、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专用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一、哪些情况下需要做房屋质量安全鉴定?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
    2023-02-28
    185人看过
  • 商品质量纠纷是否必须进行检测鉴定
    涉及到质量鉴定的纠纷,只能到相关检测部门作出质量鉴定后,消协才可以此为依据,依法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分析:商品质量纠纷,有的比较复杂,有的相对简单,对于那些凭借生活常识即可判断责任的,不必提请检测、鉴定。另外,按照《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为法定授权处理消费纠纷的消费者组织,有权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提出质量鉴定申请,组织3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的质量鉴定专家组进行质量鉴定,不一定非得找检验机构,动用昂贵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还有一些情况下,难以查清产品质量是不是真有问题,消协不一定非要查清楚再做调解,而应劝导双方互谅互让,以和为贵,化解矛盾,公平公正解决争议。
    2023-05-01
    194人看过
  • 工程施工达到什么条件必须招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一、什么情况下必须公开招标必须公开招标的情况主要是大型工程以及公益性工程。具体而言,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比较大的工程都是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法律对此的规定一般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以及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由此可见,公开招标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二、环保国家政策有哪些?1、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防治水
    2023-02-27
    485人看过
  • 工程质量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一、工程质量鉴定的期限是多久?《证据规定》比较全面地规定了举证时限制度。所谓举证时限,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该制度的确立,是《证据规定》对民事诉讼法新的诠释,是对我国过去实行的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重大突破。勿庸置疑,举证时限制度既有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公平保护,防止证据突袭,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又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防止诉讼拖延。但我们也应看到,举证时限制度增加了举证义务人举证的难度和强度,这在工程造价鉴定资料的举证方面表现尤甚。在施工单位不了解对方抗辩主张的情况下,要求其将案件中可能出现的数百个争议问题涉及的所有证据提供完整,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有人甚至主张鉴定资料可以不受举证时限的限制,但这显然违背了《证据规定》的宗旨。为了有效解决上述矛盾,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二种措
    2023-06-04
    279人看过
  • 什么是必须的离婚条件
    以下离婚条件是必须的: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一、男方什么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有必要受理的可以不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儿子在哺乳期可以离婚吗?孩子在哺乳期是能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女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但是男方不得主动提起诉讼离婚,法院
    2023-03-10
    331人看过
  • 工程质量鉴定报告书的形式要件
    一、工程质量鉴定报告书的形式要件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是指在施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名称、规模、性质、用途、对于资金来源、投资额、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地点、工程总造价、施工条件、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图纸设计完成情况、承包合同等。2、鉴定内容。工程需要进行鉴定的一些事项,例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3、鉴定依据。鉴定依据就是指根据实际情况,运用相应的专业技术以及技能来对鉴定内容的一种科学技术手段。4、质量情况。真实的反映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情况,从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鉴定,便于结合实际的情形从而解决问题。5、产生原因分析
    2023-04-24
    243人看过
  • 施工必须要缴工程质量保证金吗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修养责任,建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出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据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此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2023-05-01
    221人看过
  • 工伤鉴定鉴定什么材料必须提供?
    一、工伤鉴定鉴定什么材料必须提供?(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申请书在哪个部门申请?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023-04-28
    301人看过
  • 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法律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有哪些?主要是以下几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2023-06-07
    307人看过
  • 同工同酬的定义和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在从事同一工作时,对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应当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1、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是一样的;2、在同一个岗位上支付与别人相同的工作量;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同样的工作业绩。同工同酬与编制的区别?同工同酬的合同工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事业编制即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批,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同工同酬的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据合同中商定的条款确定,只要合同没变则待遇不变,受法律所约束;事业编制人员福利待遇由单位拟定后报人事局审批,遇政策调整可相应作出调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险”,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具体交多少由国家规定。编制就是在编员工,指单位的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岗级也相应合同工较高。《中
    2023-07-10
    387人看过
  •  司法鉴定中工程质量鉴定程序的概述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程序包括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和复核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初次鉴定和补充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和复核鉴定,但需提交鉴定材料和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出示执业证书。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
    2023-10-25
    269人看过
  • 我国规定必须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
    2023-02-25
    83人看过
  • 质量保证金是必须的吗
    一、质量保证金是必须的吗是的。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是必须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于工程质保金特地下调了相关的比例,也是体现了对于质保金的注重程度。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质保金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逾期未支付时通常应适用于工程合同中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在当前工程施工行业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单独约定高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对承包人来讲并不太现实。比较符合实际的作法是,国家相关部门在制订新的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时,设定逾期返还工程质保金违约责任的规范条款,以逐渐推广适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
    2023-06-06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 更多>

    • 天河区具体什么条件必须要做房屋质量鉴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5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
    • 二审工程质量鉴定必须得在一审了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可以,但要满足一定要求,申请鉴定属于举证方式之一,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一审阶段未提出工程质量鉴定申请而在二审阶段提出的,二审将对其“确有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法律规定,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二审诉讼中申请鉴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才能申请鉴定。 风险提示: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
    • 一个工程质量评估必须公正的规定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6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没有实质性的一个指导标准。当时在其旗下有其他14本质量验收规范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系列。着重验收,,验收标准的结论定为:合格与不合格。取消原来的优良。是由施工、监理、设计、业主(基础分部尚要勘察)几方评定。我们把其狭义为:自评(该项目的参与者)。
    • 产品质量纠纷是否必须鉴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7
      这种情况如果双方对产品缺陷能够达成一致,就不用进行鉴定,否则必须要经过有相关鉴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工程质量鉴定工程质量鉴定费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4
      我国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工程质量鉴定收费标准,各地因经济等原因会有所差别。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