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用房不出售买主已占房屋应退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2:02:57 361 人看过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广西隆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房屋买卖协议纠纷,法院认定原、被告的之间达成的房屋买卖口头协议无效,一审判决被告在30日内将已占有的房屋退还原告新兴居委会。

位于隆林县县城新兴路91号的一栋三层楼房,原是隆林县人民政府的房屋。后县人民政府决定,无偿划拨给某社区居委会作办公用楼。2006年11月,新兴居委会经讨论决定出售该楼。苏吉德得知消息后即与该居委会协商买楼事宜关达成口头协议,苏吉德同意用人民币50000元作购买居委会办公楼的订金。交订定后,苏吉德一家人便于2006年12月28日搬进该楼居住。

因隆林县新州镇人民政府不同意出售该楼房,且该楼房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明,居委会于2007年3月8日将50000元现金退还苏吉德,并付利息200元。2007年4月24日,居委会取得了讼争楼房的土地使用证,地类(用途)属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类型属划拨,使用权面积为80平方米。后居委会多次催促苏吉德般出该房屋,苏吉德拒不搬出。居委会即将苏吉德告上法庭,要求苏吉德搬出该房屋,将房屋退还居委会。

苏吉德称其与居委会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已经成立并生效,而且部分得到了实际履行。现居委会单方毁约,苏吉德有理由继续占有和使用该房。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居委会与苏吉德讼争之房屋是县人民政府无偿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新兴居委会使用,居委会将房屋转让时,并未依法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也未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更未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讼争的楼房并不具备转让条件,新兴居委会转让该房产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故居委会与苏吉德订立的口头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因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居委会已将被告交纳的订金50000元退交被告并支付利息200元,苏吉德应搬出讼争之房。

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办公用房相关文章
  • 政府公房能不能对外出租办公
    一、政府公房能不能对外出租办公公有住房能否出租?违不违法?单位知道了怎么办?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实际上,公有住房能否出租一直是人们多年来议论的话题,而且多年来公有住房一直在被个人出租。关于该类住房能否出租的问题经过多年争论,有的省市已经有所放松。实际上这既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由于各种原因,有的人分到的公有住房面积较为宽大,因为家庭成员的变化,所分到的住房变得空置或富余起来;有的人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买不起房子但能租得起房子,如果这两类人的供需关系得到满足,实际上对于社会不但起到稳定作用,而且在经济上也改善了一些人的生活,应该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社会起到积极作用的。但由于出租人所出租的是公房,在利益的获得方面显然“公家”并没有体现,这样做到底合理合法吗?有关规定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
    2023-03-15
    105人看过
  • 政府售出的两限房可以出售吗?
    政府售出的两限房可以出售吗?可以买卖,但是有一些限制,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1、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限制:限价房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3、购得限价房的同时不得再申请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注意:已经承租廉租房等优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
    2023-04-16
    56人看过
  • 如果房屋单独出售,出卖人应将定金退还给买受人
    2008年11月23日,买受人(乙方)、出卖人(甲方)与一家事务所(中介方、丙方)签订《房地产销售中介协议》,约定乙方向丙方支付意向金1万元,以表示购买丙方提供的房地产的诚意,房屋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101室。房价69万元,一期15万元。甲方签订本协议的,乙方同意将押金转给甲方,丙方将押金转给甲方,同时甲方保留丙方收到的押金,在甲方签订本协议后三日内,乙方将押金补足至30000元,由甲方收取,丙方暂保管。甲乙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后,乙方同意将全部定金转为部分首付。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签订本协议后30日内到丙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甲方不履行本条约定事项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履行本条约定事项的,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2008年11月23日,被告杨某给原告开了一张收据,上面写着:“我们已收到王女士购买宝山区一套101室房屋的定金3万元。”。被告人杨某在签字处的签名盖有商号公章。
    2023-05-02
    64人看过
  • 房子已售出,可以退吗
    法律综合知识
    倘若所订立之契约符合法律要求并具备有效性,那么毫无疑问地,该合同将自当受到法律体系的严密保障。鉴于目前合同业已签署完毕,就应当严格遵循合同内的各项违约条款,以执行相应的违约责任。譬如在购买商品房后又选择退房的状况下,若购房合同预先约定了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的推算方式,理所当然应根据合同约定来进行赔偿处理;若是合同中未有此类明示约定存在的话,则依照法定法规来实施赔偿义务。然而,具体的赔偿措施必须结合退房缘由进行审慎评估和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8-22
    189人看过
  • 购买了抵押房或已售房应该怎么办?
    若购房人在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抵押房,此时购房人的风险是在房地产商解押之前无法取得所购房屋的产权,也无法以房地产商出售的房屋已抵押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若购房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抵押房或已售房,此时受骗的购房人虽可要求解除合同,但依然存在房地产商同意赔多少,实际能赔多少的问题。一、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1、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在交付房屋日期到来前,开发商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其不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或者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3、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私自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要求退房并解除合同;4、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
    2023-06-23
    89人看过
  • 房屋出售后能否退还定金
    一、房屋出售后能否退还定金在下列情况中的房屋买卖定金,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还的:1.如因开发商原因致双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开发商将约定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等,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2.如因购房者原因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购房者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等,购房者将损失定金;3.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定金;4.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二、房屋买卖合同要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要包括四个内容:1.标题写上房屋买卖合同;2.写明甲乙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3.写上双方购房意愿,并把房屋的详细信息写明。然后写
    2023-11-03
    133人看过
  • 借名买房的房屋被出售怎么办
    首选措施是通过双方共同协商来达成和解,若无法达到共识,建议寻求彼此认同的第三方人士协助进行调解工作。如经过调解依旧未能解决纷争,则唯有诉诸法律途径,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当合同缔结过程中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导致相对方遭受损失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以签订合同为名,实则恶意磋商;(2)蓄意隐瞒与合同缔结密切相关的关键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8-13
    129人看过
  • 政府强拆房屋房主能否在一起
    政府强拆房屋的,房主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如果政府在未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拆,或者在强拆过程中使用暴力的,房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棚户区改造住户拒绝签字可以强行拆除吗?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是不签字也不提出行政复议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使被拆迁人不签字,政府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拆:1、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农村拆铁皮棚有补
    2023-03-30
    76人看过
  • 房屋已出租还用缴纳房产税吗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相关知识:房产税征收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房
    2023-05-08
    70人看过
  • 租赁期满拒不返还房屋,房主是否可主张占用费?
    承租方强行占用租赁房屋的行为,损害了出租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的,可以要求承租方支付逾期腾房的房屋占用使用费。一、怎样填写一份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内容包括: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姓名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半年的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二、集体宿舍租房合同怎么写?办理集体宿舍租房的合同可以写明: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姓名信息;房屋的位置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三、签订租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有以下一些方面:第一、要写清楚合同双方的姓名和住址。第二、要写清楚房屋的具体位置、房屋的装修情况、家电家具的情况。第三、要写明租赁的用途是家居还是办公。第四、要写清楚租赁期限。第五、要
    2023-03-27
    177人看过
  • 房屋搁置已售出,如何解决?
    房子备案之后烂尾由政府处理。对于房子没有建好,形成了烂尾楼的房产,消费者要求其退回房款的权利会比工程款的优先权更为优先,工程款是优先于建设工程抵押权的,购房消费者权利是优先于建设工程抵押权的,政府会对其进行处理。购房者的清偿权利比建设工程优先权和抵押权是优先的,也高于一般金钱债权人的债权。如果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开发商。买的房子烂尾了怎么处理买的房子烂尾处理途径如下:1,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属于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购房合同之中一般会对开发商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时间较短,那么购房者就可以按照逾期时间按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2,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达到合同的一定期限,或者在购房者催告后三个月内还没有交付房屋,那么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回款项并赔偿损失。但是如果开发商已经濒临破产
    2023-07-08
    473人看过
  • 如果不买房,政府该怎么办
    1、如果政府对赔偿协议中的赔偿金额没有异议,就是得不到协议中规定的赔偿。他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因此,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金,被拆迁人可以将协议书告上法院,要求履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换的场所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应当签订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是如何签订拆迁协议,拆迁户在签订协议时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树立“拆迁户是拆迁中的强势群体,拆迁户在拆迁中处于主体地位”的意识。第二,坚持“主动”原则。拆迁户经与开发商协商、协商或协商,就
    2023-05-31
    342人看过
  • 房屋中介不按政府指导价收费应返还多收费用
    [案情]原告宋某、方某系夫妻关系,2010年4月,宋某、方某到被告葛某(系某中介公司法定代表人)处咨询房屋买卖事宜,双方签订居间合同一份。合同载明:中介公司负责为宋某、方某介绍房源,办理贷款,协助过户;宋某、方某过户前一次付清中介公司中介和代理费共计1万元整。4月12日,经中介公司促成,宋某、方某与韩某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后又办理了过户手续。4月21日,宋某、方某将1万元支付给葛某。5月23日,宋某、方某以中介公司在此次居间活动中收取1万元中介费不符合法定标准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中介公司返还多收取的6000元代理费。[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居间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主张不应支持;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中介公司收取1万元代理费不符合价格法的强制性规定,多收取的代理费应予返还,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评析]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首先,房产经纪代理收费属于
    2023-06-10
    141人看过
  • 将已出售房屋再出售骗取房款35万元获刑罚
    与他人订立、履行合同均应诚信守法,采取欺骗手段履行合同获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予追究刑事责任。8月6日,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今年首起合同诈骗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2011年9月28日,被告人余某将其位于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的一处楼房以23.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罗某,并且二人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书。余某后因无力偿还借款,隐瞒房屋已出售的事实,于2013年5月11日与被害人吴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再次将该房屋出售,骗取吴某房款35万元。2013年7月10日,被告人余某到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骗取的35万元房款全部予以退赔。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3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积
    2023-06-07
    12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办公用房是指企事业单位、团体等用于办公、会议、培训等用途的房屋。 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租赁合同、产权登记等。 在使用办公用房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房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出现... 更多>

    #办公用房
    相关咨询
    • 政府的公租房买了以后可以出售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 公租房买了以后可以出售吗的问题,“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王育生说,购买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但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
    • 政府和房主协议房屋对方不分房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6
      1、首先你的房子是被谁拆迁拆了是谁拆就找谁联系。2、如果拆迁时政府认为你的房屋是违法建筑且拆迁协议中没说要安置房屋给你,而是通过折现来补偿给你的话,也会没分房给你。3、如果拆迁协议中说安置土地给你,也会没分房给你。4、如果拆迁协议中说分房给你的,则建议先与政府做好沟通,了解原因,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政府占地还房卖出能过户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果是安置房,是不允许买卖,无法过户的。需要房主持有住房满5年之后,凭安置协议,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才可办理买卖过户。
    • 首套按揭房屋已出售已过户,在买房算是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9
      二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就会算成是首套,若贷款未结清则算二套房;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就会算二套房以上。 4、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
    • 出租房屋怎么出售房主应注意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9
      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 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不仅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租赁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如果不按这个要求做,则可能发生以下的风险: a、一旦卖方违约不想将房屋卖掉时,即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