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19:35:10 432 人看过

一、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二、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

(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2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何对商业贿赂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4、主观要件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一、商业贿赂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以下行为认定为商业贿赂罪: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
    2023-06-24
    317人看过
  • 折扣属不属于商业贿赂
    案情回顾上海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称a公司)为了完成总公司的销售任务,扩大市场份额,与当地某公司(以下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经销商渠道销售协议,约定b公司完成a公司季度销售计划可按照销售额返利,超出数额越大返利比例越高。仅以2014年前6个月为例,a公司向b公司销售商品金额48.82万元,其中商品货款46.06万元,税费7.67万元,如实入账,开具发票;账外返利合计4.882万元,以9月份销售收入的名义记入折扣转让会计科目,未开具发票,b公司将此笔款项作为奖金发放给员工。据执法人员统计,a公司共获利20.14万元。案件调查终结后,办案机关认为a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商业贿赂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14万元。本案争议本案究竟属于商业贿赂还是正常促销?a公司在全国各地都设有分支机构,对其所
    2023-06-03
    267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的适用
    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商业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商业受贿罪适用问题一、主体范围的界分由《刑法修正案㈥》第7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公司、企业还是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商业贿赂行为,都有构成商业受贿罪的可能。对此,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1.关于“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认定显然,这一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其他单位”的界定,而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此则是歧见纷纭,莫衷一是。笔者以为,虽然修订后的刑法典第163条扩大了商业受贿罪的主体范围,但从其依然保留商业受贿罪身份犯的立法模式以及将“其他单位”与“公司、企业”并列加以规定的立法技术不难看出,这里的其他单位,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特征:(1)形式合法性。即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法定主管部门
    2023-06-11
    490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为的含义以及如何认定
    商业贿赂的定义:商业贿赂从其本质属性来说应定义为: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或者接受交易对方或者其他对交易起关键作用的第三方财物及其他财产性利益,损害权利人的利益和正当竞争秩序的行为。1、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谋取利益是经营者的终极目的,即使其在经营中实施了给予财物的行为,谋取的利益也并不一定就是不正当的利益,也可能是正当的利益。损害权利人的利益,影响市场竞争秩序是一种侵权行为,是法律必须要追究的。这里的权利人特指依法应当享有权利的人,而不是不特定的人。2、商业贿赂的违法构成的核心是侵权,即手段违法而不是目的违法。商业贿赂之所以被禁止,是因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进而在客观上造成了不正当竞争,破坏了正当的竞争秩序。商业贿赂行为如何认定:以下行为认定为商业贿赂罪: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
    2023-06-12
    105人看过
  • 对哪些行为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对于下列行为可以视为商业贿赂行为: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6、给予或收受回扣。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商业贿赂行为与行贿罪的区别1、主体不同。行贿罪的行贿人是不特定的,受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商业贿赂的受贿人是不特定的,行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经营者或者能够代表经营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2、行贿者的目的不同。行贿罪中行贿人的目的可能是多
    2023-08-09
    249人看过
  •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以及商业贿赂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一: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五是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六是给予或收受回扣;七是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二:商业贿赂的行为特征(1)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商业贿赂主体的经营者不限于法人,除法人外,还包括其他组织和个人。法人也不限于企业法人,还包括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3)手段有两
    2023-06-12
    397人看过
  • 如何确定商业贿赂行为的界线
    ■我们不能依据人们的主观价值判断来确定两条商业贿赂行为界线,而必须依据客观的标准■法律要求,是否入账和是否公开两个标准需要交易双方共同遵守。也就是说,只要一方没有完全做到,这种交易附带行为就存有瑕疵,可能属于商业贿赂■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标准是一个比较低的标准,任何坚持高诚信标准的企业都可以设定自己的高于法律的标准商业贿赂行为常以多种名目出现,常见的有回扣、折扣、佣金、提成、好处费等,比较隐蔽的有咨询费、考察费、赞助费等。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更加隐蔽的形式还会不断被发明出来。因此,为各种可疑行为划定一个界线,把商业贿赂行为和非商业贿赂行为区分开来,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特别的实际意义。由于疑似商业贿赂行为的复杂性,要划定一条分界线并非易事。在划定界线的过程中,美国专家海登海默对腐败行为的分类方法对我们有重要的启示。他依据人们主观上对于各种腐败行为容忍程度的大小,把腐败行为划分为黑色
    2023-06-07
    175人看过
  • 私营企业是否属于商业贿赂罪
    刑法并无商业贿赂罪这一罪名,私营企业进行商业贿赂,数额较大的,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私营企业适不适用商业贿赂罪依据两高关于商业贿赂的相关意见,私营企业属于企业的一种,所以私营企业可以作为商业贿赂的主体。《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
    2023-08-02
    399人看过
  • 、认定商业贿赂罪有如下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一、回扣行贿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商业贿赂金额超过5000算犯罪。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
    2023-03-30
    22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商业贿赂中的回扣
    回扣是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我国目前商业贿赂专项整治的重点。因此正确认定回扣的定义与特点,回扣的表现形式,合法回扣和非法回扣,就显得益发重要。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要正确理解回扣的定义就必须明确什么是“账外暗中”。“账外暗中”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作假账等。回扣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回扣仅存在于商品或者劳务买卖关系中,其他经济关系中的类似现象不能称之为回扣。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投标人中的中标者向招标人给予回扣的,属于劳务买卖关系中的回扣。第二,回扣只能由卖方支付,而且只能是从买方所付的款项中提出一部分返回给对方。所以,买方为了购买紧俏商品而向卖方提供的款项,不是回扣。第三,回扣的收受者只能
    2023-06-11
    333人看过
  • 如何进行商业贿赂举报?
    举报商业贿赂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直接进行举报。根据我国《刑法》对于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贿赂怎么界定一、商业贿赂犯罪主体(一)行贿主体商业贿赂犯罪的行贿主体是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获取商业利益、商业机会、商业地位而实施行贿行为的一切自然人或者单位,即“经营者”。(二)受贿主体商业贿赂犯罪中的受贿主体是在商业活动中索取或收受贿赂的单位或个人,通常都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力,一般区分为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二、商业贿赂犯罪主观方面(一)商业行贿的主观方面商业行贿的主观方面除了直接故意以外,还要求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二)商业受贿的主观方面商业受贿的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受贿者明知自己索取、收受贿赂的行为会侵
    2023-08-11
    394人看过
  • 商业贿赂之对单位行贿罪
    我国刑法第391条规定了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1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对单位行贿罪的概念。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行为。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国有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2、对单位行贿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单位主体,包括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法人本身和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行贿罪的对象是国有单位。对非国有单位行贿的,不构成本罪。(2)犯罪行为。必须具有行贿行为,包括:[1]为谋取
    2023-06-11
    472人看过
  • 商业贿赂受贿案发前退回款项的行为如何认定
    一、商业贿赂受贿案发前退回款项的行为怎么认定《商业贿赂受贿案发前退回款项的行为如何认定》一、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7)介绍贿赂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8)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九、关于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题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二、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商业贿赂行为有其自身的构成要件,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须符合下列条
    2023-03-15
    119人看过
  • 商业贿赂金额多少为定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1)按照《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数额较大的具体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十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2)公司、企业、其他单位
    2023-03-15
    17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商业贿赂行为?什么是商业贿赂?哪些行为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
    • 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如何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9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如何理解商业贿赂罪与商业贿赂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5
      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犯罪概念的界定是,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犯罪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等罪名。
    • 对于商业贿赂行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以下哪些行为是商业贿赂行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5
      商业贿赂构成要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从上述法规条款规定可以看出,我
    • 商业贿赂属于犯罪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8
      不属于,但是涉嫌受贿罪。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建议尽快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最大的帮助。事实告诉我们,越早委托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越有利,律师能综合考虑到各种有利因素,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争取缓刑。 本人有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有信心也有能力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最好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