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赠与的财产怎样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08:54:19 171 人看过

同居赠与的财产,已交付赠与的一般不支持返还。如果赠与的是车、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一方认为给对方的钱是借款,应有借条等书面证据,法院可凭借贷关系的证据,要求对方返还。

同居赠与物不能要求返还

网友@石头:我跟女友没领结婚证居住在一起,现在我们想分手,请问涉及彩礼等相关费用的纠纷应该归为婚姻纠纷还是民事纠纷?在哪里起诉呢?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法官高某某:就你说的情况属于彩礼返还纠纷,也属于婚约纠纷更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以女方以及其父母为被告,应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石头:麻烦再问一下,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男方赠与的物品在返还范围内吗?比如手机、衣服和饰品等。

高某某法官:这些是生活必需品,易消耗品,原则上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怎样处理同居关系中的财产纠纷?
    同居关系中的财产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
    2024-04-23
    351人看过
  • 怎样撤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撤销后怎么处理
    一、怎样撤销赠与合同在实践中赠与合同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1、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方可撤销赠与,而且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因其“任意性”而具有更多的选择,既可采取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还可以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关键看赠与人是否具备了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果具备,则可推定其行使的是撤销权,如果不具备,则不能认为是撤销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预期的违约行为。2、法定撤销则是在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下,赠与人方可行使撤销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同时,当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来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
    2024-02-01
    105人看过
  • 怎么办理房产赠与,房产赠与流程是怎样的
    一、怎么办理房产赠与(一)房产赠与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5、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7、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二)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
    2023-02-11
    438人看过
  • 同居期间被赠与财产是否要根据赠与方去分割?
    原则上,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应归当事人所有。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2023-08-05
    466人看过
  • 赠与财产公证的效力怎么样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一、房屋公证的时效一般是多久
    2023-03-13
    7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同居关系财产,同居关系中的财产问题该怎样处理
    如何认定同居关系财产,同居关系中的财产问题该怎样处理一、非婚同居关系财产认定首先,先界定非婚同居财产关系的性质。结合学者的观点,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应指未婚同居当事人因同居行为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次,要明确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的种类有哪些?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根据财产与人身关系的关联度,可分为由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和非人身关系财产。由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伤残赔偿金、抚恤金、劳动保障金、救济金等。非人身关系而取得的财产,如劳动所得、职工工资、投资收益等。2、根据财产取得方式不同,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如直接劳动创造的财产、工资、存款利息等。继受取得的财产如受赠财产、继承财产等。3、据财产取得时间先后,可分为同居前取得的财产和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后取得的财产。二、非婚同居财产的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债务的处理依然是参照1989年11月2
    2023-05-06
    307人看过
  • 婚前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处理
    婚前父母赠与财产的处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财产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则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的,那么财产是受赠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受赠人所有。一、离婚陪嫁财产法律如何分配离婚时女方的嫁妆怎么处理取决于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获得的嫁妆,或者虽然是婚后获得,但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则该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如果是婚后赠与,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二、房屋分割的规定(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
    2023-06-28
    88人看过
  •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如何处理
    一、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如何处理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一般不可以要回,但是如果没有交付或者登记,那就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那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收回赠与的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有哪些1.赠与人与受赠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
    2023-09-17
    425人看过
  • 同居赠与财产的问题,法律依据是什么
    同居赠与的财产,已交付赠与的一般不支持返还。如果赠与的是车、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一方认为给对方的钱是借款,应有借条等书面证据,法院可凭借贷关系的证据,要求对方返还。《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4-04-19
    57人看过
  •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财产一般情形下是不需要分割的,因为赠与后就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了。若是属于彩礼的,则属于附义务的赠与,没有结婚时应当返还给对方。同居期间一方赠与财产如何分割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n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2-06-27
    220人看过
  • 夫妻财产赠与,赠与财产归谁?
    只要该赠送发生在夫妻婚姻期间,即便是已经离婚,被侵害方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索要回来,法院会支持的。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是一方愿意给,一方愿意要,则赠与合同生效。再婚夫妻财产赠与怎么公证1、签署确认书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2、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3、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2023-08-15
    282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的情况是怎样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的情况是怎样的?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夫妻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夫妻间不存在一方凌驾于他方的特权,任何一方违背他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二、夫妻共同财产都包括哪些?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
    2023-04-20
    101人看过
  • 赠与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共有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赠与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共有人可以撤销赠与吗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可以处分共同财产,不能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否则需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共有人也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的,任何一方不可擅自处分。在生活中,基于婚姻、同居关系、继承等因素而获得的共同财产,属于全体共同所有人所有的,只有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才能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如赠与、买卖、租赁等。例如夫妻离婚时,丈夫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的,妻子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向第三者索回赠与财物。当协商不成的,妻子可以将第三者告上法院,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索回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属于按份共有的,任何一方原则上只可以处分相应份额的财产所谓共同财产的“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如甲与好友乙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甲出资六万元,乙出资四万元
    2023-06-14
    95人看过
  • 赠与合同无效后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是赠予无效,那么受赠方应当将所得返还给赠予的一方。如果因为赠予行为无效,给双方或者一方造成了什么损失的,要看造成赠予合同无效的过错方是谁,有过错的一方向没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就不存在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双方都有损失,来跟过错责任大小进行一个分担。未公证的赠与合同无效吗未公证的赠与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具体条件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赠与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7-06
    138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同居赠与财产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02
      同居赠与的财产,已交付赠与的一般不支持返还。如果赠与的是车、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一方认为给对方的钱是借款,应有借条等书面证据,法院可凭借贷关系的证据,要求对方返还。
    • 同居期间的财产赠与应该怎样识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7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2、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 妻子获得赠与财产离婚时夫妻赠与财产处理时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具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没有则是属于共同财产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
    • 婚外同居的财产赠与有效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在这种情况下的同居,有钱人向自己“情人”赠送东西是十分常见的。由于赠予人一般又有合法的婚姻,他的财产实际是他与其配偶的共同财产。对夫妻的共同财产,特别是重大的共同财产的处分,是要经过夫妻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才有效。所以,对贵重物品的赠送,赠予方一般是没有处分权或没有完全的处分权的。当同居关系解除时,赠予人有权撤销其赠予行为。
    • 同居赠与财产到底有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7
      同居赠与财产不一定有效,如果男女同居期间,赠与财产,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没有转移、以结婚为目的支付的彩礼且具备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或者侵犯同居一方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的,赠与财产无效;如果是普通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已经赠与了的,赠与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