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表现为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以外的其他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解释
1、《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7)
第七条
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或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1.06.04)
第十条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3、《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05.13)
第一条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认定
1、该罪的定罪量刑要准确适当
在司法实践中,对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构成要件,既不能作无限制的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适用的范围。因为法律规定的其他危险方法是有限制的,只有行为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采用的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且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该罪。
区分两者的标准是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使用的危险方法是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该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3、该罪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1)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后者必须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后果才构成犯罪;前者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
(2)主观方面前者是犯罪的故意,后者由过失构成。在司法实践中,对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的上述犯罪难以区分。两者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已预见,并且都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前者虽不希望却未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任何措施,而是心存侥幸任其发生,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均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后者行为人则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者相信具有可能防止结果发生的主、客观条件,只是过高地估计和轻信了这些条件,才使得危害结果未能避免,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
危险公共安全罪构成要素:方法与危害
339人看过
-
贺某等人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52人看过
-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什么?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62人看过
-
如何理解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危险方法”
286人看过
-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有哪些?
168人看过
-
危害公共安全罪共同特征包括
68人看过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
以开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及特定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持希望态度属于直接故意构成外、健康安全、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四)以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向人群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决水,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输坏血。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决水,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个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在交通肇事导致两人死亡这一时间点上如果就结束的话,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之后如果行为人为了匆忙逃逸,不计损失的乱冲乱撞则就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
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什么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6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概括性的犯罪。这类犯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与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明显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造成不特定多数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和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不可预测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危害极大的一种普通刑事犯罪。
-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构成危险犯罪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1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犯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要件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