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管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08:14:46 390 人看过

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欠款纠纷,日积月累便形成了“三角债”或债务链,有相当一部份不能如期收回,成为企业的一个沉重负担,其负面影响不仅仅涉及企业本身,而且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

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一些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应收帐款的数额计提了坏帐准备金,若距发生应收帐款三年时间该款还未能收回,或因债务人破产、死亡,发生确实无法清偿的事由,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在财务处理上就作为坏帐处理,予以冲销,虽然作此帐务处理并不等于债权的消灭,但这往往淡化了企业的催债意识。

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其结果不是很理想。究期原因,企业在应收款管理中存在着“七多"、"七少”:

一是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

二是重表面催债的多,而对债务方深层的经营状况关注的少;

三是催债时要求债务方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

四是在催债中稍遇困难便退却的多,而一追到底的少;

五是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

六是私下协商解决的多,而采取法律手段的少;

七是对相关法律不是很了解的多,而对相关法律了解的少,每个企业尽管在应收欠款管理方面的方法各不一样,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这一点却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欠款的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现仅就企业在应收欠款管理中应注意的一些法律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抛砖引玉:

一、欠款产生前的预防

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企业在应收欠款的管理中也不例外。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七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八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二、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

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钱就行了,导致很多欠款到期后不是债务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面临倒闭,就是债务方早已人去楼空,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全部欠款顺利收回,其难度可想而知。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因应措施。

三、欠款纠纷产生后对债权的保护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方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方的意志为转移。有的债权人对通过诉讼手段催收欠款缺乏信心,比如担心分期还款的最后期限没有到期就起诉,可能对已不利,这实质上是因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产生的莫须有的恐慌,其实新颁布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所以,债权人在诉讼之前进行一些法律咨询是必要的。

债权方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

四、诉讼时效--一个不应小视的法律问题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二年;另一种是特别诉讼时效,又称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别诉讼时效有一年、三年等。

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其补救措施是要设法与债务方重新达成还债协议,以摆脱不利的困境。

欠款纠纷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如何才能迅速收回欠款更是一门艺术,虽然作为当事人不可能象专业人士那样了解得那么多,但具备一点法律意识是不可少的。而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对此更应该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五、证据的收集、保护和举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于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已经施行的《广东省法院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庭前交换证据暂行规则》更是规定,对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受理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未经庭前交换的,不予质证和认定。因此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债权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when 债务进行转让?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租房合同需注意什么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
    2023-07-16
    140人看过
  • 企业债务管理中的注意事项详解
    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8、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企业债务管理中的筹资问题随着商品经济条件下,资金已经成为企业持续生产的“血液”。个体、集体企业需要自筹资金,国有企业也不能完全依赖国家投资,这就要求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逐步向多样化发展,筹集资金已经成为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3-07-06
    401人看过
  • 债务债权有哪些管理制度
    1、应收及预付款,是公司发生产品销售,劳务供应等经济活动,以及公司因为将要发生外购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济业务,而预付供货单位和提供劳务单位的款项,根据有关资料按购买单位或供货单位设置明细科目。2、其他应收款是类似备用金、租金、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向职工垫付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按经济业务各项类别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为了落实责任,便于款项的催收,在供货单位或经济事项后加注经办人。3、应付及预收款项是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材料商品采购以及劳务等经济业务,是在产品交货、工程完工验收、劳务提供之前,预先按一定比例或合同收取部分或全部款项,该款项按供应单位或客户名称设置明细科目。4、其他应付款是公司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该款项应按事项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
    2024-04-19
    218人看过
  • 债务纠纷中有哪些事项要注意的
    债权人在处理个人债务纠纷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重视诉讼时效。2、申请执行的期限。3、重视担保期间。4、搞好证据收集。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一、民间借贷处理要如何处理呢民间借贷处理要的处理:1.民间借贷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二、民间借贷有关准则及注意事项是什么?1、最好形成书面借据。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材料时,通常要求原告提供
    2023-03-10
    241人看过
  • 债券债权人和债务人应注意的事项
    (一)个人要投资公司债,首先要在证券营业网点开设一个证券账户,等公司债正式发行的时候,就可以像买卖股票那样买卖公司债,只是交易最低限额是1000元。从长江电力公司债的试点发行情况看,采用的是"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发行是将一定比例的公司债券,按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利率,通过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认购资金必须在认购前足额存入证券账户。(二)从资产情况选公司债。对于公司债这一新生品种而言,除了年期、票面利率等方面需要关注外,还要关注公司的到期偿付能力。至2006年底各地公司的公司债细节方案尚未出台,票面年利率无法比较,所以2006年主要应该关注发债公司不同的资产水平。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何发行1、主体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限于上市公司;除应当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2、程序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3-03-07
    133人看过
  • 转让债权的限制有哪些债权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转让债权的限制有哪些债权转让会受到以下限制:1、主体方面的限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2、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3、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
    2023-03-16
    168人看过
  • 债务讨债代理的法律注意事项
    一、债务讨债代理的法律注意事项债务追讨需要注意:1.债权人应当提供证明双方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等;2.应当采取合法的方式追讨欠款,不得使用非法手段;3.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4.注意诉讼时效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二、如何应对债务纠纷起诉应对债务纠纷起诉的流程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三、如何计算债务纠纷的利息债务利息计算公式:本金乘以年利率(百分数)乘以存的时间。1.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
    2023-09-04
    478人看过
  • 处理父母去世后的债务有哪些注意事项
    父母死后的债务,首先看继承人是否继承父母的遗产,若继承遗产,则同时继承债务,应当依法清偿死者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此限制。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遗产,对死者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需要负偿还责任。人死后所欠的债务怎么处理债务人死亡后,欠下的债务由债务人的财产偿还,如果财产由继承人继承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限额内偿还债务。1、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2、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原则债务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因此,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3-07-01
    201人看过
  • 企业债权债务管理要注意什么?
    企业在管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注意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过了;注意债权债务是否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以及债权债务是否及时通过合法的方式得到了清偿和整理。一、投诉企业拖欠货款有哪些注意事项投诉企业拖欠货款的注意事项有:1、应注意收集保留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合同、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2、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3、注意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注意对方是否有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以防胜诉后拿不到财产;4、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以防找不到债务人。二、在借条中借和借到有什么区别借条中借与借到的区别是,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借不一定代表已经借到了钱,但是借到则一定是已经将钱拿到了手,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形成。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
    2023-02-16
    420人看过
  • 预防债务风险:债权人的注意事项
    债权人应注意以下方面来预防债务风险:1、重视对债务人主体资格的审查;2、审查债务人的经营范围;3、审查双方经营内容是否合法;4、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5、审查债务人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6、审查是否有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全,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明确;7、如果能够采取担保措施,债务人应尽可能提供担保,因为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面对债务风险应当给予“制度警惕”即便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任其蔓延也会约束经济活力。所以,金融监管的堤坝总要修得比汹涌波涛高一些,才能趋利避害、防患于未然。债务风险的话题,总是能引起舆论关注。日前,有研究机构披露相关成果,截至2015年底,我国债务总额为168
    2023-07-03
    480人看过
  • 起诉失踪的债务人有哪些注意事项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其为失踪人。对失踪债务人的起诉,人民法院会公告送达传唤债务人应诉。对于债权债务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充分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判。缺席审判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失踪债务人为失踪人口,再向失踪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如何起诉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会对案件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当事人根据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及地点准备好诉讼材料。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
    2023-07-02
    499人看过
  • 债务转移都有哪些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债务转移的方式有哪些债务转移,必须由当事人达成协议,依其订立的债务转移方式有以下几种:1、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权人的同意;2、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务人同意;3、债务人、债权人及第三人共同达成债务转移协议。二、债务转移应注意什么1、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得转移。2、债务转移的内容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取代债务人,债务由第三人全部承担;二是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则是由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因此,债务的全部转移和债务的部分转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为了避免争议,在债务转移协议中必须约定清楚债务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3、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
    2023-06-16
    162人看过
  • 继承债务的清偿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遗产,应当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清偿债务的限额以被继承人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为限。若继承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其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一、网贷借款人死了怎么办网贷借款人死了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父亲死了我欠了20万的债务需要交给谁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023-06-23
    312人看过
  • 如何操作债权变股权,债权变股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先,要选好。通过债权变股权的方式解决企业负担问题,并不适应所有负债企业。有两类企业可以考虑作为选择对象:一是国家支持、保护的行业中的骨干企业,二是一些虽然负债率较高,但仍有发展潜力。当然这需要银行对企业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论证。其次,对选好的债务人的逐笔负债进行分析,将符合条件的部分债权作股权转换。即使某家企业符合转股条件,也并不是说该家企业的全部负债都可以不加区分地全部转为股权。而应仅对以下符合条件的负债进行转股:一部分是由于政策性原因造成亏损,国家并未拨款弥补,企业靠银行长期垫付作为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周转资金而无法收回的贷款;另部分是企业由于过度负债无法还款,但这部分资金借贷后形成了实实在在的资产。再次,转股后的负债部分与其它部分负债应分开,否则难以收到好效果。一个办法就是将转股部分资产与其它资产独立开来(如果能分开的话),另成立一家独立运作的有限公司。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要转换企业经营机
    2023-04-21
    49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30
      1、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 债务转移注意事项?债务转移需要注意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债务是债务人的一项权利,也是义务,债务的转移就意味着还债责任的转移。如果受转移一方没有履行该义务的能力或者根本没有行为能力,那么,债务的转移将会造成债权人的巨大损失。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借此逃避债务,或者对债权人进行诈骗。 为了避免这种情形,我国法律对债务的转移作了以下制约: (一)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同意。正因为债务的转让关系到债权人是否能收回欠款,因此,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时候必须
    • 债务人身体不好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一经通知就产生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效果
    •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注意事项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0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
    • 离婚债务分配有哪些注意事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30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债务分配应当注意的事项为: 1、夫妻离婚债务原则上不可以分配,只能是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特殊情况下,共同债务才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