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拨付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00:23 466 人看过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初期,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医疗基金)的及时结算,现就医疗基金拨付问题通知如下: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县社保中心)每月收缴的医疗基金按规定流程上缴到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后,10%部分留在市财政专户中用于全市调剂,另外90%部分按照全市参保人数计算人均医疗基金可分配额,再根据各区县的参保人数计算其应分配的医疗基金数额。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将分配计划报市财政局社保处核准后拨付区县。

拨付区县的医疗基金数额不足医疗费结算需求时,区县社保中心应向市社保中心报送医疗基金追加拨付的申请,由市社保中心汇总后报市财政局社保处核准后拨付区县。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的拨付比照医疗基金的拨付办法执行。

待医疗保险运行一段时间后,适时对医疗基金拨付办法进行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为办理
    各区县委统战部、人事局、劳动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党委统战部:今年是我党领导的“两航”起义50周年。“两航”起义是中国航空史上的一件大事,“两航”起义人员为创建、发展我国航空工业和民航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为体现党对“两航”起义人员的政策,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经市领导同意,决定自1999年起为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两航”起义人员每年发放专项生活补贴1500元(不含已办理离休手续的“两航”起义人员)。由市财政统一拨款,市委统战部负责发放,直至他们去世。同时,各单位对“两航”起义人员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给予关怀和照顾,及时为“两航”起义人员报销医药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对已故起义人员的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要主动地给予补助和照顾。
    2023-06-09
    327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人事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中央在京单位、军事单位:为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经商人事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局同意,现就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条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按照《条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本通知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事业单位职工是指事业单位中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含农民合同制工人)、聘用的其他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在内的全部职工。三、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应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社会保险基本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并办理有关缴费手续。登记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2023-06-05
    110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根据我市城市基础管理和社区居民的需要,在城近郊区各街道建立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开展以保洁、保安、社区车辆看管为主的社区就业服务项目,开拓新的就业岗位,解决我市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中就业特别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特困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切实有效地发挥社区安置就业的作用。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又可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在为居民创造整洁、安全、方便、舒适生活环境的同时,建立起就业特困人员的就业托底机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是:政府出资扶植、社会筹集资金,以安置就业特困人员为主,其他社会劳动者为辅的公益性劳动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组织下,开展以环境保洁、社区保安、社区车辆看管等服务项目为主安置就业特困人员,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其它社区服务领域拓展。二、就业特困人员是指家庭月人
    2023-06-09
    393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县财政局、各委、办、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根据《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现就停产、半停产等特殊困难企业实施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规定如下:一、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停产、半停产等特殊困难企业,确实无力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无力支付医疗救助资金的,该企业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特困人员),患危重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报销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上一年家庭年收入50%的,按照本办法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二、特困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应当首先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按规定比例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三、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特困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50%,一个年度内一个特困人员享受的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由个人负担
    2023-06-05
    493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北京市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劳动处、人事处,中央在京有关单位:为促进首都经济的发展,加快培养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根据劳动部、国家计委《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有关事项的通知》(劳部发〔1997〕350号)精神,结合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发展情况,现对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作如下规定:一、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一)该生入学前为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毕业并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被高级技工学校录取,经两年学习毕业后,经考试鉴定合格,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试用期工资待遇由企业自定,试用期满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按企业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本着同工同酬的原则,在其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其工资标准,参照大专毕业学历工资待遇执行。(二)在职职工参加高级技工学校学习毕业后,经考试鉴定合格,取得高级职
    2023-04-22
    221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各用人单位: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市政府第154号令)和《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6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00五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生育保险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个人先部分负担的费用,生育保险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二)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1、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2、分娩的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
    2023-06-05
    196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首钢总公司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首钢总公司:关于你公司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问题,经我局与你公司多次研究、协商,并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建立个人帐户我市企业职工自1992年10月开始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其缴费数额和缴费年限是计发基本养首钢总公司:关于你公司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问题,经我局与你公司多次研究、协商,并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建立个人帐户我市企业职工自1992年10月开始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其缴费数额和缴费年限是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依据,关系到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首钢总公司职工要按有关规定的标准补缴1992年10月至现在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金,并按全市统一规定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二、关于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考虑到自1986年以来,首钢总公司一直采取定额包干的缴费办法,特别是考虑到目前企业负担较重,因此
    2023-06-09
    474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北京市大型物资运输公司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大型物资运输公司医院因严重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于2002年8月被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取消定点资格后,该院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反思和积极整改。根据该院的申请,近期,市、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对该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认为该院已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经研究决定,恢复北京市大型物资运输公司医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6年2月1日起恢复北京市大型物资运输公司医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二、北京市大型物资运输公司医院恢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后,其定点医疗机构类别为:综合;等级为:一级合格;定点医疗机构编码为:06110020.三、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北京市大型物资运输公司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北京市大型物资运输公司医院应吸取教训,认真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
    2023-06-09
    167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促进社区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各用人单位: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满足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5)24号)精神,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的促进作用,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5)24号)精神,现就完善医疗保险制
    2023-06-09
    111人看过
  •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执行用药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财政局、公费医疗办公室,各大专院校,各医疗单位:根据市卫生局、劳动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京卫公字(1997)15号)及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中特殊药品个人负担比例的通知》(京卫公字〔1997〕18号)有关精神,特制定如下规定,望遵照执行。一、《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中“需个人部分负担”的特殊药品,老红军、离休干部、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不与个人挂钩,医疗照顾人员暂不与个人挂钩。二、老红军、离休干部和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对治疗中需要《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以外的治疗必需的特殊用药,按管理权限采取特殊情况特殊审批的办法酌情给予解决。
    2023-04-22
    91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聘用单位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为本单位持《工作居住证》的人员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持《工作居住证》的人员,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二、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持《工作居住证》的人员,在北京市工作期间,不转移其在外省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上述人员结束在北京市的工作跨统筹范围流动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北京市的个人帐户转移手续。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OO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2023-06-09
    120人看过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局:根据财政部、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财社字〔1998〕94号和劳社部发〔1998〕8号文件精神,现对《北京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1.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政府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2.企业负担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专项资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3.经市政府同意,将我市市属停工集体企业纳入享受“三三制”政策范围。
    2023-06-05
    349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流程》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号:京劳社农发﹝2009﹞14号发布日期:2009-1-21执行日期:2009-1-21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8﹞49号),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下发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京劳社农发﹝2009﹞13号),我局制订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流程》,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流程一、收缴流程参保人户口所在地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区,应在北京银行开立专用存折,户口所在地为其他区县的,应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一)新参保人员1、参保人到就近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由银行代为转交)。协议书
    2023-04-23
    247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
    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号:京劳社失发[1999]129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军事单位:为了贯彻实施《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1999年第38号令),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一: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附件二: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书(略)附件三:失业人员情况表(略)附件四:档案材料清单(略)附件一: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失业人员的管理,做好失业保险申报缴费和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1999年第38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根据《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本办法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
    2023-05-05
    10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北京市现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针对就业人口,北京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和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了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一)缴费按照制度安排,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其中9%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高于国家标准),1%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在职职工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加3元缴纳,其中2%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3元
    • 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国有企业下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局:根据财政部、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财社字〔1998〕94号和劳社部发〔1998〕8号文件精神,现对《北京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1.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政府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2.企业负担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专项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是多少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3-19
      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585.58元,个人 246.56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
    •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的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8
      我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基金支付范畴。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参保人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发生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承担。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以所需经费应由政府预算安排。在境外就医的,就医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本溪市社保问题局基数多少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1
      是根据你参保缴纳的基数多少来定的,缴费基数假设是3000元,单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20%(600元),个人承担缴纳养老保险8%(240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都是按当地社保局规定缴费比例扣缴方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