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不予起诉的有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4 02:33:37 255 人看过

一、职务侵占不予起诉的有哪些情形

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被视为无罪释放,包括但不限于:

1.犯罪情节极其轻微,其社会危害性较小,不能够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2.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3.依据国家特赦令而得到免除刑事处罚;

4.按照刑法规定属于告发后才能予以定罪量刑的情形,然而并未有人提出或撤销了对案件的举报;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已离世;

6.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犯罪行为被明确地豁免于刑事责任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不立案可以自诉吗

若职务侵占行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当事人可行使自诉权自行起诉。若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均未对事件作出处理,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若此类途径仍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将不得不向其上级公安部门、检察院以及法院进行申诉。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刑事自诉案件,法院有权予以受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倘若存在如下任一情形时,可视作无罪释放:犯案情节较轻,对社会危害程度极低且未达犯罪标准;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根据国家颁布的特赦令而免于刑事处罚;无人提出或撤回举报投诉;涉案嫌疑人或被告人身故;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豁免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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