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制度全面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00:18 473 人看过

试用期的规定根据劳动期限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有,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试用期不得约定。

试用期上保险的规定

员工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首先,保证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法律对劳动合同的所有规定同样适用于试用期。因此,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企业不仅要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也要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其次,企业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不能免除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也同样不能免除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社会保险法第58条还规定,企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如果企业与员工不主动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那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可以让企业与员工被动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参加社会保险是员工的义务,而企业的义务只是缴纳社会保险费。比如社会保险法第10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五项社会保险的参加义务主体都明确为员工。所以,无论是在劳动合同试用期,还是在非试用期,员工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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