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常识: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52:41 312 人看过

为了制止环境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和管理不力的现象,1997年《刑法》第408条规定: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明确规定了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特征有:

(1)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客体特征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其客体是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执法人员的勤政性及权力行为的正当性。

(2)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客观特征

本罪的客观表现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环境资源的巨大破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行为具体表现形式:1滥用职权。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决定,擅自行使环境监管职权。如违反规定发放排污许可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2不履行职责。环境执法、监管部门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监管义务。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不认真审查论证,发现污染事故或隐患不及时排除。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厂矿不进行制止、处理的等。

(3)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主体特征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根据《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由此可见,本罪的主体应限于上述部门中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

(4)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主观特征

本罪的主观上是过失,也不能排除放任的间接故意的存在。如明知有关单位排放污水、废气或固体废料的行为违反环境保护法,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危及公私财产或人身安全,但严重不负责任,不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而是采取放任的态度,以致产生严重后果。行为人主观上显然属于放任的间接故意,而非过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环境保护法常识: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具体的法律法规:一、环境保护方面: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二、资源保护方面: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罪》中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2023-06-11
    358人看过
  • 刑法第408条环境监管失职罪
    本罪概念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和国家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或者是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执法人员的勤政性及权力行为的正当性。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必须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是指行为人有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及其他有关法规所规定的关于环境保护部门监管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工作极不负责的行为。实践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多种多样,如对建设项目任务书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不作认真审查,或者防治污染的设施不进
    2023-06-02
    418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能不能取保?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能不能取保?一般是不能够进行取保的。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2、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3、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4、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第三,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是确定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构成本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造成的
    2023-04-28
    348人看过
  • 如何认定环境监管失职罪
    2004年2月19日,湖北省公审了以环境监管失职罪提起公诉的武汉市洪山区环保局原助理调研员王某环境监管失职一案(本版2月26日曾详细报道)。庭审过程中,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认定及其构成要件成为法庭上各方关注的焦点。最终,王某被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1年。此罪名系1997年《刑法》修订时新增加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极少,本文特对此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进行探讨。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及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它是一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从原《刑法》中规定的玩忽职守罪中分离而单独规定的。《刑法》中有关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规定为该法第四百零八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2023-06-11
    55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惩罚力度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肩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严重损害公私财产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我国刑法对环境监管失职罪的量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触犯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法院判处拘役。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1
    79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区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区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区别有:1.客体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污染环境。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3.主体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有: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2.本罪在客观方面
    2023-04-24
    360人看过
  • 什么叫做环境监管失职罪
    一、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上是过失。二、环境监管失职罪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环境监管失职罪要求行为人的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后果出现,那么何为严重后果
    2023-06-27
    428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常识最严环保法将实施失职要追究尽职能免责
    据悉,由于其他职能部门认为环保只是环保部门的事情,问责的也只有环保部门,所以移交后,受理部门处理违法企业并不积极。此外,各部门有各部门的法则,有的违法企业违反了环保法律、未违反工商法律,或未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公安或者工商部门就没办法对其进行处理,而环保也只能是移交相关部门。“有经营许可证而缺少环保审批或其他审批的企业属于‘半违法’。”一位县级市环保局局长说,虽然违反了环保法律,可别的部门并不认可,而认为环保法律是针对环保系统的,按照自己系统的相关规定,不会对这些企业进行查处。环保力不从心,众多尴尬咋化解?媒体在基层了解到,环保工作力不从心,在机制、制度、能力方面仍存在不少制约。一位县环保局科室主任表示,一些比较大的企业在线监测超标,环保部门只能责令限期整改,要想关闭停业整顿,只能经县政府批准。在有的地方,环保局平均一年换1位局长,甚至有“铁打的环保局,流水的局长”这一说法。企业自身行为不当
    2023-06-13
    253人看过
  • 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
    2023-03-13
    202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常识中央拟经济手段促环保
    历时两年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昨天公布结果,环保部副部长明确表示,此次普查将为中央研究开征环境税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持,他并说,关于环境税的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境部一直在进行研究,现在已有一些基本的考虑。尽管官方未透露时间表,但已有迹象显示,在全球经济加快迈向[低碳]时代的大背景下,以开征环境税为核心的中国新一轮环境税制改革路线图正呼之欲出。这也意味轰轰烈烈的环保风暴后,中央将采取更持久的环境经济新政,运用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手段,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此间有专家认为,中国环境管理长期以来都以命令控制型手段为主,但随?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和多种经济主体的发展,单靠法律和行政干预已不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与传统行政手段的[外部约束]相比,环保税等环境经济政策是一种[内在约束]力量,具有促进环保技术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降低环境治理成本与行政监控成本等优点,若实施得当,将是中国运用市
    2023-06-11
    88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和范围
    环境监管失职罪指的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此罪,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怎样构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行
    2023-06-25
    293人看过
  • 环境监管失职罪通罪怎样判刑
    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才会构成,警方才会立案处理: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2.造成人员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3.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4.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一、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本罪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2、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一人、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五人以上的;3、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或者其他财产损毁,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合计一百万元以上的;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2023-04-03
    172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常识海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不容缺位
    近年来,我国海洋污染事故频发,在给海洋环境带来重大损害的同时,也给国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然而,目前海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却少有人问津,国家的合法海洋权益得不到赔偿。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步履维艰环境公益诉讼属于公益诉讼的范畴,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即将遭受侵害时,为了维护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对侵害国家环境权益、社会公共环境权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给予赔偿,并由法院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每年海洋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可避免地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的损害。这种海洋污染损害包括两个方面:私有利益损害及公益利益损害。私有利益损害主要指因海洋环境污染所造成的与切身利益相关的直接利益损失(如养殖损失、渔业损失),其私有利益的索赔方往往是受损的个人或单位。为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受到损害的个人或单位必然会向法院对
    2023-04-29
    56人看过
  • 如何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
    2023-03-29
    25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环境监管人员严重失职致使两人重伤的,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所以,上述行为,不成立该罪。
    • 什么是环境监管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及其量刑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环境监管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环境是人类自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环境是一切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环境保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
    • 环境监管失职罪相关法律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
      《刑法》 第四百零八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2022年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要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1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这里以上包括本数。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
    • 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5
      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会这样追究责任: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