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1:45:37 456 人看过

贾*亭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什么

贾*亭本次召开的债权人会议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债权人会议,而是解释他的破产重整方案,希望债权人就破产重组方案进行表决,债务重组的成功与否决定了其新创办公司的生死,也决定了各位债权人的利益,本次到会的债权人有35名。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2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权人开的会议含义是什么
    一、债权人开的会议含义是什么第一、债权人会议是一个法定的临时性机构。它是依照企业破产法律的规定组成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一定期间内,由所有债权人参加组成债权人会议。它不是一个常设机构,它只在需要议决有关破产事项时,才被召集、讨论议决有关事项。第二、债权人会议是在人民法院领导下,由全体债权人参加并行使权利的机构,它在人民法院监督下,由全体债权人参加,对有关法定事项作出决议,听取债务人的必要说明和破产清算组和各类报告等。第三、债权人会议既是依法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又是一个监督机构。比如,体现在讨论并决定是否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和破产财产的处理及分配方案时它是一个决议机构;体现在对企业执行和解协议和整顿方案的情况实行监督时它是一个监督机构;对于债权人证明材料的审查,确认债权的性质和数额的行为时既是一个决议机构又是一个监督机构。《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
    2024-01-24
    208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范围:探讨与债权人会议有关的职权
    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的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等等。债权人会议具体包含哪些债权人会议是在破产程序当中,所有的债权人联合组成的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主要目的在于监督和自我权利保障,各个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中享有表决权。主要处理的事项包括:审查债权材料、确认债权的数额、决定是否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监督和解协议的执行等。具体的职权规定于《破产法》第六十一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的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
    2023-07-13
    320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哪些人可以参加债权会议
    债权人会议具有以下职权:审查有关全体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这三项职权均为债权人会议行使,其他任何人,包括人民法院在内,均不得干预或代为行使。债权人会议是指在破产还债程序中,由债权人组成的,用以表达债权人的意志,并对有关破产的重要事项进行决议和监督的机构。所有债权人均可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的担保人。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表决权。债务人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的,债务人在收到法院通知后,应在五日内转告担保债权人和被担保债权人,使他们知道债务人经济恶化、行将破产的情况。如果担保债权人同意解除担保债务,那么债务人的担保债务即被免除。如果担保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继续承担担保义务,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前,如被
    2023-12-13
    479人看过
  • 李曙光:债权人会议
    一旦启动破产程序,债权人同债务人企业就有了重大的利害关系。许多国家的通过指定管理人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出于一些不同的原因,许多国家的破产法也为债权人直接参与破产程序提供便利。债权人如何直接参与破产程序?破产程序是一个债权人集体清偿程序与债权人表意程序。因此,债权人的集合就很重要,而债权人集合的形式就是。债权人会议,是指破产程序中,为方便全体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行使债权人权利、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经过而登记在册的全体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债权人意志、统一债权人行动的议事机构。有时候,债权人会议一词也被用来表示这个机构的集会活动。破产程序是一个债权人集体清偿程序,破产事关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其债权最终受偿比例的高低决定着法律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程度;破产程序还是一个,重整方案须征求全体债权人的意见。因而每个债权人都公平享有参与破产程序的机会,若允许各个债权人分别参与破产程序,分别行使其权利,必
    2023-04-24
    354人看过
  •  会议有哪些债权人?
    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重要的机构,具有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监督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处分的职责,还可以赋予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在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债权人会议的职责包括:1.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2.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3.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4.债权人会议赋予的其他职责。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债权人会议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责包括:审查人民法院关于宣告破产的民事裁定,并作出确认、不予确认或者撤销的决定;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表决通过重整计划;通过破产财产的保全、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清算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修正案;通过债权人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履行
    2023-11-13
    479人看过
  • 比较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委员会的特点
    一、比较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委员会的特点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1.债权人委员会是否设立,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确定(并非必设)。2.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不得超过9人,由人民法院以书面决定认可。二、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条件债权人会议有下列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之后的债权人会议,则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认为
    2023-08-29
    197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是哪种性质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债权人会议是哪种性质债权人会议是一个法定的临时性机构。它是依照企业破产法律的规定组成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一定期间内,由所有债权人参加组成债权人会议。它不是一个常设机构,它只在需要议决有关破产事项时,才被召集、讨论议决有关事项。《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二、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什么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一些方式处
    2024-01-24
    339人看过
  • 对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异议书
    异议人:中国XX银行X市X路支行(下称X支行)住所:X市X路X号负责人:XX,职务:X支行行长异议人因X市物资总公司(下称债务人)破产一案,不服XX年X月X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下称《破产法》)第16条之规定,现对该决议表示异议,提请贵院裁定。异议请求:1、请求撤销XX年X月X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决议》;2、请求确认债务人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资产为破产财产,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土地资产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并入整体资产评估结果,并通过拍卖或招投标方式转让,责成破产清算组重新制订《破产财产处置及分配方案》。事实与理由:一、债权人会议的召集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条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开会前7日(外地应为20日)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债权人
    2023-04-24
    70人看过
  • 主持会议的债权人是谁
    债权人会议应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的破产议事机构,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参与破产程序的权利,讨论决定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我国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吗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因为行使撤销权既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为,又要求受益人返还其所得利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因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
    2023-08-18
    204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及会议日程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的实现及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行使为目的,以方便破产程序的公正、顺利进行为必要。基于此,我国立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召集权归属于人民法院和会议主席(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外的债权人会议是否由会议主席召集,稍显模糊,《破产法意见》第25条用词为“债权人会议主席召开债权人会议”。),召集依据或基于法律规定、或基于法院和会议主席的职权、抑或基于清算组或一定比例的债权人的要求。企业破产法第14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具体期日由人民法院在通知和公告中确定,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可在人民法院或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应清算组要求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主席召集债权人会议,应在发出通知前三天报告人民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开会前7日(外地应为20日
    2023-06-05
    171人看过
  •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债权会议中的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的权利是表决权,表决的事项包括通过重整计划、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
    2023-04-29
    256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通知怎么写
    债权人会议通知范本(××××)××破管字第×号×××(债权人名称/姓名):×××(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决定书,指定×××担任管理人。现经××××人民法院决定(或经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定于××××年××月××日××时在××(会议召开地点)召开×××(债务人名称)破产一案第×次债权人会议,就____________事项(概述会议议题,详见附件)进行表决,请你公司/你准时参加。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1.
    2023-06-08
    500人看过
  •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有什么权利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区别在哪里呢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记学的术语中,债权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来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的钱的人称为债务人。二、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他们都有什么权利呢(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
    2023-04-13
    375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详细介绍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一般应有下列内容:1、宣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2、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3、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4、安排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5、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6、讨论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财产的债权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讨论内容应当记明笔录。债权人对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登记的债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7、根据讨论情况,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的权力哪去了?——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功能萎缩的原因据调查,在企业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真正能够充分有效地行使法定权利的微乎其微,债权人会议形同虚设、凝聚力不强、不能有效监督制约破产清算人及破产财产临时接管人的行为,造成债权等
    2023-07-06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3
      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所有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成员。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5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享有以下三项职权:第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第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第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 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债权人开的会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13
      第一、债权人会议是一个法定的临时性机构。 它是依照企业破产法律的规定组成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一定期间内,由所有债权人参加组成债权人会议。它不是一个常设机构,它只在需要议决有关破产事项时,才被召集、讨论议决有关事项。 第二、债权人会议是在人民法院领导下,由全体债权人参加并行使权利的机构,它在人民法院监督下,由全体债权人参加,对有关法定事项作出决议,听取债务人的必要说明和破产清算组和各类报告等
    • 什么是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有什么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5
      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按照2006年8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 债权人会议主席是谁?债权人会议的主席是谁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19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指定。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指定多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
    • 债权人是不是必须去债权人会议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9
      债权人会议可以不去。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由债权人确定是否参加的,但债权人不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可能会对自己的债权实现造成影响。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