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劳社部令第5号)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劳动保障和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拒绝办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办理的;
(三)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办许可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取消的决定不服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核、登记有关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
(五)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侵犯合法的用人自主权、工资分配权等经营自主权的;
(六)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等法定职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履行的;
(七)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违法收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九)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社部令第13号)第六条规定:下列社会保险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二)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三)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记录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或者拒绝其查询缴费记录的;
(四)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五)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
(六)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其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七)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
(八)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者接续手续的;
(九)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属于上述第
(二)、
(五)、
(六)、
(七)项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社会保险行政复议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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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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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行政复议情形是什么复议情形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31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劳社部令[1999]第5号)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时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 (三)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或者裁决不服的;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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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不作为行政复议可以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1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章规定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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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不给报销行政复议可以补偿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8申请行政复议向社保局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社保局提出,时限为收到社保局核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在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最初作出核定决定的社保局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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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拘留后可以行政复议吗,行政复议后可以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7一般情况下,在行政拘留期间,提起行政复议的,还需要继续拘留的,拘留一般不会因提起行政复议而受到影响暂停,但是也有一些情况是例外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