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之前的国家赔偿现在应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7:35:22 117 人看过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在现在的社会是非常的完善了,对于国家赔偿方面其实早在1995年就是有着规定的,但是在95年之前肯定也发生过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事的时候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当时肯定是没有法律来进行依靠的。95年之前的国家赔偿应该按照我们国家现在的国家赔偿标准来执行。那么95年之前的国家赔偿案件现在应该怎么办?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进行处理:具体是:

一、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在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但持续至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属于1995年1月1日以后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属于1994年12月31日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当时的规定予以赔偿;当时没有规定的,参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国家赔偿新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84.7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2款,各级检察机关自5月16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知识延伸:

2015国家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2015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

国家统计局2015年5月27日公布,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57346元,比上年增加4967元;日平均工资为219.72元,比上年增加19.03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2014国家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27日下发通知,公布了2014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00.69元。

国家统计局2014年5月27日公布,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52379元,比上年增加4786元;日平均工资为200.69元,比上年增加18.34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申诉相关文章
  • 对国家赔偿不服怎么办,应该怎样办理
    一、对国家赔偿不服怎么办,应该怎样办理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2、两者性质不同。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填补,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其与普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这可以说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3、时间要求不同。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而国家补偿即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4、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5、工作人员的责任不同。国家赔偿制度中有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以后要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作出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
    2023-05-15
    57人看过
  • 国家赔偿复议不作为的话应该怎么办?
    (一)行政复议1、依申请行为的不作为,申请人对不作为行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赔偿等。2、依职权行为的不作为,由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由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二)行政诉讼1、确认违法判决人民法院作出确认判决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不宜作出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只能判决确认行政不作为违法,对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判令行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种情形是行政主体履行作为义务的时机尚不成熟,但未明确告知相对人,相对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判决行政主体不予答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行政主体告知相对人暂不履行的理由。2、责令履行判决行政主体没有履行其作为的义务且该义务还有履行的可能和必要,应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救济方式。从救济的目的来看,责令履行判决是使受到侵害的权益得到法律补救,只有责令行政主体全面履行其程序上和实体上的
    2023-08-17
    416人看过
  • 案件在国家赔偿法实施前以前怎么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刑事侦查工作人员,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的,受害人取得赔偿权利。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6条: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第97条案件经过预审,取得能够证实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应当及时结案;第9条在结案处理前发现不应当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实施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实施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发生在实施以前,但持续至实施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属于实施以后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属于实施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当时的规定予以赔偿;当时没
    2023-03-25
    139人看过
  • 当前国家赔偿工作中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理念上的偏差,办案中缺乏责任感。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主观认识层面表现为某些检察干警对规法执法的意义、目的认识不深、把握不透,在思想上存在麻痹大意的情形。缺乏主动积极性和责任感。有的则“有罪推定”观念根深蒂固,在办案过程中经常坚持“疑罪从有、宁枉勿纵”的错误原则。过多的重视了有罪的证据,却没有排除合理的怀疑,从而使证据不够扎实,案件质量不高。2、对法律的修改、补充以及新的司法解释没有及时掌握一些干警对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全面、补系统,仅仅满足于字面上的理解,特别是对法律的修改、补充以及新的司法解释没有及时掌握和了解,从而缺乏妥善处理解决疑难问题的观点和看法,在出现不同意见时,就凭经验办案,这时就容易出现质量不高的案件。3、没有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办案活动贯穿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因此无论在侦查监督、审查批捕还是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能够真正有效地发挥好监督制约作用,从一
    2023-04-04
    490人看过
  • 按照国家赔偿的形式应该怎样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方式是:1.金钱赔偿,将受害人的各项损失计算成金额,以金额折抵受损害人的损失;2.返还财产,国家机关将违法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3.恢复原状,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侵害相对人的财产或权利恢复到受损害前的形状、性能或状态的赔偿方式。国家赔偿的特征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或存在过错等原因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的责任,与其他形式的赔偿责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支付赔偿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具体赔偿义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人员并不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国家是抽象主体,不可能
    2023-07-24
    316人看过
  • 车祸致使在家休养,赔偿应该怎么办
    车祸在家休养赔偿方式。车祸导致在家修养,属于比较严重的情形。具体赔偿方式如下:1、车祸导致受害人在家休养的,应当赔偿受害人误工费用;2、车祸导致受害人在家休养,若受害人无法自理,需要请护工照顾的,事故方应当赔偿护理费;3、事故方还是要赔偿救治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4、赔偿比例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定的责任承担。车祸小孩死了怎么赔偿一、车祸小孩死了怎么赔偿1、交通事故致死赔偿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3-07-02
    403人看过
  • 如果您对国家赔偿不服,您应该怎么办?
    对国家赔偿决定不服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国家赔偿决定书不服申请复议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赔偿程序,总的原则是赔偿请求人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由于我国实行侵权行为机关与赔偿义务机关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赔偿请求人应先向侵权机关申请赔偿。实行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原则,其目的在于简化程序,方便受害人,有利于及时得到赔偿。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通称协商程序或协议程序,即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先行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和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从而达成赔偿协议,解决赔偿争议。但是,实行这一原则有一例外,即赔偿请求人提出行政赔偿时,由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存在,赔偿请求可能依附于行政复议和行政
    2023-07-03
    161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生效前怎么赔偿,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法生效前怎么赔偿国家赔偿法生效前的案件可能不会得到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在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但持续至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属于1995年1月1日以后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属于1994年12月31日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当时的规定予以赔偿;当时没有规定的,参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
    2023-06-22
    131人看过
  • 我国现行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之解读
    我国1994年5月12日公布的《国家赔偿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此条规定明确了我国国家赔偿采用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即只有或只要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的就应当赔偿。因此,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只有违法侵权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不违法,即使给他人权益造成损害,也不由国家负责赔偿责任。鉴于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起步较晚,在《国家赔偿法》立法之时所处的环境之下并结合当时的具体国情,采用违法归责原则对于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克服过错责任的不确定性、减少责任认定上的困难、增强其可操作性、强化国家公权力主体的法治理念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将具体就其适用依据归纳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违法归责原则是客观归责原
    2023-06-13
    58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之司法赔偿
    1、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释放后,未依法撤销逮捕决定的;2、查封、扣押、冻结、追缴与刑事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并造成损害的;3、违反法律规定对没有实施妨诉讼行为的人、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等,采取或者重复采取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且未依法撤销的;4、司法拘留超过法律规定或者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的;5、超过法定金额实施司法罚款的;6、违反法律规定采取或者解除保全措施,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7、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或者执行确认申请人可分割的财产,给申请人造成损害的;8、违反法律规定重复查封、扣押、冻结确认申请人财产,给申请人造成损害的;9、对查封、扣押的财产故意不履行监管职责,发生灭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10、对已经发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故意拖延执行或者不执行,导致被执行的财产流失,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11、对应当恢复
    2023-04-24
    428人看过
  • 三年前离婚撤诉了现在要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但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要求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夫妻分居了有必要起诉离婚吗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2、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
    2023-08-04
    203人看过
  • 刑拘之后家属应该怎么办
    家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应该及时聘请律师,并且申请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拘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暂时性的强制措施,采取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作为家人,首先,应当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其次,有权向办案机关了解羁押的场所。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再次,如果被拘留数十日后既没有得到拘留通知,这种情况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通常,公安机关不会忽略通知家属这一程序,所以犯人家属也不必过于多疑。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家属可直接电话联系当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从而得知犯人被羁押的地点和事由。最后,如果家属确定亲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确知羁押的场所,那
    2023-07-24
    396人看过
  • 国家赔偿受理后应该干什么?
    一、国家赔偿受理后怎么办?受理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申请书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审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称,实践中,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之间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或是在赔偿委员会组织下,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的情况并
    2023-06-03
    421人看过
  • 现在冤案国家赔偿最多的是谁?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泛有冤假错案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冤案国家赔偿最多的是谁又变成我们最大的疑惑了。当我们身处这种窘境时,要通过正确的法律渠道,寻找正确的法律形式,为自己申冤。这时候就涉及到赔偿问题了,我们应该先参照先例,看看曾经冤案国家赔偿最多的是谁!以此来为自己积累一些经验与判断。才能运用正当的方式与手段为自己申冤,得到应有的赔偿,并为自己获取最大的利益。那么,怎样才能知道关于冤案赔偿的问题,以下有一些解释和方法!由于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太窄,对因冤获罪者的赔偿并不是很合理。因此,大家才会对冤案国家赔偿最多的是谁造成疑问。关于赔偿其健康损失、疾病延误损失、名誉权等一系列问题也应纳入国家赔偿。冤案赔偿又分为很多种:1、按照《国家赔偿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除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也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
    2023-05-02
    1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刑事申诉
    相关咨询
    • 在新出台之前结的婚,但现在要是应该怎么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9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离婚时无需赔偿,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 95年的国家赔偿法一九九八年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2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
    • 现在修高速占我的鱼池,国家应该怎么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我没济宁市有标准,如需要我可以给你,因为我刚处理一起鱼台县的这种案子。
    • 现在xx国家怎么赔偿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拆迁补偿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要根据具体政策。您这边如果有拆迁补偿不合理的问题,是可以找律师帮您提高补偿的。如想咨询更具体的问题,建议来电详谈。
    • 31年前因公去世未获赔偿现在应该怎么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8
      父33年前因公死亡,未获赔偿,现在可以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