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最长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20:23:08 133 人看过

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最长期限,跟公司的存续期最长期限一样。如果规定的认缴期限内不能足额出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需要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一、认缴多少年必须实缴

认缴多少年必须实缴根据约定的公司章程而定,一般是十年制和二十年制。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东起诉股东的情形

股东起诉股东的情形如下:如股东因告公司其他股东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对公司的管理义务和清算义务等,而产生的诉讼。另对公司一方股东排斥另一方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诉讼,也应属于股东告股东的诉讼。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要把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要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怎么处理

针对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

同时,在公司作为被执行时,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存有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时;

执行申请人可以依法将认缴出资不到位的股东变更变更或追加为被执行人,在认缴出资不到位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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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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