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欺诈而辞职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45:36 199 人看过

李斌是河南登封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烟草公司)的一名合同工。1982年1月,李在**烟草公司工作后,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至1994年12月底的劳动合同。1993年,**烟草公司根据烟叶面积下降和内部改革的需要,发布了相关裁员计划。公司每月付给李斌50元生活费5000元的风险抵押贷款迫使李斌于1993年7月辞职,并承诺在公司情况好转时通知李斌重返工作岗位。之后,李斌从**烟草公司领取了1000元安置费、100元纪念品、1368元工资补贴和1006元养老金。当时,双方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烟草公司未向李斌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也未按要求将档案移交相关部门。李斌离开公司后,不再受雇。2005年,当李斌听说**烟草公司的情况有所改善时,他要求在该公司工作,但**烟草公司以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止为由拒绝了。李斌于2005年9月26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恢复申诉人的工作;1993年至2005年补发基本生活费,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偿金;支付1993年至2005年的工资,并支付25%的赔偿金;给予医疗补贴;补交并继续向登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申诉人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补足并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文件传输手续;办理辞职、退休手续;薪金级别的补充调整;重新发放应有的福利;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救济的支付;进行身份置换并支付身份置换费。2006年1月10日,登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烟草公司不服裁决,向登封市人民法院起诉李斌,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原告无义务支付被告基本生活费;原告没有义务为被告支付养老金、医疗和失业保险金;原告不必为被告办理退休和退休手续。■登封市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二)(1)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主张;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原告自年月日起按标准向被告支付生活费2005年10月16日至本判决生效日止(2005年标准为每月240元);本判决生效后,原告继续履行与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逾期不履行的,按照2005年登封市社会平均工资1081.75元/月向被告支付。原告和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判决后,双方均不同意并提出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的相关规定,对于合同工而言,无论合同关系是否到期,只有员工辞职且未履行解除或终止程序,这是违反法定程序的。因此,自然不具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后果,视为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同时,员工个人辞职与上诉烟草公司采取的措施有关,如支付高风险抵押贷款,每月仅支付50元生活费,并承诺在公司经济状况好转时让员工重返工作岗位。因此,一审法院认定,该公司的行为具有胁迫和欺诈性质,导致辞职无效,这并非不当,因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二是个别仲裁申请是否超过法定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的,以劳动者主张权利的日期为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在本案中,上诉人河南登封公司**公司无法证明该员工收到了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且该员工的仲裁申请是主要权利,因此未超过法定期限。第三,上诉人河南**公司登封公司是否应支付部分员工工资和生活费。鉴于双方的劳动关系,公司有义务支付下岗期间的生活费。综上所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3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何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应分为两类,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应作为无效合同,另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只是损害了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对这类合同应按可撤销合同处理。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就是说,对此类合同,受害人如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有利,可要求变更合同,如认为违约责任的适用对其更为有利,可要求在确认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责令欺诈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不利,可请求法院和仲裁机关撤销该合同,在合同被撤销以后,将发生合同被宣告无效后的同样的后果。一、撤销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合同撤销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023-03-08
    218人看过
  • 因欺诈而转让商品房的买卖协议还有效吗
    因欺诈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受欺诈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撤销后,该协议自始无效,未撤销前,该协议有效。一、被欺骗签的协议有效吗以欺骗手段签定协议有效,但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中介有欺诈行为签的合同该怎么处理和中介签了合同,中介存在欺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该合同自始无效。合同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欺诈一方应当赔偿受欺诈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三、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无效。一方在欺诈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被欺骗方可以请求
    2023-03-30
    316人看过
  • 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如前所述,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应分为两类,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应作为无效合同,另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只是损害了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对这类合同应按可撤销合同处理。将其按可撤销合同处理,原因在于:(一)能够充分尊重被欺诈方的意愿,充分体现了民法的自愿原则。诚然,欺诈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而意思表示不真实,局外人往往难以判定,如果被欺诈人不提出受到欺诈,法院和仲裁机关往往难以主动干预。(二)尽管某些欺诈行为可能造成了对被欺诈人的损失,但损失可能是轻微的,受害人可能仍然认为合同对其是有利的,并愿意接受合同的拘束。例如,受害人希望得到合同规定的标的物,则只能根据有效的合同请求欺诈行为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标的物,从而使其订约目的得
    2023-03-22
    254人看过
  •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欺诈订立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欺诈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有权撤销,撤销后,该合同即自始无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自有权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在该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合同欺诈就是指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故意采用欺骗的方法,如故意陈述虚假事实、隐瞒真实情况等,使对方当事人陷于认识上的错误,从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识而作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从而达到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合同欺诈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积极的合同欺诈行为,即故意陈述虚假事实的行为,比如对自己的产品作不切实际的宣传,夸大自己产品的功效等。另一种是消极的合同欺诈行为,即故患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比如故意隐瞒己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或者故意隐瞒某些对合同对方当事人明显不利的重要事实和信息等等。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撤销后怎么执行签
    2023-03-21
    66人看过
  • 因欺诈签订的合同有效力吗
    一、因欺诈签订的合同有效力吗因欺诈签订的合同,其效力分两种情况而定:无效和可变更或撤销。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定力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由此可见,如果欺诈订立合同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则合同当然无效;如果欺诈订立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而只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则合同的效力由受损害的当事人来确定,其可以认可合同有效,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来变更合同或者撤销合同。无效合同其特征为:(一)合同已经成立。没有成立的合同当然无法进行讨论是否生效的问题。(二)合同无效的效力表现在合同自始无效,也就是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三)合同无效的原因在于其违法性,而且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主要是指义务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这其中包括了合同的主体、客体及内容等方面。二、什么是合同的
    2023-05-03
    246人看过
  • 因公司降薪而主动辞职有补偿金吗
    公司降薪迫使员工辞职需要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如果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无故解聘该不该补偿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二、降薪46万,公司还能要回多少用人单位对员工降职降薪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
    2023-04-11
    95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受欺诈而辞职有效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受欺诈而辞职有效。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受欺诈而辞职是否有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受欺诈而辞职有效。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采取欺诈手段而辞职有效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31
      采取欺诈手段而辞职,致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而实施的民事行为为可撤销法律行为。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的,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3
      所谓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而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在未被撤消以前仍然有效。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但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则应由权利人自由决定。法律允许当事人在撤销与变更、是否撤销问题上自行选择和自主决定。人民法
    • 采取欺诈手段而辞职是否有效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31
      采取欺诈手段而辞职无效。辞职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用人单位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