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费用责任归属于谁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8 19:56:50 471 人看过

一、代位权诉讼费用责任归属于谁的

代位权诉讼的必要费用,是由债务人承担的。债权人之所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是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债权人为行使代位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应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债务人之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权人代位权主要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主要条件有如下几项:

1.债权人对债务的债权合法,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权已届履行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金、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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