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做不了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9:22:00 323 人看过

一、司法鉴定做不了的情况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二、司法鉴定有哪些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可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的情况有哪些
    一、可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的情况有哪些需要进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的情况:(1)、躯体残疾者及其护理依赖程度指进食、床上活动、穿衣、修饰、洗澡、床椅转移、行走、小便始末、大便始末、用厕等十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中有部分项目需要他人帮助、协助、扶助才能完成的,构成护理依赖,需要进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00分。按规定的评分标准:总分值在61分以上,日常生活活动基本自理,为不需要护理依赖。总分值在60分以下,为需要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程度: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总分值在40分~2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总分值在2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2)、精神障碍者及其护理依赖程度指进食、修饰、更衣、理发、洗澡、剪指甲、整理个人卫生、小便始末、大便始末、外出行走、睡眠、服药、使用日常生活用具、乘车等十二项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中有部分项目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帮助
    2023-04-14
    112人看过
  • 对于司法鉴定的启动在哪些情况下
    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侦查中后期和起诉、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权或负有举证责任,提请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2、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案由、鉴定对象、鉴定理由、鉴定要求、拟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3、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
    2023-02-13
    349人看过
  • 做司法鉴定的流程,材料有哪些?
    司法鉴定的过程一、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审核鉴定委托书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审核鉴定材料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商议委托鉴定事宜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提出是否受理意见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二)审
    2023-04-17
    174人看过
  • 不能做公司监事的情况是哪些
    不能做公司监事的情况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4、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变更股东监事人的程序是:1、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监事的变更的提议;2、股东大会表决;3、股东会做出变更决议后,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4、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是什么1、监事会的组成和任期根据中国《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至2名监事。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
    2023-07-28
    149人看过
  • 如何做亲子鉴定,要符合哪些情况才能做
    亲子鉴定一般需要取胎儿的DNA序列以及男性的DNA序列,这样才能够进行判断。如果孩子已经出生,那么可以取新生儿的毛发或者口腔内的脱落细胞,然后与男性的DNA序列来进行检测。如果在孕期进行亲子鉴定,男性可以提供毛发或者口腔内的脱落细胞,而胎儿DNA序列的取得有以下几方面的办法。第一,可以做羊水穿刺,提取羊水当中的脱落细胞,这样就能够根据细胞当中的DNA序列与男性的DNA序列进行对比,进而进行亲子鉴定。第二也可以进行无创亲子鉴定,也就是抽取孕妇的外周血提取胎儿的DNA序列,然后与男性进行比较。这种进行亲子鉴定的原理与无创是一样的。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做亲子鉴定:1、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2、怀疑医院调错婴儿;3、非要求确认父子关系;4、父母或子女要求移民被有关当局怀疑有血缘关系的;5、涉及计划生育超生子女或需要确认的;6、子女虽多年认亲但无确切凭证的;7、案件中胎儿或婴儿的生父认定等。如何
    2023-08-18
    266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司法鉴定中心不受理鉴定
    一、什么情况司法鉴定中心不受理鉴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中心不受理: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6.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二、请求司法鉴定的流程1.伤残个人出具伤残认定意见书、委托鉴定书、个人申请书等材料,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2.局医疗保险科审核上报的材料,合格后定期安排鉴定;3.局医疗保险科视鉴定疾病的病种在劳鉴委员会劳鉴专家库中随机选取有关科室的劳鉴医生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4.及时将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告知鉴定本人;5.伤残个人对市劳动保障部门
    2023-06-15
    213人看过
  • 有哪些工伤鉴定的申请情况?
    工伤鉴定申请情况如下: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工伤鉴定的程序有哪些?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
    2023-07-02
    354人看过
  • 把人打了对方要做司法鉴定有哪些程序
    司法鉴定启动程序是司法鉴定的一大阶段,包括司法鉴定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三大阶段。(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规定期限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三)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
    2023-04-19
    383人看过
  • 必须做亲子鉴定的情况
    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在医院出生,因而没有规范的出生证,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或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4、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需要做亲子鉴定。5、部门特殊规定,因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怕其他行业人员进入特殊行业,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郑州铁路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6、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一、司法亲
    2023-03-29
    460人看过
  • 检察院司法鉴定机构做哪些鉴定?
    一、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是指在诉讼中,为了查明案情,由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具有司法会计专门知识的人员,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一项司法活动。司法会计鉴定,通过解决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获取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作为诉讼证据,从而达到查明财务会计事实的目的。鉴定对象是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司法会计鉴定与其它司法鉴定一样,需要通过检验检材获取鉴别判定专门性问题所需的信息。司法会计鉴定中的检材包括:(1)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如:财务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它财务会计资料;(2)财务会计资料证据,即诉讼主体已经作为证据材料固定的那部分财务会计资料。(3)与鉴定事项有关《勘验检查笔录》。司法会计鉴定经常遇到与其他司法鉴定向交叉的专业知识。如:发票的真伪、账簿是否有涂改。司法会计鉴定人要求,按照目前我国诉讼法律规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财会或审计学教授,
    2023-06-04
    383人看过
  • 民法典打印遗嘱可以做司法鉴定吗,司法鉴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打印遗嘱可以做司法鉴定吗民法典打印遗嘱可以做司法鉴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遗嘱这个类别当中,实际上对于打印遗嘱也做出了规定,但是是具有一定的条件的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的情况之下才能进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二、司法鉴定有哪些原则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
    2023-04-19
    444人看过
  • 伤情过了二十天做司法鉴定是否有效
    1、有效,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2、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3、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一、做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
    2023-02-28
    294人看过
  • 做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有哪些
    一、做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有哪些1、做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有一方出现婚外情的、双方因性格不和分居的。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婚内财产协议是怎样的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2023-06-12
    119人看过
  • 哪些情况需要做交通事故重新鉴定
    要做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况:(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案件诉讼的时间会拖得很长,当事人需要耐心等待。所以,为避免案件被重新鉴定,伤者应尽可能选择信誉度高的司法鉴定机构,最起码该鉴定机构被交警部门、法院及保险公司三家认可。当事人不可为追求伤残级别而随便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特别
    2023-07-23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司法鉴定是做哪些的,哪些情况下可以做司法鉴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25
      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无法确定时,可以做司法鉴定。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当事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保险理赔机构、工伤保险等部门就案件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提出进行司法鉴定请求。
    • 员工不做工伤鉴定有哪些情况?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9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哪些情况下应做法医鉴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0
      只要受伤者有需要就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一般机构是不接受个人委托的,所以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是需要向司法机构委托进行鉴定的。而且还需要根据事故性质来决定伤残鉴定的类型。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至于什么情况下做法医鉴定,具体有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意外伤害、打架斗殴,需要伤残赔偿或者确定伤残赔偿的时。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 做了鉴定,伤残鉴定没康复的情况不能做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不是的,受伤后6个月就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 准备做鉴定,哪些情况鉴定不上工伤伤残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31
      虽然鉴定伤残不够级别,但并不妨碍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主要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