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工伤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待遇的调整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0:04:11 259 人看过

根据《》和《》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伤残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生活保障水平,我市决定对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再次调整。本次调整是自2006年以来对这一群体连续第四年提高待遇标准。

本次调整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津贴增加80元/月、二级伤残增加75/月、三级伤残增加70元/月、四级伤残增加65元/月;供养亲属怃恤金:每人增加60元/月。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了工伤保险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仅以襄樊市区为例,目前享受待遇的工亡职工遗属有124人、1-4级伤残职工78人,待遇调整后每年工伤保险基金将增加支出近40万元。

河北:2009年调整工伤职工待遇标准

河北省省政府2009年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决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统一调整,调整范围为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

调整的标准为: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0元、170元、160元和150元;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应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40元,六级每人每月不得低于120元;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种情况,分别按照各统筹地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呼和浩特:关于调整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的通知
    各旗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水平不降低,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意见》(内党发[2009]3号)精神,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和《呼和浩特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10号令)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调整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本次调整工伤待遇的人员范围是: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遗属。2009年新计发伤残待遇的职工,本次不作调整。二、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领取工伤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按以下标准调整待遇。(一)一至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标准一级工伤
    2023-04-22
    228人看过
  • 武汉市关于调整工伤人员待遇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一、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工伤人员目前享受伤残津贴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152元/月;致残二级增加144元/月;致残三级增加135元/月;致残四级增加127元/月。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且在享受伤残津贴的伤残人员,致残五级增加118元/月;致残六级增加101元/月。二、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生活护理费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17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4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05元/月。三、供养亲属抚恤金。在目前享受抚恤金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其中:配偶增加52元/月;父母、子女增加39元/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此基础上增加13元/月。四、增加的工伤待遇按原渠道支付。五、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04-22
    467人看过
  • 于调整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
    各旗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水平不降低,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意见》(内党发[2009]3号)精神,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和《呼和浩特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10号令)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调整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本次调整工伤待遇的人员范围是: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遗属。2009年新计发伤残待遇的职工,本次不作调整。二、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领取工伤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按以下标准调整待遇。(一)一至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标准一级工伤
    2023-04-22
    203人看过
  • 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知识延伸——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2条规
    2023-04-26
    325人看过
  • 工亡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家属在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的基础上,按照《因工残废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者社部19号令)等有关文件规定,递交《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因工(公)死亡供养亲属申请表、以及公安机构、居委会和用人单位等证明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材料,供养亲属对象银行帐号,向我局工伤生育保险科服务窗口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工伤保险专管员受理,科长复核,基金科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基金科拨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给其供养家属银行帐户。
    2023-05-10
    351人看过
  • 关于调整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
    各旗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水平不降低,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意见》(内党发[2009]3号)精神,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和《呼和浩特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10号令)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调整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本次调整工伤待遇的人员范围是: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遗属。2009年新计发伤残待遇的职工,本次不作调整。二、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领取工伤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按以下标准调整待遇。(一)一至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标准一级工伤
    2023-05-03
    13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伤津贴调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9
      伤残津贴调整如下:调整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伤残津贴增幅达26%,供养亲属抚恤金增幅为12%,具体调整标准为: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其中一级290元,二级280元,三级270元,四级260元,五级160元,六级140元。
    • 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是什么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2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伤事故,因此其直系亲属应当受到赔偿。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
    • 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上调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2016年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上调尚不确定。目前,尚无国家2016年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消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一般在职职工工资水平和生活费用增加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也应相应增加。按照以往的惯例,一般都在2016年上半年,春节之后,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各地才陆续对增加办法作出决定。具体办法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
    • 领取工亡待遇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时需提供什么资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领取工亡待遇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工因工死亡认定书和乌海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手册。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 3、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户籍管理的生存证明; 4、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 5、在就学的学校证明; 6、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书。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8、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亡职工需提
    • 什么是供养亲属抚恤金?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2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伤事故,因此其直系亲属应当受到赔偿。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