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08:10:47 452 人看过

需要下列条件:

一、明示预期违约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

二、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和不含糊地作出。

三、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重大的不履行。

一、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预期违约的概念及特征有哪些

概念: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它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特征:1、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由于履行期尚未到来,当事人还不必要继续履行其义务,此时一方的违约只是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不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的违反义务,预期违约行为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当然,尽管履行期限尚未到来,由于合同已经生效,任何一方从事预期违约行为也属于对合同义务的违反,因而也构成违约。2、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由于这两种形态都是发生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因此可以看作是与实际违约相对应的一种特殊的违约形态。3、预期违约在责任后果上与实际的违约责任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实际违约常常会造成非违约方的期待利益的损失,如一方急待原材料投入生产,因对方到期不交付产品使其不能按时投入生产从而获得利润。而就预期违约来说,一般造成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害,如因信赖对方履行而支付一定的准备履行的费用,因此两者在赔偿损失的范围上是各不相同的。

三、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有哪些区别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的区别:

1、违约时间不同,实际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满后;预计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满前;

2、提起违约责任的时间不同。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提出,实际违约的违约责任可以在违约后一段时间内提出;

3、不同形式的预期违约表现为未来不履行义务,可转化为实际违约或因违约方违约意向的撤销而消失,即预期违约只是违约的可能,而不是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实际客观的违约;4、违约形式不同,预期违约是对整个合同的破坏,是对承诺的完全违反。实际违约包括不履行、延迟旅行、不当履行等不完全履行;

5、处理方法和后果不同。预计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提供履行担保。获得必要的履行担保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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