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8:23:14 243 人看过

十六岁以下属于未成年。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那么需要负刑事责任。由于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要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未成年可以告未成年人吗

如果未成年人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与别人发生了争议,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是未成年人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权利。但因未成年人年龄尚小,不能亲自进行诉讼,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等)以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其原告人应当是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然人相关文章
  • 未成年工指的是什么劳动者,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一、未成年工指的是什么劳动者未成年工指的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二、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措施有哪些对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措施有:1.上岗前培训。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2.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上、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4.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在下列时间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察:第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第二,工作满1年;第三,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三、在我国未成年工就业登记需要怎样办理在我国未成年工就业登记需要按照下列步骤来办理:1.用人单位
    2023-04-30
    209人看过
  • 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应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和工作机制。报告建议:一是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民政部及有关部门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督和国家干预为保障的监护制度,督促、指导家长切实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落实家庭保护责任,推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紧密衔接。二是完善未成年人福利制度。要拓宽福利保障对象,制定未成年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建立社会化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三是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完善对轻微犯罪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措施,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发挥应有作用。四是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把未成年人受虐待、被遗弃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五是鼓励、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六是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适时研究设立未成年人专门保护机构,统一管理、协调落实未成年人
    2023-04-24
    427人看过
  • 人身保护措施有哪些
    可以。2、人身保护措施有哪些?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下一项或多项保护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三)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四)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五)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六)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七)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3、向哪个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4、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人身保护措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
    2023-06-14
    256人看过
  • 多举措保护未成年人
    未成年犯罪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今年以来始终坚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原则,以办案专业化和帮教社会化为途径,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多举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今年1月至10月,该院未检科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件36人,批准逮捕13件20人(含成年人1人),不批准逮捕9件16人,未成年人的不批捕率为45.72%。共受理审查起诉29件55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7人,相对不起诉7件7人,依法做到少捕慎诉少监禁,有效地预防了交叉感染。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加强考察帮教工作力度。该院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为主,乡镇检察室、社区矫正检察科协助,成立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小组,做好日常矫正、帮教工作,形成1十2的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心理疏导,进行法制、道德教育,安排社区服务等方式,开展帮教活动,并为帮教对象就学
    2023-06-06
    233人看过
  • 未成年人适用强制措施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的选择适用正是构建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应秉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强制措施的选择适用须遵循比例原则,并通过法律法规明确条件、统一标准。与此同时,不断完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与羁押性强制措施的辅助、保障机制,及时切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人格的发展进程,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进而解决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明确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无论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还是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目的都在于及时、有效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心理治疗和行为矫正。尽管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相较于羁押性强制措施在未成年人改造及人权保护方面有一定的优势,而且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辅助、保障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但是过多地强调对未成年人予以特殊保护,也可能存在一些负面效果。我国秉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2023-06-01
    135人看过
  • 未成年工有什么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劳动法》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身体发育尚未完全定型,正在向成熟期过渡。在安排未成年工的劳动时要注意他们的生理特点、过重的体力劳动,不良的工作体位,过度紧张的劳动。不适合的工具等都会对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产生不良影响。为了保护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安全健康,除改善一般的劳动条件外,需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一)就业年龄的限制确定最低就业年龄必须考虑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以及保障他们在就业前有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时间。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就业权利,在就业问题上不得歧视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刑满
    2023-06-14
    48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然人
    词条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 更多>

    #自然人
    相关咨询
    • 未成年工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
      对未成年工实施特殊保护的条件:未成年工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其他。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 未成年工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5
      一、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措施有哪些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未成年人的就业年龄予以限制。《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对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措施有: (1)上岗前培训。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
    • 未成年工具保护措施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0
      1、对未成年工有下列保护:用人单位需要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单位不能安排其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等禁忌从事的劳动;以及依法要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措施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1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如下: 1、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 我国对未成年工的法律保护有哪些?未成年人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为了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继续组织他们完成文化技术学习任务,一般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日制度,并且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加班加点和夜班工作、对于某些经过批准允许招收16周岁以下的学徒的特殊行业,国家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保证他们的身心能够健康成长。例如,1961年5月劳动部就在《关于教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中指出,未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