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不存在合同不成立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0:52:21 375 人看过

一、标的物不存在合同不成立吗

标的物不存在合同不成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内容中必须包括标的物,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不成立。《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合同包括:

1.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的合同;

3.无权处分的合同;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5.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6.死因行为,即因行为人死亡而发生的效力。如遗嘱和遗赠;

7.需办理批准,登记。公证等手续的才生效的合同。

三、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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