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8日至5月8日,襄樊市农民工官xx在绍兴县某复合厂打工。2007年5月7日因身体不适首次就诊于绍兴某医院,随后转回襄樊某医院诊治。2007年7月11日不治身亡。其家属认为官的死亡与她生前的工作环境有关,故要求原打工的企业承担责任。但原单位以官不是其职工,官的死亡与其无关为由拒绝赔偿,并随后注销了企业。死者家属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委托他人全权代理这一罕见而又复杂的案子。
该案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对方是一私人企业,在事发后就已被注销,其原法人代表也藏匿起来而找不到;第二,死者在这个企业打工时间太短且发病后就主动离开了,企业否认死者是其职工;第三,死者生前在企业打工所接触到的毒物刚刚列入中国职业病防治的有毒化学品之列,要认定死者为职业病中毒死亡从技术上讲难度很大;第四,地方某些工作人员对违法企业的庇护,办案阻力很大。有关人在接受委托后经过努力,使得此案得到当地主管厅、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经过对死者的尸体检验、法医病理学鉴定、职业病工伤认定,并经两次劳动仲裁,于2007年11月20日达成和解协议,由原企业老板一次性支付给死者家属14余万元的工伤死亡赔偿款。
-
职业病死亡后的工伤待遇怎样赔偿?
239人看过
-
工伤职工死亡赔偿案例解析
251人看过
-
职工非职业病死亡公司要赔偿吗
339人看过
-
工伤死亡赔付多少,工伤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269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后死亡算工伤吗
354人看过
-
工伤死亡保险待遇纠纷案由
146人看过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赔偿类别: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 更多>
-
职业病死亡,除了工商赔偿外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医护人员职业病死亡是否应按工伤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8然我国现在的立法上没有明确医护人员职业病的规定,但《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这条规定,身为临床一线的医护人员作为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也应受到职业病防治法的保护。既然是职业病就应该按照工伤条例予以赔偿。
-
工伤死亡赔偿是因病死亡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7是因病死亡还是工伤死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总额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基金支出】 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出】 3、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1、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
患职业病工人职工退休后死亡能赔偿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职业病也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职业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业病属于工伤,死亡的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