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的具体受案范围包括: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
一、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和处理途径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包括: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
处理途径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仲裁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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