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9:12:24 72 人看过

下列情形下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申请人与提交材料记载主体一致的;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材料证明事实一致的;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的。

一、无证房子怎么办房产证

还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需要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如下:1、申请登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为代理人的还应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房屋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3、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2)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4、实地查看、缴纳税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不动产灭失注销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进行实地查看(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领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以及公共维修基金。5、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权属清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6、发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办理房屋过户赠与步骤是什么

办理房屋过户赠与的步骤如下:

1、签订赠与合同;

2、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过户登记;

3、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4、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5、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新的产权证。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三、单位集资房还没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吗?

这种集资建房,通常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这类产权没有独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也无法过户。由于没有产权证,所以钱必须一次付,是无法贷款的。集资房办理产权证的程序分为两步骤:办理大产权证(初始登记)和办理小产权证(转移登记):办理集资房大产权证:在集资房建设完毕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办理大产权证,即完成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集资房产权证初始登记时,一般提供如下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其他必要材料。办理集资房小产权证:集资房建设单位已按前项规定确认产权,买卖双方人应当凭集资批文或资产处置通知书、房屋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集资房转移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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