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11:33:49 183 人看过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如下:

1、两者侵犯的对象不同。虽然两种犯罪都侵犯了公共财产权,但侵权程度不同,社会危害也不同。贪污罪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力,挪用公款罪只侵犯了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2、主观故意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意图是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不准备归还;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意图是暂时占有和使用公款,计划以后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确定行为人是否主观上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3、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挪用、盗窃、诈骗等方式将公共财产视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文件、账目等手段,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发现公共财产被非法挪用;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是擅自决定挪用公款,虽然有时会采取一些欺诈手段,但一般不会通过挪用、盗窃、欺诈手段。在挪用公款案件中,甚至通常不会留下挪用、欺诈手段。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侵犯客体不同:前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后罪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

主观故意不同:前罪没有占有故意;后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行为方式不同:前罪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后罪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挪用公款罪量刑的司法实践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是:1、行为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挪用公款之非法行为,判处拘役至五年以下;2、前述挪用公款行为具备严重情节的,判处五年以上;3、挪用的公款数额巨大,且行为人拒不退还的,判处十年以上至无期;4、挪用的公款属于扶贫、防汛、救灾等重要款项的,且属于归个人使用,应当从重处罚。该罪的处罚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新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对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
    2023-06-30
    301人看过
  • 怎么区别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与贪污罪
    一、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1)侵犯的具体客体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侵犯的对象主要是一般的公款,也包括其他的公物及特定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是国家财经管理中七种特定款物的专用制度,侵犯的对象限于特定款物。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把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事项,并且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是掌握国家救灾、救济等款物的财会人员或有权调拨特定款物的人员,即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的挪用是为了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挪用则是为了单位另行使用。二、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
    2023-03-02
    282人看过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罪之异同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存在很多相同或相似之处,比如客体都是复杂客体;客观方面都包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的对象都包括公款;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等。正是由于两罪的紧密联系,在1997年刑法颁布之前
    2023-04-30
    108人看过
  • 贪污罪定义与裁判依据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共财物;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客观要件: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
    2023-07-07
    264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贪污罪?
    一、怎样来认定贪污罪(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1、看行为人的
    2024-01-28
    64人看过
  • 挪用公款的法律标准与司法实践
    挪用公款罪一般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几年挪用公款判几年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律中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需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在进行公款挪用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犯意的转化,即本身没有想过非法占为己有,但之后却出现了这样的意图,此时就会从挪用公款罪转变为贪污罪,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会
    2023-07-15
    145人看过
  •  商业贿赂罪司法实践:评判依据与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164条规定,向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赠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受到刑罚和罚款的处罚。同时,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刑法》第164条规定,如果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赠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款;数额较大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2、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商业贿赂如何定性量刑?商业贿赂是一种违反商业道德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向个人或公司提供财物或其他利益以获取商业利益。虽然商业贿赂可能给企业带来短期的好处,但这种行为对整个社会和市场长期稳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商业贿赂的定性量刑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贿赂的类型、金额、提供者的地位和影响力以及接受贿赂的
    2023-11-06
    364人看过
  •  "犯罪预备和中止既遂的司法实践与裁判依据"
    该段内容讲述了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这四种情况的区分和刑事责任。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发生的时间、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行为结果和刑事责任上。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而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对于未遂犯和中止犯,其刑事责任也有所不同。通常,对于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这四种情况,它们的区分主要体现在发生的时间上。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行
    2023-08-31
    179人看过
  • 挪用公款并受贿的犯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罪数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挪用公款案件的具体情况往往比较复杂,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事先或者事后收受他人贿赂的,不仅触犯了刑法的两个罪名,而且具体案情亦有不同,究竟应该以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还是只应认定挪用公款罪或者受贿罪一罪,学界和实务界均有较大争议。笔者认为,只有正确理解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对挪用公款并受贿案件的具体案情进行具体分析,才能对挪用公款收受他人贿赂行为的性质作出准确认定。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从1997年刑法颁布至今已有三个相关解释,包括两个司法解释即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和一个立法解释即2002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根据2002年立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以下三种情
    2023-06-11
    474人看过
  •  挪用公款与贪污的界限在哪里?
    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相关规定。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相同,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两罪在行为要求上有所不同,挪用公款罪不要求行为主体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意图,而贪污罪则要求行为主体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意图。此外,挪用公款罪要求行为人有暂时使用财物而非意图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而贪污罪则要求行为人有永久占有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属于贪污罪。”而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的规定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
    2024-03-23
    66人看过
  • 2021年挪用公司资金罪的司法实践与裁判结果
    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或他人使用的,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的,或不到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用于营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公司资金罪量刑标准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
    2023-07-12
    234人看过
  • 此案是挪用公款罪还是贪污罪
    [案情]被告人崔某于1999年2月8日任吉林铁路分局房建经营管理总公司营销员,负责收取吉林铁路分局铁道东北区、中区等地铁路住宅散户供热费。在2001年10月至2003年9月间,被告人崔某将收取的部分供热费,采取收款后不上缴的手段,多次截留挪作个人使用、挥霍,累计人民币186133.91元,至案发仍不能归还。[分歧意见]关于此案应如何定罪的问题,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此案应定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应定挪用公款罪。被告人崔某利用职务上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其主观
    2023-06-11
    90人看过
  • 怎样区分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定
    第一,两者的主观故意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不准备归还;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和使用公款,计划以后归还。第二,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客观上表现为通过侵吞、盗窃、骗取等方式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文件、账目等手段,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发现公共财产已经被非法侵吞;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是擅自决定使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或欺骗手段。在挪用公款的情况下,行为人通常会在账面上留下痕迹,甚至留下借款凭证,没有平账行动,因此可以通过查账发现挪用公款的事实。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犯罪区别在于:1、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而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023-08-09
    437人看过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由谁立案侦查
    应向所在地公安机构或检察机关进行相应报案。关于公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比如挪用公款等,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对于此类案件,若涉及到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则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展开调查;而如果是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涉嫌此类罪行,则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负责进行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权:第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24-04-26
    23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异同点是什么,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什么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3
      相同点:1.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2.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2.犯罪对象都是国家的财产。3.主观上都是明知的,都是为了个人私利。不同点:1.犯罪目的不同。贪污罪的目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为个人使用。个人使用分三种情况:使用公款解决个人急需;使用公款为个人进行营利活动;使用公款进行赌博、走私等违法活动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是什么,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联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0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行为。虽然两者都是特殊的主体,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但贪污是永久地占有,挪用公款却是暂时性地占有;贪污实现了财物权的转移,而挪用并没有转移财物手所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犯罪中间关系如何认定,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在检察实践中,贪污与挪用公款两种犯罪行为往往不容易分清,影响到反腐工作的顺利进行。笔者总结几年来从事反腐工作的经验,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犯罪的财务特征加以概括,以期有助于对它们的正确界定。贪污行为包括占有财产和推卸或逃避
    • 贪污罪的定罪与刑罚实践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13
      一、受贿罪认定 1、客体要件 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 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要件 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有哪些情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如何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行为。两者有如下区别:(1)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是暂时使用,后者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并没有打算归还。(2)构成犯罪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