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相关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00:50:16 447 人看过

1、房产所有权的抵押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1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向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郑州市房地产抵押(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郑州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

(三)居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五)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

(七)借款合同(原件)。

1.2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向抵押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郑州市房地产抵押(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郑州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

(三)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五)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

(七)抵押担保主债权合同(原件)。

1.3个人之间借贷的,申请人应当向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郑州市房地产抵押(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郑州市当地产抵押合同(原件);

(三)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五)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房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

(七)经公正的主债权合同(原件)。

2、预购商品房的抵押登记(按揭),申请人应当向抵押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郑州市欲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郑州市预购商品房抵押合同(原件);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屋产权登记备案证(原件/复印件);

(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五)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借款合同(原件);

(七)首付款交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3、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

3.1申请人应当向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郑州市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郑州市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原件);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四)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原件);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六)已投入的工程款额及已完成工程量的证明(原件);

(七)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证明(原件);

(八)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九)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

(十)借款合同(原件)。

3.2在建工程为商品房的,还应当提交商品房楼盘定位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房地产抵押的注销登记

4.1经抵押登记的房地产抵押(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向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郑州市房地产抵押(他项权利)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房屋他项权证(原件);

(三)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2经抵押登记的预购商品房(按揭)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向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郑州市预购商品房抵押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郑州市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证明(原件)。

4.3经抵押登记的在建工程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向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郑州市在建工程抵押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郑州市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原件)。

4.4经人民法院行政判决撤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办理撤销手续。

5、其他

5.1国有企业、事业法人以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应当提交经主管部门或者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批准的证明文件。

5.2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应当提交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证明文件。

5.3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应当提交经董事会通过的证明文件,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5.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应当提交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证明文件,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房地产抵押登记的证书的领取

(一)身份证明;

(二)委托书;

(三)应当交纳的各项费用凭证;

(四)受理凭证。

7、办证时限

自取得受理凭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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