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结婚十年,离婚时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合法吗?
1、离婚时不能要求配偶赔偿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没有此项规定。但是如果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另一方如果没有过错,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主要看男方是否有过错。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判决损害赔偿。如果因为男方有过错,就可以请求赔偿,没有,就不可以,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对方有过错,可以申请赔偿,至于赔偿多少,要看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有多少而定。
三、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合理吗
符合条件的情况可以索要。索要的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就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专门作出了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而且按照法律规定,构成侵害的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所谓的青春费不属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陕西一女子要求离婚丈夫索要“青春损失费”
362人看过
-
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青春损失费大吗?
362人看过
-
青春损失费离婚时要承担么
388人看过
-
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符合法律规定吗
131人看过
-
离婚时,女方无过错能向过错方男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吗
170人看过
-
离婚起诉书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要求合理吗
97人看过
重婚,指的是当事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再结婚的行为。即当事人在已经有了一个事实的婚姻关系时,又和其他人缔结了第二个婚姻关系的。 具体有以下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当事人前一断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又和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从而构成的重... 更多>
-
夫妻离婚,两个小孩归男方,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拿青春损失费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6孩子的母亲想法是不是有问题啊,夫妻的责任和义务是同等的,并不存在谁吃亏谁沾光的问题,还有做为一个母亲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本身就是问题,还谈自己的青春损失费,好好想想吧。
-
离婚时可以索要“青春损失费”吗?“青春损失费”有法律依据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3青春损失费并非一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名词,该名词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均未出现过。该名词之所以为广大群众知悉,是因为在近年来的司法实务过程中,常常为报刊、杂志所报道。“青春损失费”是在法律咨询及纠纷中常见的问题。
-
现在要,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3没有这个费用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到当地民政局办理(双方同意)。二是诉讼离婚,即起诉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委托律师可以为您争取更多的财产和抚养权,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
夫妻离婚,首先是男方提出的,那女方可以要青春损失费?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5你俩都是中国公民..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词“青春损失费”由谁提出离婚情愿,并不重要在离婚过程,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索求、赔偿的项目:1)医疗费:如果投诉方有医院证明、因暴力引起的身体损伤2)精神虐待:造成投诉方精神崩溃、忧郁..但必须有医院支持3)欠债:一方欠下另一方钱财,并有欠条为依据4)因被一方误导而造成钱财上的损失,必须举证除此,一般可以索求共有资产的分配.。
-
男方未婚想要离婚女方需要负责青春损失费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01、首先,法律上没有所谓“青春损失费”的定义。其次,未婚及与对方同居且怀孕,这是女方自愿的,女方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可能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或结果有充分的预知,最终的结果还是需要由女方自行承担的。也就是说,只要是发生性行为且未采取避孕措施是女方自愿,男方不必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再次,既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现在无法共同生活,不存在“离婚”一说,只需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