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哪些情节从重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6:43:34 359 人看过

1、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罪

2、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背叛国家、投靠境外机构、组织,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

3、.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扣押他人的;

4、犯诬陷罪的;

5、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

7、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人伤残、死亡的或者指使、纵容被监管人殴打或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

8、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以及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

9、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非犯罪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非犯罪情节,指犯罪事实以外与犯罪人密切相关的,表明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事实。根据司法实践,量刑情节可分为罪前、罪中、罪后、罪外四类。

罪中情节指的是犯罪情节;罪前情节,指的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之前就存在的、足以表现犯罪人主观危险性的事实;

罪后情节指行为人实施犯罪后,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所持的态度,如认罪态度,退赔表现等;罪外情节,指的是独立于犯罪过程而在罪前、罪中乃至罪后都存在的一些客观事实,这些客观事实本身与犯罪事实并无必然的联系,主要是指犯罪人的身份,如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以特定的主体为犯罪构成要件的,主体属于罪中情节)。

非犯罪情节,作为法定从重处罚的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总则部分有累犯(刑法第65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累犯(刑法第66条);

分则部分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刑法第243条);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叛逃罪(刑法第109条);

司法工作人员犯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307条),毒品再犯(刑法第356条);

海关、外汇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或者单位的工作人员与骗购外汇或者逃汇的行为人通谋;

为其提供购买外汇的有关凭证或者其他便利的;

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和单据而售汇、付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规定》第5条)。

非犯罪情节,如果要作为从重处罚的依据,则必须严格掌握法定条件。

如累犯,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前罪与新罪都是故意犯罪;前罪与新罪都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新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的5年以内。

上述三个条件,缺一即不能作为累犯处理。又如毒品再犯,也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前罪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而非其他毒品犯罪;犯上述罪被判过刑;后罪须系刑法第六章第七节所规定的犯罪。再如特殊主体犯某些罪而必须从重处罚,则要对行为人是否符合特殊主体,依照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0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犯罪情节在从重处罚中的作用是什么?
    犯罪情节作为从重处罚的依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从重情节,一种是酌定从重情节。第一类,因犯罪的方法、手段、时间等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特殊而必须从重处罚,如犯非法拘禁罪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第二类,因犯罪主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均特殊而必须从重处罚,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第三类,因犯罪对象特殊而必须从重处罚,如滥伐、盗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其他林地的;第四类,因系牵连犯、结合犯等具有数个罪行状态,但又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如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受贿罪的犯罪情节有哪些参考依据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
    2023-07-05
    110人看过
  • 从重处罚有哪些法定情节
    所有情况如下:1.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犯罪,对国家机关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处罚。2.组织、策划和实施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活动,惩治与外国勾结的人民。3..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犯罪,对国家机关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等人员实行重罚;与外国串通,从重处罚。4.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惩治与外国的勾结。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离开叛逃国外或者境外的岗位,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掌握国家秘密工作人员的,从重处罚。6.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国家禁止出口文物、金银等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产品,国家禁止进口、出口的,应当从重处罚。7.国有企业、企业、事业单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8.销售、购买、运输假币犯罪——伪造、变卖、运输从重处罚。9.信用卡管理的障碍——银行或其他
    2023-02-24
    66人看过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如何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处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上述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玩忽职守罪是怎样判的玩忽职守罪判决如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怎么举报警察玩忽职守警察玩忽职守情节不严重的可以向督察进行举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向检察院报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
    2023-04-12
    216人看过
  • 职务犯罪情节哪些可以从轻处罚
    一、职务犯罪情节哪些可以从轻处罚职务犯罪量刑情节从轻包括:自首、立功、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关于赃款赃物追缴等,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贪污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一般应当考虑从轻处罚。受贿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视具体情况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二、职务犯罪如何处罚(一)职务犯罪主观量刑标准:1、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
    2023-04-22
    303人看过
  • 从重处罚情节在抢劫罪中的作用
    抢劫罪的从重处罚情节为:(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哪些情况下抢劫罪要从重处罚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1)在遭受灾害时实施抢劫的;(2)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以抢劫罪论处的。2、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同时触犯绑架罪与抢劫罪,若择一重罪以抢劫罪论处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3、以违禁品为目标实施抢劫,劫得的违禁品达到非法持有该违禁品应予追诉的数量标准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4、抢劫致人轻微伤的,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抢劫致人轻伤的
    2023-07-05
    226人看过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了失职罪,应该怎么处理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员工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损失,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国家利益受到特别严重损失,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定金行为,造成国家利益严重损失的,按定金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了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要咋样判刑由事故责任车主自己承担应当承担的所有部分的赔偿。交通事故属于民事诉讼,没有钱赔一般不会坐牢。如果对方申请强制执行,在限定的期限里仍然不能履行义务的,法院会冻结、划拨你的财产以赔偿对方,发现你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06
    450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性侵未成年人从重惩处
    针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校园性侵”等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今天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明确,将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同时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的,要从严惩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此间指出,意见对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一些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疑难问题予以明确,属于指导办案的规范性文件,目的是进一步统一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思想认识,提高惩治性侵害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水平。意见共34条,着重从依法严惩性侵害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力度两个主要方面做出规定。孙军工指出,社会生活中,一些人以金钱财物为诱饵或者交换条件,对幼女进行奸淫,意见明确不能以是否给付幼女金钱财物作为区分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意见规定,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
    2023-05-01
    123人看过
  • 在国家行政机关辱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国家行政机关辱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辱骂或者诽谤他人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管是国家公职人员还是其他人。辱骂他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对当事人处行政拘留。如果是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被辱骂、恐吓、要挟,可能对方涉嫌妨害公务罪。如果不是执行公务期间,则可以追究对方侮辱罪。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
    2023-03-07
    487人看过
  • 未成年累犯记录不应作从重处罚情节
    2013年5月21日晚,被告人赵某抢劫他人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金项链一条。赵某在未成年时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未成年犯罪前科是否应作为此次所犯抢劫罪的酌定从重处罚情节?赵某的未成年前科不能作为后罪的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基于如下理由:1、符合刑法有关累犯的立法本意。刑法修正案(八)第六条对累犯制度进行了修改,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明确了未成年前科在任何时候都不与后罪组合评价构成累犯,即有未成年前科的被告人,其在任何时候再犯后罪时,不能把其未成年前科作为认定其构成累犯的前罪,即此时被告人不构成累犯,不能对被告人从重处罚。同理,有未成年前科的被告人,当然也不能把该前罪作为酌定情节对其从重处罚。刑法有关累犯的立法本意当然
    2023-06-06
    444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情节
    一、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二、什么是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
    2023-02-21
    223人看过
  • 治安管理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一、治安管理从重处罚情节有哪些(一)治安管理从重处罚情节主要有:1、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2、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0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二、在治安管理处罚适用内容中,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一)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二)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三)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
    2023-04-24
    151人看过
  • 向国家公务人员行贿情节严重怎么处罚
    向国家公务人员行贿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行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但具有以下情形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
    2023-06-21
    53人看过
  • 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收职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工工作调动迁户
    办理条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工实施程序:1、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受理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签发《准迁证。2、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有关批件及证明材料当场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3、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有关批件及证明材料当场办理入户手续。材料要求: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签发《迁移证时:(1)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证明或省级机关人事部门调动或招收文件;(2)《准迁证;(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023-05-30
    472人看过
  • 国际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罪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下列罪名:(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第238条);(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第245条);(三)刑讯逼供罪(第247条);(四)暴力取证罪(第247条);(五)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48条);(六)报复陷害罪(第254条);(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第256条)。一、渎职犯罪的罪名是怎样(一)滥用职权罪(第397条);(二)玩忽职守罪(第397条);(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五)徇私枉法罪(第399条);(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第399条);(七)私放在押人员罪(第400条);(八)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400条);(九)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401条);(十)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
    2023-03-02
    8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哪些情况下从事公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0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政府公务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等。(2)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烟草专卖局、土地所及房产所工作的人员等。(3)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
    • 国家机关人员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怎么处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4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致使公共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共犯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共同犯罪中,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是滥用职权犯罪的共同实行犯,但可以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教唆或帮助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能被认定为国际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共犯,主要取决于其行为是否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如果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导、说服,或者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甚至代为实施部分本该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
    •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取他人财物、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会怎么处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2
      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164条规定:为牟取不正当利益,
    • 犯罪情节作为从重处理的依据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8
      犯罪情节作为从重处理依据的情况如下: 1、因违法的方法、手法、时刻等归于违法客观方面的现实特别而有必要从重处分; 2、因违法主体和违法客观方面的现实均特别而有必要从重处分; 3、因违法目标特别而有必要从重处分。犯罪分子具有规定的从重处理、从轻处理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