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8:25:12 470 人看过

第一条为保护城镇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城镇房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全民所有制行政、军队、企事业单位的房屋;集体所有制房屋;私人房屋;宗教团体房屋等。

第二条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由市、县人民政府主管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

第三条城镇房屋所有人(自然人和法人)都必须在限期内到房屋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全民所有的房屋,由国家授权的房产管理单位申请登记;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的期限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条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保持证由市、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直辖市与省会城市也可授权市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

全民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发给国家授权的房产管理单位。

共有的房屋,除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一份由共有人推举的执证人收执外,并对其余每个共有人各发给共有权保持证一份。

第五条房屋所有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可委托代理人代办。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委托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第六条公民个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须使用户籍姓名,不得使用别名、化名、依照规定改变姓名时,须于3个月内申请变更登记。

法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须使用单位全称,不得使用简称。依照规定改变名称时,须于3个月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条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除需依照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规定格式填写申请书外,并须按规定出示个人身份证件、法人资格证明、交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证件。

第八条登记机关依照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产权审查,凡房屋所有权清楚,没有争议,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应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件。

第九条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继承、分析、调拨、以及改建、扩建、拆除等原因转移变更时,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转移变更登记。

第十条新建房屋,应于竣工后3个月内申请办理所有权登记。

第十一条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应交纳登记费,以及按照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补交交契税,逾期登记应视逾期长短,采取累进办法加收登记费。登记费收取办法,在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前,由地方人民政府测算制定。

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经申请可准予延期登记:

产权有争议,尚未解决的。

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如期提交证件的。

延期登记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三条无人申请登记的房屋,或虽有人申请登记,但不能证实其所有权的房屋,视同无主房屋,依照法律的规定程序,予以代管。

第十四条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房屋所有权情况;不得涂改、伪造产权证件;不得侵犯他人房屋所有权,违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制订适合本地区的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公布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设置的房管机关已颁发的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应逐步予以更换。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相关知识:什么是房屋产权证明

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的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写房屋产权证明要注意什么

1、适用范围。经过审批并委托经纪机构或直接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进行交易的企业产权均适用。既度假村产权归属文件。

2、法规依据。企业产权证明应按照《企业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属资产产权交易行为的若干意见》、《省产权交易所资产产权交易暂行规则》和《省产权交易所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前置审批。能够出具企业产权首先要完成内部决策、审批,以及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等前置审批手续的文件。

4、申请登记。说明经过产权部门的备案、登记等的文件号。

5、交易鉴证。如经过交易而来,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转让方、受让方、标的方、转让方委托会员、受让方委托会员、工商管理部门等资料齐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1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共有相关文章
  • 房屋权属登记的重要性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登记如何办理
    房地产权利人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各种方式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经过房地产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才算真正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否则,取得的产权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1、总登记: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权属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2、初始登记: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后,经过初始登记才能取得大产证。3、转移登记: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4、变更登
    2023-05-05
    154人看过
  • 只有进行登记,才能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要登记不是必须要登记。如果是农村自有的宅基地,在宅基地上经批准合法的建造房屋,无需登记,建造人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即房屋封顶是,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拆除房屋也不需要登记,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即拆除房屋屋顶时房屋所有权消灭。购房者何时取得房屋所有权?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转移变更时,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当事人只有办理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过户登记的时间即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形式上,购房者取得的房产权证即为其所有权证明。这与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是要式行为、以登记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要求是相一致的。所以下列两种情形法律效力不同:(1)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甚至入住,房屋所有权仍然未发生转移,仍在转让方手里;因此,购房者在此种情形下应与开发商及时联系,协商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的事宜,及时取得所有权。遇到拖延或明显违
    2023-07-10
    75人看过
  • 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登记规定政策为《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该办法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新设立的单位应当在设立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内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缴15年能领多少钱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应该是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才可一次性补缴15年。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可进行补缴,补缴年限自定但不得超过10年;所以是只有距离退休还剩15年及少于15年的人才可以补缴,到退休年龄才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种。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
    2023-07-07
    334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登记必须登记,房屋登记证是真实有效的吗
    并非所有的房屋所有权都必须登记,如通过继承、法院裁判文书确定、农村自建房等,均可取得房屋所有权。但要对外转让,必须先登记,登记后才能转让。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须带证件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5、抵押权登
    2023-08-08
    445人看过
  • 城镇私有房屋买卖纠纷,未经权属登记的房屋转让纠纷?
    一、城镇私有房屋中双重买卖纠纷1、如果先购房一方已进行了产权登记,后购房方未予登记,则可依法支持前者,认定后者的购房合同有效,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2、如前、后两方都进行产权登记,则应根据双方产权登记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或登记先后顺序来认定各自的效力问题。3、如果前、后两方均未办理产权登记,前方的购房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买卖合同依法有效成立,虽未进行登记,但根据现实中分房、买卖房屋的交易惯例,交付了钥匙、产权证书等,即购方就可对住房进行居住使用和控制,也并未有违反禁止性的法律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已经交付,所有权已经转移。后者的购房合同也应认定为有效,但由于卖方已经将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转移给他人,从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卖方对其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4、如果前者未办理过户手续,后者却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就要看后者是否具有侵害前者债权的恶意,或具有与销售方恶意串通的行为,或故意采用违法的、违背善良风俗的方
    2023-02-19
    249人看过
  • 怎样办理二手房房屋所有权登记
    1、申报。房屋所有人(包括共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所有人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件。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坐落、四至、面积等进行具体调查。3、审核、公告。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房屋的所有者、各项权利拥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记的房屋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其他事项。4、注册登记、颁发房产所有权证。公告期满,如果没有人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对共有房屋除发给共同推举的执证人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一、如何避
    2023-03-17
    98人看过
  • 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管理工作,维护农村集体资产(以下简称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和集体资产的完整性,防止资产流失,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所有权登记,是指对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产依法进行所有权归属登记的法律行为(以下简称产权登记)。第三条集体经济组织和占有、使用集体资产(含乡〔镇〕村集体企业中的集体资产,下同)的单位(以下简称被登记单位),都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第四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以下简称《产权证》)是集体经济组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集体资产并以该资产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凭证,也是依法确认占有、使用集体资产单位的资产所有权归属关系的法律凭证。第五条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产权登记的有关管理工作。
    2023-06-05
    428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
    (一)程序流程:申请人档案室(二)办事时限即时办理。(三)职责要求1、档案注销登记人员:(1)按照注销登记《收件核准标准》受理,负责检查申请人所提交的证件资料是否正确、齐全。(2)核验权属证书真伪和与档案记载是否一致。(3)录入注销登记信息,(4)在权属证书、档案封面和原编号登记簿对应栏目上加盖注销章。(5)将权属证书等注销登记案卷与原产权档案合并装订归档。一、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一)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二)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
    2023-06-28
    67人看过
  • 城市私有房屋权属如何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因房屋改扩建、改建和部分拆迁,造成房屋现状发生变化,需要申请办理的一种登记。根据《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当事人办理私有房屋权属确认、变更、转移登记手续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文件:经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图纸;(2)所购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契据原件;(3)捐赠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契据原件;(4)调换房屋应提交双方签署的房屋所有权证、协议、契据;(5)继承房屋应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继承权证、契据;(6)分割或分割房屋应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七)经批准拆迁的房屋,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批准书。证件不齐全或者房屋权属不清的,延期登记,直至条件成熟。--------------------------------------------------------------------
    2023-05-31
    406人看过
  • 买房后,如何登记房屋所有权?
    对于房产归谁所有需要分情况讨论。因为夫妻结婚后的财产若无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使是写一方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在当事人结婚后出资购置的房屋,如果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此时就属于个人的房产。买的房子有土地证吗需要办理土地证。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购买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因此,人们购买的房屋如果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过户肯定遭拒。如果办理不了过户手续,那买方也无法落户,这些都是购房者要面临的现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
    2023-07-03
    465人看过
  • 城中村房屋权属怎么进行登记?
    城中村”是城市的一块“夹缝地”,这种独特的地位和现象,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的房屋权属登记就是一个社会问题。那么,城中村房屋权属怎么进行登记?登记的规定有哪些?对城中村改造中历史遗留无证房屋,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补办规划手续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证》。违法建设的房屋,不予确认。一、申请产权登记时,需提交下列资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市规划局产权办理移送表或规划许可证副本、规划工作联系单、报建图及其他报建资料;(5)质监证明或有资质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6)房屋测绘报告。二、城中村改造中,原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建设的生产安置用房,申请产权登记时,需提交下列资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附件;(5)房屋竣工验收证明;(6)
    2023-06-02
    325人看过
  • 关于《广东省城镇房屋登记办法》的补充规定[失效]
    广东省人民政府1987年4月29日颁布的《广东省城镇房屋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87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登记和换证登记的期限等问题补充规定如下:一、《办法》实施以前已发生房屋登记事项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须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期限为《办法》实施之日起一至三年,具体期限由各市、县房管机关确定。二、《办法》实施以前已令取《房屋产权证》的,须办理换证登记。换证登记的期限为《办法》实施之日起一至三年,具体期限由各市、县房管机关确定。三、《办法》实施以后,按《办法》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办理有关房屋登记的期限,当事人居住在香港、澳门地区的为登记事项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居住在台湾地区和国外的为一年。四、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国外的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未按期前来或未能按期委托代理人办理房屋登记或换证登记,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或县(市),以上侨务部门提出书面申
    2023-06-10
    86人看过
  • 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几个涉及政策性问题的原则意见
    【实施时间】1989-11-01【发布单位】(89)建房字第512号建设部印发《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几个涉及政策性问题的原则意见》的通知全国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核发产权证的工作开展已两年多了。各地在这项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也碰到一些亟需解决的政策性问题。为此,今年初我们召开了有京、津、沪等城市参加的调研工作会议,草拟了处理登记发证工作中涉及政策性问题的原则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各地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几个涉及政策性问题的原则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参照执行,并请将执行中的情况、问题随时告我部房地产业司。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几个涉及政策性问题的原则意见一、公有房屋登记发证有关产权确认1.凡产权来源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但证件不全,又无法查找的房产,经调查属实,由申请单位书面具结保证,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机关证明情况属实,房地产登记机
    2023-06-05
    485人看过
  • 城镇房屋确权怎么办理
    一、城镇房屋确权怎么办理(一)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二)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三)办理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
    2023-06-04
    46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拥有同一套房屋的所有权,共同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共有房屋一般需要签订共有协议,明确各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在共有房屋的管理和处... 更多>

    #房屋共有
    相关咨询
    • 城镇房屋,进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提交什么材料?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什么是房屋权属登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房地产权属登记,——指法律规定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地产他项权利等权属现状及变更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属关系的行为。也就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产权状况进行持续的记录,登记房地产产权人的权利,在专门簿册上记载权利的种类、范围等情况并向房地产产权人颁发权利证书的一种法律行为。
    • 《房屋登记办法》与《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8
      与《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相比,《房屋登记办法》章节的结构更为合理,并增加了登记的“一般规定”这一章,对各种不同的登记种类以及具体操作上的问题规定更为详细(如受理登记时必要的收件,什么情况下应当到现场查看,抵押权的转移和变更以及最高额抵押登记中的各类问题,都是新的规定),主要的一些新规定是:一、修改了登记的定义,明确了登记簿的核心作用。二、扩大了房产登记管辖的范围。三、调整了登记的程序,明确了
    • 房屋所有人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就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怎么办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房地产权属证件是房地产产权人拥有该栋房地产产权的法律凭证。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的过程也是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对该项交易行为的确认过程。当购房人付清房价款后,就应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否则,该项房产无法进行以后的租赁、抵押、管理、交易等事宜。 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是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具体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等过程。 其中初始登记部分只能由房地产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也就是常说的确权,根据1998年1月1日起施
    •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怎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2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集体土地上的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拔、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