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上诉是否会加重刑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5:53:44 57 人看过

一、职务犯罪上诉是否会加重刑期

1、职务犯罪上诉不会加重刑期。

2、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是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

3、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时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有哪些情形

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

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

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

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

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职务犯罪的量刑是否应该更加严格?
    职务犯罪判几年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根据各种有证据证明的量刑情节进行或增或减的调节,确定最后的宣告刑刑事律师现在没有会见被告人、没有研究侦查卷宗证据、没有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还无法全面、细致的把握案件的犯罪构成事实和量刑情节,还无法对最后的宣告刑进行判断。职务犯罪的危害(一)犯罪的直接后果十分严重由于职务犯罪都是具有一定权力的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且这些人手中握有权力,能直接地、从表面上看来是合法地犯罪,因此犯罪比较容易得逞,这更会助长犯罪心理,实施更大的犯罪。近几年,我国职务犯罪一年比一年多,要案涉及的犯罪数额一年比一年大,都说明了这一问题。象胡长青、成克杰等罪犯贪污的数目之大令人震惊。职务犯罪直接后果严重,还在于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往往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或携款潜逃,使追赃工作无法进行。即使对其绳之以法,但国家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却无法弥补。(二)职务犯罪毒化
    2023-07-07
    494人看过
  • 职务犯罪被判刑后如何避免刑罚加重?
    职务犯罪判刑后减刑的条件:(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五)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职务犯罪减刑新规定是怎样的1、职务犯罪减刑没有新规定,一切照旧法实施。2、犯罪分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来的一半。3、减刑的条件有很多,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能会被减刑。如果有以下情况的,一定会减刑:阻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抵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
    2023-07-15
    378人看过
  • 逃犯犯强奸罪是否会加刑?
    逃跑一般不作为加重情节考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犯强奸罪的人也知道自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所以很多嫌疑人就会选择进行逃跑。逃跑一般不作为加重情节考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女生犯强奸罪会被怎么处罚女性无法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如果女性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有可能涉嫌其他犯罪。可以参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7-06
    64人看过
  • 2024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犯罪是否加重刑罚
    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犯罪是否加重刑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在考察期内犯罪的,一般是不会加重对当事人处罚的,按犯罪的情节对当事人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第二百八十四条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
    2023-12-12
    361人看过
  • 缓刑期内犯新罪会加重处罚吗?
    缓刑期内犯新罪会加重处罚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同时缓刑期间过失犯罪也不应再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数罪并罚后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一、缓刑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办?缓刑期满以后发现漏罪的,不再进行数罪并罚。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撤销缓刑的时间条件应是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发现漏罪,则已不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的撤销缓刑条件。2、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所犯的新罪”与“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
    2023-06-22
    206人看过
  • 缓刑后有犯罪是否会加刑
    缓刑后有犯罪会加刑,即实行数罪并罚,同时对缓刑予以撤除。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人民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一、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撤销缓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撤销缓刑的条件如下: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2、宣告缓
    2023-03-31
    250人看过
  • "醉驾犯二次罪是否刑罚会有所加重吗?"
    第二次酒后驾驶会加重判刑。具体如下:1、酒后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处1-6个月拘役;2、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后醒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第一次酒后驾车被判处拘役,无论第二次酒后驾车是否在五年内,依法不属于累犯。对于第二次酒后驾车如何量刑,受理检察官公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和自己的自由裁量权,在法定原则内作出适合犯罪和处罚的判决。醉驾在什么情况下不坐牢的具体解释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如果想要不坐牢的话,其实方法还是比较多。其中就有1、本身行为不认为构成犯罪,那么可以不坐牢。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作出了规定,其中就明确了要是驾驶人员在醉酒的情况下驾驶驾驶机动车上路,此时的情节属于显著轻微,另外实际产生的的危害也不大的话,
    2023-07-11
    440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是否会增加刑期?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算累犯,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可否适用缓刑(一)缓刑考验期限内出国吗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判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出国出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批准。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期间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023-07-06
    141人看过
  • 严重职务犯罪会怎样
    一、职务犯罪新规定相关法条1、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2、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3、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认罪悔罪;(2)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3)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4)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4、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
    2023-02-27
    349人看过
  • 重刑会加重刑期吗
    法律综合知识
    累犯从重处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法定量刑情节。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确定一个基准刑,在这个基准刑之上再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最终量刑,从重处罚不得超过法定量刑幅度。累犯按10%加重处罚就是5年6个月,最高不得超过10年。《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024-04-25
    480人看过
  •  一审被判有罪认罪认罚上诉是否会增加刑期?
    一审签了认罪认罚上诉不会增加刑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上诉不会影响认罪认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一审签了认罪认罚上诉不会增加刑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上诉不会影响认罪认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一 审 签 了 认 罪 认 罚 上 诉 会 加 重 刑 罚 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的,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一审签了认罪认罚上诉不会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同时,《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
    2023-09-02
    227人看过
  • 审查起诉期间又犯罪罪行会加重吗?
    一、审查起诉期间又犯罪罪行会加重吗?肯定会加重,罪并罚,比如,判10年,A犯伤人罪,在最长的刑期到总刑期之间决定执行新的刑期,决定在10至15年之间执行刑期,犯抢劫罪判5年,则A量刑的起点是10年到15年之间。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期限的规定。“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按照本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审查内容在一个月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是指案情重大或者案件情况复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的审查期限。在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结案件;二是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可以按照本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计入本条规定的办案期限,但不能中断审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
    2023-06-03
    479人看过
  • 多次犯罪刑期是否叠加
    叠加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把刑期扩大了,应该是数罪并罚1、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连续犯,牵连犯等之判处一罪,所以没有刑期叠加的问题。2、不同种的犯罪行为会实行数罪并罚,刑期并不是叠加,判处的刑期会在所犯所有罪中刑期最高的那个以上,所有罪刑期相加的和以下(但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下的,判处刑期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不能超过25年)3、未成年是犯的轻罪不会叠加4、过了追溯时效的犯罪不会追究刑事责任5、累犯会对犯的新罪从重处罚,而不是刑期叠加,因为累犯前一个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了一、多项罪名怎么量刑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
    2023-03-19
    398人看过
  • 过追诉期再犯罪会被加重处罚吗?
    会被加重处罚,在刑法中,犯罪有相关的追诉期,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可以追诉。追诉时效的例外,是指犯罪人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刑法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追诉时效的例外有两种情形: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制定上述两种追诉时效例外的情形,主要意义在于:1、不使有罪的人逃脱刑罚的处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现行的刑事案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犯罪分子在国家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应主动投案、交待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侦破案件,争取宽大处理,如
    2024-02-05
    12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职务犯罪服刑期间是否会有立功表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务犯罪服刑期间,重大立功表现有很多,如:举报羁押犯人逃跑、劫狱;举报其他犯罪行为等等。
    •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会不会更加严重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缓刑不是有期徒刑有条件的暂不执行,而是通过宣告缓刑来替代有期徒刑的执行。所谓刑罚的执行,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具体运用。如果因为犯罪分子未经过监狱的劳动改造就认定他没有被执行过刑事处罚的话,就等于否认了缓刑具有刑罚的性质,否认了缓刑制度是我国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方式。因此,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认定为是受过刑事处罚的。“缓刑的考验期满”也并不能仅从字面上理解为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是意
    • 自诉人上诉后会加重刑期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6
      1、自诉人上诉可能会加重刑期,因为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规定的限制。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
    • 重审是否会加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2
      发回重审的案件,不管维持原判还是加刑、减刑都是正常的。与谁是二审程序的启动者无关。 1、上诉不加刑,是指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时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 2、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包括单独抗诉的,以及被告人上诉与抗诉并存的案件。 3、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案件,新判决不受原判决的限制。 重审的理由是原审在认定事实、证据上有问题,新的审判庭在查清事实后
    • 刑事诉讼二审是否会加重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0
      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不会加重。我国刑事诉讼活动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即在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判重于原判决所判刑罚的审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