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岗位职工的如何认定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8:31:12 393 人看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发疾病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对该项规定所指的工作岗位,在适用于流动性工作时,不宜以工作场所来界定其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其立法宗旨体现了对受伤害职工给予救治、经济补偿的人文关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的视同工伤。

对于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所指的在工作岗位应当做全面、正确、符合立法原意的理解。在工作岗位应当理解为在工作场所开展属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工作场所又包括相对固定的有形工作场所和流动性大的无形工作场所。相对固定有形的工作场所如办公室,或其它作业场所,而对于流动性大的职业来说,除在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开展业务以外,大部分工作是在工作场所之外开展的,故对无形工作场所的界定应当以其受单位委托,为完成工作职责,达成工作目的所开展的活动范围,可视为其工作岗位,不宜以特定工作范围来界定其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8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特殊工作岗位如何认定加班
    当前,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是由劳动者承担的,如果劳动者不能举证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则会承担败诉的风险。审判实践中,对于加班事实的认定标准,需要强调加班的有效性和被动性,即加班必须是有效的提供劳动的过程或经批准同意的行为。对于加班的有效性,不会简单的以时间经过为认定标准,还会综合考虑是否实际提供劳动及行业或岗位劳动特点等因素。此外,如果劳动者是自愿要求延长工作时间而增加自己的提成收入,而非用人单位安排其加班的,也不能认定为有效加班的存在,当然,如果是单位经劳动者同意延长工作时间而增加提成收入的,应当认定为劳动者加班。因此,特殊岗位的劳动者并非只要在上班地点呆着,时间超过了综合计算工时周期的总时间就可以当然获得加班工资,而不考虑劳动者的超时劳动有效性和目的性。如果简单按照时间经过作为认定加班事实的标准,无疑可能经常出现劳动者超时加班的工资大大超过正常工资数额的现象,使企业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而获得
    2023-02-27
    150人看过
  • 工伤职工调岗有何规定
    工伤职工调岗的规定:工伤后造成伤残,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职工的岗位,职工不同意调岗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这是《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如果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可单方对职工调岗。但双方若因此发生争议,单位应举证证明其调职降薪的合理性,如果不能举证证明,那么调岗调薪无效,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工伤职工的安置1、被保险人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用人单位不能辞退,要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2、被保险人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被保险人要求辞职或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辞退费。工伤辞退费按辞职或终止合同时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5级计发50个月,6级计发40个月,7级计发25个月,8级计发15个月,9级计发8个月,10级计发4个月。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3、被
    2023-08-12
    22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工伤职工的工资标准
    一、如何认定工伤职工的工资标准工伤职工的工资标准,是按其原工资福利待遇来认定。职工遭受工伤事故的,可以依法申请停工留薪,而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并且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月进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二、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有什么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为,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
    2024-01-02
    188人看过
  • 劳动局认定工伤单位说我喝酒串岗不箅工伤
    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喝酒串岗不算工伤的,只要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
    2023-03-01
    411人看过
  • 如何界定工伤认定的合理性
    《最高法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正式实施,被广泛解读为“上班途中买菜视为工伤”新规,而且也引起了公众的热议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上班路上购物被认为是工伤”肯定不是一个准确的表述,这可能会导致公众的误解:只要上班路上购物就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实际上,司法解释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也就是说,虽然在上班途中买菜被纳入工伤认定范围,但首先要符合立法对伤害的限制,比如买菜时摔倒,被他人伤害,对上述误读不难厘清,但如何在新规则中确定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径则是众说纷纭。因此,广东省总工会建议进一步细化新规。这一动议无疑值得关注,因为如果各地司法机关的理解和认识不一,很可能造成同一案件不同判决的现象,影响工伤认定的实体公正。问题是,司法解释作为“二次立法”,追求的是可操作性。能否进一步细化工伤认定
    2023-05-02
    98人看过
  • 工伤对工作岗位的判定?
    工伤对工作岗位的判定三要素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只要满足这3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4-04-30
    338人看过
  • 工伤认定后换岗位可以吗?
    一、工伤认定后换岗位可以吗?工伤认定后换岗位显然是可以的,工伤认定后,如果劳动者经过治疗后不能胜任原有工作的,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调岗,如果调岗后还不能胜任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用人单位违法调岗怎么应对工作岗位调整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或长期形成的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是法律上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合同约定必备条款要求
    2024-01-25
    83人看过
  • 如何认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业病就是指《职业病防治法》中授权原卫生部会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同时,根据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
    2023-05-05
    96人看过
  • 工伤返岗调动岗位工资能降吗
    可以,但是需要有正当理由。发生工伤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但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岗调薪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具体内容是指在以下情形下企业可以不经协商一致单方对劳动者调岗: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一、哪些情形可以对员工调岗降薪?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二、调岗后员工消极怠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有效吗如果是经过劳动者同意调岗或者存在下列情形单位单方面调岗,劳动者消极怠工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
    2023-03-01
    198人看过
  • 职工擅自离开岗位又不自己的岗位职责受伤受于工伤吗
    一、劳动者擅自离开岗位,又不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受伤的,是算工伤的,劳动者是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023-02-19
    332人看过
  • 工伤期间如何辞去工作岗位
    一、工伤期间如何辞去工作岗位劳动者受工伤期间想辞职可以辞职,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职工确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辞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工伤认定的材料有哪些工伤认定需要材料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023-12-02
    207人看过
  • 下岗职工如何界定
    解除劳动关系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职工下岗问题已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下岗职工做了概念性的界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含农村招收的临时合同工),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且合同期未满的合同制工人中,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下岗,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人员”。
    2023-06-05
    433人看过
  • 下岗职工的安置性规定
    (一)企业可以安排职工下岗的条件及程序国有企业因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确需安排职工下岗的,应提前15日向职代会或工会说明情况,同时提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具体措施,充分听取职代会或工会的意见,报同级和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组织实施。除停产、半停产的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外,当年职工下岗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0%及以上的,须报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核准。(二)不得安排下岗的人员范围为保障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夫妻在同一企业的,不得安排双方同时下岗;夫妻不在同一企业的,如果已有一方下岗,另一方所在企业不要同时安排其下岗。要尽量避免全国及省(部)级劳动模范、烈军属、残疾人下岗。(三)再就业服务中心对下岗职工的管理1.再就业服务中心应与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签订托管协议。托管协议要明确各方在托管期间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托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2.托管期间下岗职工3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再
    2023-06-05
    207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如何调整工作岗位
    女职工怀孕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况有:1、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改为从事不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如果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023-04-14
    14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职工对工作岗位工伤如何界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8
      工伤对工作岗位的判定三要素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只要满足这3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如何认定工作岗位上的工伤事故?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
    • 公益性岗位的工伤认定有必要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工伤认定职业就填单位岗位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4
      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中职业就填写员工在单位的岗位即可,一般写作业员或者职员。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是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而填写申请表时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填写,劳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会给予指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
    • 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工伤事故要如何认定工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