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抵销的具体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4:00:10 258 人看过

一、法定抵销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用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必须以意思表示为之,该意思表示以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对方时发生效力,对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发生效力。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附条件的债权在条件不成就时,不能实际享有,而条件有可能不成就。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

在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互为相等的情况下,抵销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债务的数额大于抵销额,抵销不能消灭合同关系,而只是在抵销范围内减少债权。比如,甲公司尚未偿还乙公司20万元人民币到期债务,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20万元货款的债务也已届清偿期,双方协商一致将债务互为抵销,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归于消灭。如果乙公司应偿付甲公司50万元人民币货款,那么乙公司与甲公司的债权相互抵销后,仍负有偿还3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其与甲的购销合同不能消灭。

二、协议抵销

协议抵销,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都是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火。但两者有不同,主要表现在:

1.抵销的根据不同。法定抵押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

2.对抵销的债务的要求不同。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约定抵销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同。比如可以约定以煤炭抵销运输费,以二级大米抵销一级大米。抵销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尽管不同,但一般说来,他们的价值基本相当,比如以1500公斤特级苹果抵销2000公斤一级苹果。

3.对抵销的债务的期限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均已到期;约定抵销,双方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愿意在履行期到来前将互负的债务抵销,也可以抵销。

4.程序要求不同。法定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未到达对方,抵销行为不生效;约定抵销,双方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不必履行通知义务。约定抵销使交易活动更加灵活,对当事人也更为便利,但当事人约定抵销必须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防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同意抵销的表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公司解散情形的具体情形
    公司解散情形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运营、终止的根本依据,对于公司解散的条件或者事由,在公司章程都可以明确规定,这也充分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契约本性,所以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中都可以对公司解散的事由予以规定,当发生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公司则就进人解散程序。二是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在公司章程对公司解散事由没有规定时,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因为公司解散是公司存续重大事项,所以根据新《公司法》第104条规定,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三是法定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当发生合并事由时,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被吸收的原公司解散;在新设合并情况下,合并双方原公司解散;当发生分立事由时,解散分立时,原
    2023-06-01
    195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提存后的通知】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提存的效力】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提存物的受领及受领权消灭】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一、对于储存物的提存
    2023-03-02
    265人看过
  • 销售假药罪的具体情形及刑罚
    销售假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判刑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二)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四)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2.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2023-08-09
    59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具体情形和条件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情形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可撤销合同的,有五种情形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合同具备可撤销的情形,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包括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五种情形。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己订立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
    2023-07-03
    302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抵押的具体规定
    债务人可以提供六种财产作为抵押物,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面固定物、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以及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人可以抵押前款所列财产。债务人可以提供以下财产作为抵押物: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面固定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处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面固定物;4.抵押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处分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处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抵押前款所列财产。债务人可以提供哪些财产作为抵押?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可以提供不动产或者动产作为抵押。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林木等地上定着物,而动产则包括车辆、机器、设备等地上移动物。抵押期间,抵押人
    2023-11-27
    354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中抵押物的具体构成要件
    债权债务中的抵押物如下:(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并抵押。抵押贷款中抵押物处置的规定是什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
    2023-07-04
    163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及具体情形解析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如下:1、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所承担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共享所承担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以及为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疗疾病所承担的债务;5、抚养子女所承担的债务;6、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承担的债务;7、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8、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承担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23-07-03
    358人看过
  •  问:如何具备抵销债务的条件?
    债务抵销协议需要满足四个条件才能产生效力: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当事人主张抵销时应通知对方,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债务抵销协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产生效力:1、双方存在债务关系;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4、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债 务 抵 销 协 议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债务抵销协议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就债务的抵销问题达成的一种协议。债务抵销协议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 债务人具备抵销债务的资产:债务人需要具备可以用来抵销债务的资产,这些资产应当是合法的、可评估的,并且应当与债务的数额相当。2. 债务人拥有抵销权:债务人需要拥有债务抵销权,也就是说,债务人可以支配这些资产,用于偿还债务或者进行其他债务的清偿。3. 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需要同意债务人的债务抵
    2023-09-08
    370人看过
  • 逃废金融债务的具体表现形式
    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1.抽逃一些企业在成立时采取虚报注册资金,骗取法人资格和银行贷款。注册成立后即抽逃注册资金,使企业空壳经营,根本无力偿还金融债务。2.转移如企业在改制之前就将其资产或以“投资”、“抵债”等名义转移,或以分立形式将其有效资产划割到分立企业,即以所谓“剥离资产”的手段来悬空逃废银行债务。3.隐匿即企业在银行主张债权过程中,或以经营亏损,或以自然损耗为名义,或以低价变卖资产,或以隐藏实物的手段,扩大资产损失,以虚亏隐匿资产。一、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怎么清偿?《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
    2023-03-15
    275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三角债务房产如何处理,债务不能抵销的情形
    一、民法典中三角债务房产如何处理民法典对三角债务房产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规定,三角债务的三方如果是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三方可以协商相互抵销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债务不能抵销的情形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
    2023-06-17
    55人看过
  • 债务抵消都有哪些情形
    债务抵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法定抵消。所谓法定抵消,意思就是由法律规定其行使条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法定抵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双方互负债务。这是债务抵消的前提条件,债务抵消是以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为基础的。如果只有债权或者债务,都不能发生抵消的效果。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债务抵消的效果是清偿债务,因此只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才能行使债务抵消,否则就是强制对方履行债务。3、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也即说互负的债务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其他物品。偿还债务的物品质量、规格、等级有差别的,原则上不允许抵消。(二)协议抵消。协议抵消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协议抵消与法定抵消的目的都在于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但是两者也有不同,主要表现在:1、抵消根据不同。法定抵消源于法律规定,
    2023-08-09
    415人看过
  • 主债权债务合同具有无效的情形吗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保证合同的要求内容担保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基本情况、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方式、范围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案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保证债权的实现。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
    2023-04-03
    136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具体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基于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基于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可撤销。一、意思表示瑕疵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种类意思表示瑕疵,就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心意愿与行为表示不一致,达不到行为人预期目的的行为。种类:1、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乘人之危。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4-03
    436人看过
  • 民法典要约不可撤销的具体情形
    一、民法典要约不可撤销的具体情形要约撤销是一项使生效的要约归于无效的重要的单方法律行为,要约一旦被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将归于无效,要约人将不再受要约内容的约束。不同于要约撤回的是,要约撤销发生于要约生效之后,其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也就是说要约撤销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应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二、要约的特点有什么(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
    2023-05-03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不能进行债务债务抵销的情形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1
      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定抵销和合意(约定)抵销。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也就是说,下列情况下债务不能抵销: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需要法律的明文规定,因故意侵权
    • 法定抵销的债务包括哪些情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7
      债务的法定抵销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双方必须互负债务; 二、两个债务都必须已经到期; 三、两个债务的标的种类和品质相同。 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债务可以法定抵销。
    • 破产中的债务有哪些不能抵销的情形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28
      破产中债务不得抵销的情形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
    • 破产中适用债务抵销有哪些情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2
      1、破产法上的抵销权人仅限于破产债权人,而民法上的抵销权无此限制,与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主张。这种差异缘于破产制度本身的特征。 2、破产抵销权的行使,不受债的种类和履行期限的限制。民法上的抵销,以债务标的种类相同和两者均已到期为条件。
    • 破产中债务不得抵销的情形包含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27
      破产中债务不得抵销的情形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