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9月份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9:26:17 488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截至1995年9月底,全国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职工人数已达6916万人,约占职工总数的69%。

从9月份的情况看,在13个预定1995年底前基本上全面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省份中,除北京、四川外,其余11个省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职工人数均在70%以上。其中福建、吉林两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已超过了90%,河北、山东、广东、上海等地也都在60%以上。在9个确定1995年年底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人数达到80%的省份中,辽宁省已达到了72%,湖北、陕西、湖南、江西四省也已接近或超过了80%。9月份进展较快的省份依次是:新疆、浙江、广东、辽宁、天津、陕西、河南和湖北。

进入9月份以来,各地劳动部门加强了对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领导,北京、天津、安徽、四川、陕西、宁夏、广东、广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派出调查小组,分赴各地检查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现在距离年底只有两个月的时间,离国务院确定的在80%以上的企业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因此,各地劳动部门要加强领导,全力以赴,投入更大力量,攻克难点,主动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如期实现。

附:1995年9月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进展情况表

1995年9月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进展情况表

---------------------------

||已签订劳动合同|占职工总数|

|省份|||

||职工人数(万人)|的比例(%)|

|-----|----------|--------|

|北京|120|43|

|-----|----------|--------|

|天津|93.2|46.4|

|-----|----------|--------|

|河北|428|85.4|

|-----|----------|--------|

|山西|279.3|76.7|

|-----|----------|--------|

|内蒙|62.2|21|

|-----|----------|--------|

|辽宁|608.3|72.3|

|-----|----------|--------|

|吉林|352|90.1|

|-----|----------|--------|

|黑龙江|341.8|53.5|

|-----|----------|--------|

|上海|263|80.2|

|-----|----------|--------|

|江苏|548|77|

|-----|----------|--------|

|浙江|322|71.2|

|-----|----------|--------|

|安徽|168|43|

|-----|----------|--------|

|福建|251|95|

|-----|----------|--------|

|江西|157|54|

|-----|----------|--------|

|山东|456.2|84|

|-----|----------|--------|

|河南|443.7|78|

|-----|----------|--------|

|湖北|348.9|62.6|

|-----|----------|--------|

|湖南|187|58|

|-----|----------|--------|

|广东|627.2|83.6|

|-----|----------|--------|

|海南|35.7|78|

|-----|----------|--------|

|广西|87.3|38.4|

|-----|----------|--------|

|四川|292.1|41.4|

|-----|----------|--------|

|贵州|37.5|31|

|-----|----------|--------|

|云南|69|44.5|

|-----|----------|--------|

|西藏|1.8|27|

|-----|----------|--------|

|陕西|140.6|62.3|

|-----|----------|--------|

|甘肃|71|38.3|

|-----|----------|--------|

|宁夏|15.9|30.7|

|-----|----------|--------|

|青海|10.3|24|

|-----|----------|--------|

|新疆|98|40|

|(含兵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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