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与解除:区分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关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03:40:12 163 人看过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程序由撤销权人启动;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是违法的,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权主动干预。三、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四、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一般会产生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而可撤销合同是根据享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决定其法律义务和责任的。五、期限限制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如果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撤销权人丧失了撤销权,不得行使撤销权,合同有效;无效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如何分辨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和否?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可以根据下列标准予以分辨:

1、无效合同是指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无相应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等情形,导致合同依法无效的现象;

2、可撤销合同是指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依法行使撤销取,合同归于无效,不行使撤销权,合同继续神效的法律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可撤销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无效解除与撤销的法律效果差异
    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
    2023-07-11
    350人看过
  • 无效与可撤销的合同类型
    (一)根据《民法典》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违背公序良俗;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4、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6、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基于重大误解而实施的;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一、比较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一)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二)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二、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关系无效
    2023-06-24
    279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除斥期间,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一、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除斥期间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除斥期间是一个月,由相对人进行催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二、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首先,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
    2023-04-12
    241人看过
  • 合同解除与无效合同的比较
    1、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对当事人还有约束力。2、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有期限限制。3、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在于:1、无效合同是由于合同的成立要件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绝对无效的合同,这种合同不存在转化为有效的可能性,合同自成立以来,未曾生效过,因为法律对其作出了根本的否定性评价;2、可撤销的合同,其法律效力处于不确定的变化状态之中。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当事人的撤销权因以下原因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庆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
    2023-07-11
    374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力和期限不同
    一、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力和期限不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不发生效力,从法律后果上来看具有同一性。但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比交明显的。有的学者认为,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有3个,即:1、“从内容上来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据此,法律将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留给撤销权人,由其决定是否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此类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对无效合同的效力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即使对无效合同不主张无效,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也应当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合同无效的主张或请求应当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其有权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2、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而且根据我国的规定来看,撤销权人亦可要求不撤销合同而仅要求对合同予以变更,这就表明了可撤销合
    2023-06-09
    297人看过
  • 合同法律关系中无效与可撤销合同的认定
    可撤销合同是指存在可撤销原因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撤销权人通过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或者变更。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因而绝对不许按当事人合意的内容赋予法律效果的情形,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相比,有以下区别。首先,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其次,可撤销合同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故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比较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别1、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2、可变更或撤销的
    2023-07-10
    428人看过
  • 借用合同可任意撤销吗,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
    一、借用合同可任意撤销吗借用合同不能任意撤销,借用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当事人才能申请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虽然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1)从发生原因来看,合同撤销权的发生一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引起合同撤销的原因是
    2023-04-13
    161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关系是哪些有哪些区别?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欠缺生效要件而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撤销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合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第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第二、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第三、
    2023-02-18
    291人看过
  • 合同可撤与无效要怎么区分?
    一、合同可撤与无效要怎么区分?合同可撤与无效需要根据法律性质,还有就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来进行区分。(一)两者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从性质上说虽然合同存在,但是任何一方在没有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仲裁之前,都是无效的。它是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以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此它始终无有转变为有效合同的可能,是一种绝对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在合同被撤销前,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它的构成原因是一方的欺诈、胁迫订立合同;乘人之危订立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会同。“在可撤销的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权力并非没有任何限制,相反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撤销期间行使撤销权。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为一年,在此期间,撤销权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否则,
    2024-01-12
    253人看过
  • 合同撤销与解除合同的比较分析
    其一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其二,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由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有何区别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如下: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2.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3.效力状态不同。4.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5.受时间限制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
    2023-07-22
    103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可以撤销吗
    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在于效力的形态不同、无效的原因不同。其合同是可以撤销的,相对人是有撤销的权利,并且撤销一般都是以通知的形式做出的。一、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如下:1.效力形态不同(1)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尚不确定,只有经由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合同是否生效(2)无效合同的效力形态是终局的,无效合同因为严重欠缺合同的生效条件而自始、绝对、永久不发生效力。2.无效的原因不同(1)效力待定的合同中的权利人未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追认的,则效力待定合同确定不发生效力。(2)无效合同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而自始无效。二、效力待定合同可以撤销吗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撤销。合同善意相对人在权利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
    2023-06-04
    413人看过
  •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所涉及的范围
    【合同效力】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所涉及的范围如果说有效合同对制止不公正、不公平、不合法的交易、维护市场秩序起了重要作用的话,那么无效合同所涉及到的范围是很宽的,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了“市场”交易。而可撤销合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它不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样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交易。因此,、准确地划分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是至关重要的。就其无效合同的范围有五个方面即(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公共利益:(5)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即为无效合同。所谓违反法律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所谓违反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指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合同。如违反公共道德和伦理观念,限制人身自由和有损人格方面的合同。我们认为,规避法律、当事人恶
    2023-06-09
    176人看过
  • 合同中的撤销权与无效合同的界定
    (一)无效合同,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行为,因此无效合同的内容,应当结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的内容掌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区别?无效合同是和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在于: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非根本有效要件;2、效力状态不同;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应在法定的催告期间30日内追认,无效合同的确认不受时间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
    2023-07-07
    114人看过
  • 法律效力与合同解除的关系
    合同解除是不具有溯及力的。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有,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亨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
    2023-07-06
    23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有以下情况而订立的合同: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欺诈; 4、胁迫。... 更多>

    #可撤销合同
    相关咨询
    • 可撤销合同与合同效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02
      可撤销的合同不是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 合同撤销前的效力与合同有关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2
      依法订立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
    • 区分解除合同与撤销合同的方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06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由于一方或双方的意愿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终止则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虽然二者都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区别。首先,它们的效力不同。合同解除可以追溯到过去,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并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其次
    • 合同合同解除与撤销是否有法律效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3
      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在于,合同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
    • 合同中的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1
      合同撤销权与解除的关系: 1、撤销权适用于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解除权适用于合同(双方行为); 2、撤销权行使后,被撤销的法律关系自始消灭;解除权行使后,合同效力原则上自始消灭,但也可以自解除之日起消灭; 3、撤销权为法定,解除权分为法定和意定两种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