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拥有权还是使用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7 00:02:30 366 人看过

一、农村宅基地是拥有权还是使用权

拥有权的正确表述是所有权。在讨论农村宅基地的属性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权利并非土地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

1.宅基地使用权特指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它涵盖了对此宅基地的占有和使用。

2.这种权利的性质属于用益物权,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3.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而非土地的所有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它遵循着严格的法律和管理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无论是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还是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甚至是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都由相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进行经营、管理。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均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和保护。

1.《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也进一步细化了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2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是怎样的,农村宅基地的特征
    一、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是怎样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农村宅基地的特征农村宅基地的特征:1.宅基地具有身份性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是农村居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村居民无权取得宅基地。2.宅基地的使用具有福利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申请取得宅基地,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带有明显的福利分配色彩。3.以户为单位配置依
    2023-06-30
    484人看过
  • 宅基地户主是否拥有一切使用权和所有权
    一、宅基地户主是否拥有一切使用权和所有权宅基地户主是拥有一切使用权,但不拥有所有权。在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
    2023-05-22
    13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是否属于公共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属于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一、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即权利人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将房屋连同宅基地一同转让、出租。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条件: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
    2023-03-29
    246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到底能否
    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可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流通。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可以开具证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分析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
    2023-08-05
    37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法院可以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吗?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成员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建设自用住宅为目的而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排他性权利。特征如下:1.宅基地使用权的所属主体特定,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享有使用权。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是本集体所有的非农业用地。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是依法建造、保有个人住宅、庭院而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4.宅基地使用权须经合法手续取得。农村居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有完备合法的手续。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5.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是可以进行继承的。6.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之宅”制。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成员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建设自用住宅为目的而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排他性权利。二、法院可以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吗法院可以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可判令其中部分房屋的归属。农村宅基地房屋与商品房在分割方
    2023-06-30
    46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地上权的区别
    依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共同看法,所谓地上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建造房屋或其他工作物、种植竹木的权利。地上权是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人土地而对建造的房屋或工作物等享有的所有权,若建房人在他人的土地上支付地租建造房屋后,由土地所有者取得所有权,这对建房者来讲有失公允,且会对建房者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所以地上权实质是所有权制度中添附原则的例外,其排除了土地所有人依添附原则取得建造物等所有权的可能。地上权的主要特点是:1、地上权是存在于他人土地上的一种用益物权。2、地上权通常以取得建筑物、工作物或竹木的所有权而对他人厦门论文网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3、地上权具有继承性、让与性和担保性。基于担保物权的理论结构,各国民法允许地上权人可以其工作物或竹木留存于土地为他人作担保。4、地上权通常以交付地租为代价,但也有依法律规定的不交地租的。5、由于工作物或竹木具有长期存在的特点,因此地上权也具有长期性或永
    2023-06-08
    154人看过
  • 非农业是否可以拥有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2023-03-03
    415人看过
  • 确权最新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农村宅基地确权标准是什么农村宅基地确权标准有以下几点:1、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2、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3、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4、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
    2023-07-02
    193人看过
  • 城镇居民可以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有哪些
    只有两种情况下,城镇居民可以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1、城镇居民如果原来户口在农民且有农房,之后户口迁出农村的,可以通过确认农房间接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奉行的是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子是谁的,宅基地使用权就可以随房确认,因为房地本来不能分开,只是在政策上将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分分开,土地管理部门又分为林业、农业、国土等部门分头管理。在宅基缺乏方面,这种情况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2、城镇居民通过继承农房而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果父母在农村,子女户口在城镇,那么子女可以通过继承父母的房子而间接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上通过继承取得的宅基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023-05-05
    86人看过
  • 农村户口是否有资格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有农村户口且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方可申请宅基地。农村户口怎样申请宅基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3.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4.符合上述规定,可以通过村里同意,再到国土部门去办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2023-07-06
    248人看过
  • 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一、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吗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村民内部相互转让继承使用。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为: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3.受让
    2023-04-11
    133人看过
  • 女儿可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吗
    一、女儿可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吗女儿是村民的,就可以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就继承而言,女儿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建造的房屋,女儿可以继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能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宅基地转让出租的限制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
    2023-06-14
    16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是不是只能拥有一处
    在我国,为了保护农民的住宅需求同时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施行的是“一户一宅政策,即:农村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如果农民因为继承等原因拥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即使其中的一块损毁了,农民也并没有失去其安身立命的场所,这种情况下,是不再分配宅基地的。具体到实践中,宅基地、房屋损毁之后,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有的是原址重建,有的是按照规划集中自建,国家和当地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补贴。以成都为例,被灾害毁掉住房的农户在国家专项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按每人8000元的标准给予自建补助。农村宅基地使用人都拥有哪些权利(一)拥有宅基地上建房、添加附属设施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农民,农民就依法取得了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以及建造如厕所、猪舍等附属设施的权利。在自家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也可以种植花草树木等等。(二)拥有无偿永久使用权利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对于农民有无偿使
    2023-08-06
    83人看过
  • 有哪些人可以确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具备确权宅基地使用权资格的14种情况,其他情况,将不能够再本次宅基地使用权中确权。一、本次农村宅基地确权的纠纷关键是农村集体成员的认定!1、具备集体成员资格,才能够在本次宅基地使用权中予以确权。2、集体成员资格认定,以村为单位,由村集体组织认定。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向上级部分申请复议。3、由于本次确权意义重大,且为财产性的确权,因此,必定会由各种历史问题而在宅基地确权过程中产生纠纷。因此本次宅基地确权的成员认定需要秉承以下四个原则:坚持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法律关于农村集体成员认定只规定了原则性的框架,并没有可以操作的细则,各地虽然出台了地方法规,但也相对模糊。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就是农民有意愿算为集体成员的,要予以考虑,但是否最终认定为集体成员,再说。民主决策的原则:提倡大家共同决策,但现实有可能是村主任和书记一言堂。坚持遵循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要考虑历史因素,也要考虑现状,如果历史
    2023-05-05
    3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 村民持有宅基地使用权就是宅基地使用权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3
      分配给房屋就是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应该随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这就是我国民法长期确认的所谓地随房走的原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随房屋所有权转移给新房主。
    • 农转非宅基地如何办?我还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6
      房产可依协议确定为你,但你农转非后,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失,但对房屋仍有权,国土局要拆你房屋应予以补偿。
    • 农村宅基地有所有权吗?还是只有使用权的?使用权限是多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宅基地集体所有,使用权终身,户口本有人就可以继续使用
    • 离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后,还能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5
      离婚后只要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用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三)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四)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