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合同的争议有哪些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1 11:15:55 135 人看过

一、所谓合同的争议有哪些类型

合同争议包括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2.有效合同纠纷,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二、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哪些方法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三、合同争议的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争议的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0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纠纷有哪些类型,劳动争议纠纷分类
    1、劳动争议的四种类型:1。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和自动辞职引发的劳动争议。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离开本单位的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单位经常因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劳动者,依法解除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不符合辞退条件的劳动者,经教育或者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分。辞职是劳动者辞去原职务,离开原用人单位的行为。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自行离职,自行离职的行为。上述情况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也是劳动争议的重要因素。2、国家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引发的劳动争议。工资是劳动者支付劳动后应得的劳动报酬。保险主要是指工伤、生育、失业、养老、病假待遇、死亡、丧葬、养老等社会保险。福利是
    2023-08-07
    399人看过
  • 什么是商标争议,商标争议有哪些类型
    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或者驰名商标权利人因某注册商标与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分类1、一商标的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所引起的争议。这类争议通常发生在两个使用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之间。对于这类商标争议在我国商标法规定了从注册之日起算的5年的争议期。2、商标争议是由于商标注册违反了注册商标依法所要求的禁止性规范,或者注册申请人采取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注册所引起的争议。所谓违反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范主要是指如商标图案不具备显著性、违反公序良俗或善良风尚等。对于第二类商标争议,我国《商标法》上没有规定提出商标争议的期限。这就是说对于这类商标争议可以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候都可提出商标争议。
    2023-06-01
    156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法院不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中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二、法院不受理哪些劳
    2023-02-23
    81人看过
  •  有哪些合同类型?
    合同种类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这些合同在法律上具有典型性和明确的规定,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合同。合同种类指的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典型合同,也称为有名合同。具体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和合伙合同。法律明确规定的典型合同合同是民事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之一,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各种事项,包括权利和义务。法律对合同的生成有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典型合同是指在某一领域或行业中,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或作用而被广泛使用的合同类型。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的条款和规定往往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
    2023-11-09
    202人看过
  • 合同有哪些不同的类型分类
    法定分类。我国法律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学理分类。主要有如下分类: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本约与预约等。《民法典》第595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4-05-10
    215人看过
  • 试用期内的劳动争议类型有哪些?
    试用期内的劳动争议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用人单位确定的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的纠纷;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违法辞退职工,引发的纠纷;3.劳动关系解除及终止后的经济补偿金,引发的劳动法案件;4.拖欠加班工资,是否支付引发的劳动法案件、劳动纠纷;5.单位未签定劳动合同,导致双倍工资支付引发的劳动法案件;6.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是否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中华
    2024-04-15
    198人看过
  • 合同争议的类型及解决途径
    种类:1.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2.口头合同纠纷和书面合同纠纷。3.国内合同纠纷和涉外合同纠纷。可通过下列方式解决: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3、仲裁。4、诉讼。劳动合同争议如何解决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情况下,如
    2023-07-20
    65人看过
  • 税收争议需要复议前置的类型有哪些
    复议前置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收争议基本特征1.税收争议的前提是税务争议的存在。2.税收争议的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3.税收争议的客体是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4.税收争议须由不服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提起。5.税收争议活动要以当事人全面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为必要条件。税收争议解决的基本原则1.效率原则:这是基于税收成本的考虑,作为税收征管机关降低税收成本尤其重要如果成本过高级有悖于税务机关的为国聚财的任务。这里的税收成本不仅仅是指以货币衡量的经济成本,还有其他成本例如社会效应、税务机关的公信力、税收执法的威慑力等。遵循效率原则对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2023-04-27
    466人看过
  • 一般常见合同类型有哪些,劳动合同的类型
    一、一般常见合同类型有哪些一般常见合同类型有: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需要支付代价,而无偿合同则不需要。在我们生活中,保管合同、借用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具体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若无约定支付保管费和借用费,则属于无偿合同,反之属于有偿合同。3.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二、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的类型有以下几种: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2.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
    2022-07-18
    382人看过
  • 物业争议中常见的纠纷类型有哪些
    一、物业争议中常见的纠纷类型有哪些1.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在无合同约定并无规约可依的情况下,双方就十分容易发生纠纷,而且无法得到很好地解决,所以物业服务合同还是很重要的,业主需要重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要轻易忽略。2.物业费用标准问题的纠纷。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政府指导价,确立费用时应以物业管理服务的合理成本为基础,以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综合测算,而其他住宅,必须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议约定。但实际上,物业费用没有具体的标准,物业公司就会产生乱收费的现象,也就会产生纠纷。3.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纠纷。业主拒绝交费可能是无理拒绝,也可能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还可能是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这就需要根据实际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4.物业管理企业违约的纠纷。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对公用部位、共用
    2023-09-05
    85人看过
  •  合同争议证据的具体种类有哪些?
    本文主要讨论了合同争议证据的提取,包括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合同签订人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和代理权限、以及原告与被告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主要条款齐备性的证据。这些证据的提取对于解决合同争议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对合同争议证据的具体说明:1.关于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的证据;2.关于合同签订人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和代理权限的证据;3.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以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主要条款齐备性的证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证据合同纠纷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常见类型,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在合同纠纷的诉讼中,证据的质量和充分性是关键。债权债务证据是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对于案件裁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合同纠纷中,债权债务证据的种类包括合同、欠条、收据、付款凭证、催款函、还款计划书等。其中,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最为重要的证
    2023-10-25
    74人看过
  • 保留所有权的合同类型
    民法典中用三个条文规定了所有权保留,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六百四十二条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第六百四十三条出卖人依据前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合理回赎期限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的,可以请求回赎标的物。买受人在回赎期限内没有回赎标的物,出卖人可以以合理价格将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出卖所得价款扣除买受人
    2023-04-30
    283人看过
  • 所谓的抵押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所谓的抵押有哪些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设立了抵押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抵押担保是指什么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品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即使抵押物依法损坏或者灭失,抵押物也不再存在,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赔偿金也将作为抵押债权的财产担保,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免除抵押物的担保责任
    2024-02-03
    318人看过
  • 反竞争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1、固定的底价制度。在各种职业中,职业协会给出固定的底价制度是一种普遍的现象。美国自70年代以来,这种底价制度受到反托拉期的追究。在律师职业中,有名的判例为1971年的“哥德伐泊案”。该案中,原告发现,没有一个律师的收费少于费尔伐克县律师协会所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最高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并驳回了下级法院的各种观点,认为,最低的收费标准违反了谢*曼法的第一条规定。在医疗职业中,1977年的“美国诉阿拉美达县兽医协会案”也同样被认为兽医协会规定的最低限度的收费标准是违反谢*曼法的。2、禁止竞争性报价。长期以来,各种职业协会的道德法典均明确规定禁止会员进行竞争性报价,并且指出竞争性的报价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是引诱的一种形式,因而是非职业性的。会计职业一直主张当事人选择会计师的根据应是他们的素质,判断素质的根据是职业上的水平,而不是价格。服务的费且宁愿由双方商定,也不采用公开的价格竞争。但是,近来
    2023-06-12
    35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商标争议有哪些类型, 商标争议类型主要分为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8
      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商标争议可以分二类: 1、一商标的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所引起的争议。这类争议通常
    • 称谓有哪些类型请简述各类称谓的特点和用途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劳动合同分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一定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 劳动争议主要有哪些类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3-22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纠纷有哪些类型,劳动争议纠纷分类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1
      1、劳动争议的四种类型:1。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和自动辞职引发的劳动争议。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离开本单位的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单位经常因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劳动者,依法解除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
    • 什么是商标争议商标争议有哪些类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5
      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或者驰名商标权利人因某注册商标与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 1、一商标的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所引起的争议。这类争议通常发生在两个使用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之间。对于这类商标争议在我国商标法规定了从注册之日起算的5年的争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