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茶场诉龙某转包合同纠纷案
——承包方私自转包承包合同无效
[案情]
原告:某县兴隆茶场。
被告:龙某,男,48岁,农民。
第三人,张某,男,37岁,农民。
龙某系盛产柑橘的南方某县有名的柑橘种植专业户。1984年12月,龙某承包了县里兴隆茶场的40亩柑橘园。承包合同规定:承包期一定20年不变,从1984年12月到2004年12月止;自柑橘树挂果时起,承包方与发包方各按果实的50%比例分成,由承包方向发包方上交柑橘;茶场拨出10000元流动资金交承包方用于购买化肥、农药、种苗等,承包方两年后负责归还;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搞掠夺性生产和经营。合同签订后不久,邻县园艺场派人请龙某去承包该场100亩橘园,承包条件比承包兴隆茶场橘园优惠得多。龙某即私下找到其同乡茶场党支部书记李某说了准备将茶场合同转包的意思,李某表示同意。龙某于是与村民张某签订了茶场橘园转包合同,合同规定由张某向龙某履行原承包合同的内容,并从橘园挂果的年份起,由张某每年向龙某交纳4000元转包费。事后,茶场党支部书记李某未向茶场其他领导人提及龙某转包一事,龙某本人也对茶场宣称张某是他妻弟,由张某帮助自己常年照看橘园。张某接受转包后积极按原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但一年后因妻子车祸受伤要回家照顾,无力再承包橘园,要求解除转包合同,龙某不同意,张某于是自行撤出,致使部分农药、化肥因露天雨淋而失效,一些橘树苗枯死,橘园也因无人管理而荒芜。兴隆茶场遂起诉龙某要求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并赔偿茶场的橘园损失。
[审判]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龙某与兴隆茶场签订的橘园承包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对合同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龙某未依约履行合同,而是私自将橘园转给张某承包,其转包合同无效,原承包合同仍继续有效。故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兴隆茶场的橘园损失。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评析]
龙某作为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兴隆茶场之间经过平等协商,就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而签订的橘园承包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订立即应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因此,本案中龙某未按规定履行合法、有效的橘园承包合同,应对此引起的化肥、农药及橘园荒芜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并且应当按承包合同规定的条款继续履行承包合同。
龙某在承担了自己的违约责任后,是否可以依据与张某签订的转包合同,请求张某赔偿损失,这就要看其与张某签订的转包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龙某将原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都转包给张某,先由张某向龙某履行合同义务,然后再由龙某向茶场履行合同义务,这是一种将承包合同转包的法律行为。我国的法律并不禁止转包行为,相反政策还鼓励转包,但转包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四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承包合同,转包或者互换承包经营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转让、转包、互换行为无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本案中龙某转包虽经茶场党支部书记李某同意,但李某事先未与茶场其他领导人商量,事后也未向茶场法人代表提及龙某转包一事,因此,李某并不能代表发包方,他的同意只能代表他个人意见,不产生发包方同意的法律效力。况且龙某在茶场又宣称张某是自己的妻弟,代表自己常年管理橘园,未公开提出转包一事,这说明茶场法人代表始终不知龙某转包一事,更谈不上同意了。另外,龙某在转包合同中规定,张某自挂果年份起每年向其交付4000元转包费,属于典型的利用原承包合同转包渔利的行为。因此,龙某未经发包方同意而私自转包并从中渔利,故其与张某签订的转包合同无效,龙某无权请求张某赔偿化肥、农药淋湿而失效及橘苗枯死、橘园荒芜所造成的损失,一切损失均由龙某自己承担。
-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是否无效
239人看过
-
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的关系:无效承包合同对分包合同的影响
437人看过
-
能否转包承包合同?
133人看过
-
自己私下转让承包地有效吗
417人看过
-
自己私转让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吗
59人看过
-
主承包合同解除次承包效力
210人看过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有效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2《农业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在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也可以将农业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4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承包合同,转包或者互换承包经营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转让、转包、互换行为无效。”
-
承包人私自转包发包人是否有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不能转包的项目进行转包,属于违法转包,发包人有权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
-
-
承包地公司私转自己有效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7承包方和受让方私下签订承包的土地流转合同有法律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十一条,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
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没有经过发包方同意,签定转让合同,此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5第五十八条已做了规定,即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具体处理时应注意的是,在判决互相返还时,不能只判决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返还给发包方,还应处理好属于承包人的财产。由于承包合同的特殊性,除生产工具可移动性的东西承包人可自行带走外,对处于生长期的作物